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10/15/2010
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中国研究中心
江西省宜黄县9·10强拆自焚事件,是一场场众多悲剧中的一幕,是我们这个悲剧社会一个缩影。精英们(elites,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不是去反省、检讨,而是极力为这些直接或结构性暴力进行辩护或粉饰,其实也毫不意外,应该说这是司空见惯了。
对于题为《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的辩解书,对于其中振聋发聩地写着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我的界定是,这不仅是一封当代中国官员藐视法治、崇尚强权的自白书,更是施加给中国社会大众的赤裸裸的“文化暴力”。
我想起来前几天写的一篇博文。11月份美国要进行国会的中期选举,这就意味着检讨奥巴马政府执政两多年时间以来政绩的时候到了。为了赢得民众支持,不久前,共和党发表了一份题为“向美国宣誓”(Pledge to America)的宣言式的施政纲领,其中第一句说,美利坚不仅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理念。“美利坚是一个理念”的背后,是“公众可以自我管理”,是“政府的权力来自民众”,是“没有人有权柄去剥夺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对幸福的追求”。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宣言还要求美国联邦政府缩减开支,并废除才被参众两院通过不久并已正式成为法律、部分条款才刚刚开始生效的医疗改革法案。在我的思想意识里,看重民意、在乎民意、为民众着想,是每个人、每个组织、每个机构都可以做到的最可贵的品质。
反观我们这个社会,一个漏洞百出、既不公平也不正义、公然违背甚至践踏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从2001年修订过后至今就没有动过,这么多年来尽管暴力频频、冲突多多、尸骨累累,但依然废除不了,甚至连修订、完善一下都困难重重。其中的水有多深就可想而知。面对一起起拆迁暴力冲突事件,学者们普遍认为完善征地拆迁制度是解决拆迁冲突问题的根本之道。然而,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妥善的制度?为什么要强调制度的演化博弈构建?整个中国,从政党到社会团体,从精英阶层到普通民众,倘若没有从文化价值上加以全面彻底的革新,推出任何制度都是枉然。因为城市拆迁中的暴力与冲突,并非全然是制度问题,其实是人心扭曲的问题。而修正扭曲的人心,靠的不是制度,而是文化价值与信仰。制度都是人定,在中国更是由少数精英制定,如果扭曲的心灵不加以修正,制度就不可能完善。试想想,如果连最基本的普世价值观念都没有,怎么可能有真正的制度呢?
很多人都强调这是现代化建设的阵痛,这也是“慧昌”这位“宜黄官员”强词夺理“要建设、要发展”的筹码。可是,很少人意识到,中国现代化建设在经历3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和急剧的社会变迁后,已经陷入了物质形式现代化境况的泥潭。中国人过于追求现代化社会的一些外在、有形的事物,而忽略了现代化其实也是一种“思维模式”和“精神文化”上的现代化。这种唯物质现代化的结果,是经济的畸形发展和物质的虚幻进步,更是社会普遍性的浮躁和焦虑不安,是心灵真空、信仰迷失、道德沦丧。可是我们的精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大言不惭地说什么“强拆是为了一个‘崭新的中国’”。我请问,如果连一个普通百姓的民生幸福都给不了,这种城市化有什么用呢?这种“宜黄‘跨越式’发展”要它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