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米塞斯
张明勇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米塞斯作为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第三代的主要代表,同时也是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创立者,其思想同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在学术界的遭遇很相似,受到了不少批评的声音。这些批评一方面来自于其它学派;一方面来自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内部,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米塞斯的追随者捍卫着米塞斯的思想,可以说,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发展,还是在米塞斯的贡献基础上展开的。
关键词:米塞斯、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哈耶克、罗斯巴德
一、受争议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
可以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从创立的那一天,就注定会遭到不断的批判。原因有两点:第一、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是以批判古典经济学的角色出现的,而古典经济学早已在人们脑子里形成了固有的观念。要改变人们的观念,是一件非常困难并可能让人恼火的事;第二、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与当时学术界流行的理论格格不入。门格尔的著作以德文发表时,在德国学术界中,历史主义学派是主流,在庞巴维克继续发展主观价值理论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世界范围内被追捧,而当米塞斯创立了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后,主流经济学是以马歇尔的体系为标准,并且,凯恩斯经济学也开始走向巅峰,很少有人静下心来关注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不夸张的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是在批判中创立和发展起来的。当然,米塞斯的理论也引起了一些批判,这些批判有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以外的经济学家,也有一些来自米塞斯的学生。在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与其他学派交锋中,历史主义学派与门格尔主要是就方法论的辩论,似乎没有哪一派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当然,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们会宣称门格尔赢了,因为他们仍沿着门格尔开创的理论继续研究。庞巴维克的论战对象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庞巴维克专门著书来攻击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和整个马克思的体系。当然,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也有出来反批判的,其中以布哈林为最著名。布哈林以马克思的立场,全面的批判了庞巴维克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值得注意的是,布哈林主要以庞巴维克的著作为目标(因为在当时,庞巴维克是最著名的经济学家,并且写了《马克思及其体系的崩溃》),布哈林较全面的比较了庞巴维克的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区别,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布哈林在每一个知识点上,都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作为正确的观点而与其相对的庞巴维克的理论都是错误的,并引用了与庞巴维克观点不同的西方经济学家的理论作为自己攻击庞巴维克的论据。这种批判方法免不了判断上的偏见,因为作者至少要说明,在马克思与庞巴维克有对立的理论时,为什么是马克思的正确[①],同样,西方经济学家与庞巴维克在理论上有差异时,为什么是西方那些经济学家正确。布哈林没有这样做,他首先就有了自己的立场,在攻击庞巴维克时与庞巴维克观点不同的,在他引用时都已暗含了这些理论是正确的。当然,布哈林的著作没有引起太多的重视,反而,奥地利学派后来的经济学家偶尔有人会提及,但他们是要表明,奥地利学派没有被击垮。布哈林的著作至少也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对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态度。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应该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文献。思想就是这样,只要它一被人阐发出来,总会有人捧有人会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并没有因庞巴维克的批判而消失,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研究的人还很多。据传,最近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资本论》在西方销量大增。庞巴维克也没有因布哈林等人的批判而消失,反而经米塞斯、哈耶克等人的发展,成了奥地利学派的重要的理论组成部分。
二、对米塞斯的批评
对于米塞斯经济学,首先有来自社会主义经济学家的批判。这要缘起于米塞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挑战,米塞斯在二十世纪初写了社会主义经济计算的不可能性的论文,以此拉开了持续三十余年的关于社会主义大讨论的序幕[②]。社会主义经济的支持者奥斯卡·兰格反对米塞斯及其他经济学家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批评,他是辩论的另一方的主要战将。兰格曾说,米塞斯激起了社会主义经济学家更严肃认真的思考社会主义的经济,甚至开玩笑的说将来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好的运行时,要在中央计划局大厅挂上米塞斯的画像,因为作为社会主义的反对者,实际上也为社会主义作了贡献。即他让社会主义经济学家惊醒并更好的设计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③]。
对米塞斯货币理论的反对,首先来自庞巴维克及其学生[④](关于这些反对的意见,我自己没有能读到文献,因此无法做出评价),但后面的事实证明,米塞斯的货币理论被认为是填补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对货币研究的空白,并成为米塞斯开创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标志。凯恩斯曾在论文中介绍米塞斯关于货币的理论,但最后还是认为米塞斯是错误的。当后来有人指出凯恩斯误解了米塞斯的理论时,凯恩斯坦言自己不太懂德文(米塞斯的著作直到1934年才被翻译成英文,已是距这部著作首次发表后的22年)。米塞斯的著作没有受到太多的重视,是因为经济学家们没有去认真研读他的著作,只是映象的认为他太极端。一些严肃的批判反而来自米塞斯自己的学生,当然,与其说是批判,不如说是对他的一些理论进行了发展和修正。因为,他们主要还是在延续着米塞斯的研究,当然,哈耶克离的远一点。
1、哈耶克对米塞斯的背离 哈耶克对于米塞斯的理论的态度,分成两个阶段两个不同的看法,在二十世纪30年代以前,哈耶克是沿着米塞斯的理论在作研究,包括哈耶克对经济周期的研究(这也是他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原因之一),但到了30年代之后,也即哈耶克写了那篇“经济学与知识”的论文后(这是哈耶克思想转折点的论文,或者说是他转变的标志,因为哈耶克之后将更多的精力用到了政治哲学和法学等其他领域去了,但是他后来所建构的思想体系,乃是以这篇文章为基石的),哈耶克逐渐的远离了米塞斯的理论,当然,哈耶克对米塞斯仍很推崇和尊敬,以致在米塞斯还活着的时候,哈耶克一直未公开表示他对米塞斯理论的公开反对,而米塞斯于1973年去世后,哈耶克开始指出了他认为的米塞斯的错误,并发表了对米塞斯“背叛”的观点。哈耶克在晚年接受访问时,比较详细的读到了他与米塞斯的理论分歧(值得提到的是,在涉及这个访读在内的对哈耶克的访读内容,被编成了一本名为《哈耶克论哈耶克》的书发表,在这本书中,哈耶克在回顾自己在维也纳与米塞斯一起工作时,称自己受米塞斯的影响最大,也表达了对米塞斯的尊敬之情)。哈耶克指出:
“……我到现在才清楚地了解,我和米塞斯的问题出在哪里,这是始于1937年,我有一篇论知识经济学的文章,该文旨在说服米塞斯其倡言市场理论是先验的主张是错误的,只有个人行动的逻辑才属先验,但是当你据此与许多人交流时,便进入实证的领域。说来也怪,米塞斯非常厌恶学生的任何批评,并且曾因马哈禄普和哈伯勒批评他而暂时与他们不相往来,但是却默默接受了我的批评,甚至认同这篇文章,好像不曾觉察这是在批评他的观点。这一点我无法解释。但是我的观点远超过此。我想我现在甚至可以解释为什么,我认为米塞斯对社会主义的重点批评布什那么中肯。因为米塞斯自己终究是个理性功利主义者,理性功利主义和拒绝社会主义是不相容的。资本主义假定,我们除了理性洞悉力之外,我们还拥有传统的道德,这得经过演化的考验,却不是我们的智力所能设计的。我们从来没有发明过私有财产,因为我们了解这些结果。我们也从来没有发明过家庭,它们之所以成为传统,基本上是宗教传统,虽然我和米塞斯都属于不可知论者(agnostic),但是我必须承认,那两种决定性的传统使我们得以建立能扩展我们视野的秩序。这绝非我们智力的成果,而必然是一种道德传统的结果,现在我会说这是群体选择而不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这种结果是我们作事后诠释的,但是米塞斯的主张——如果我们是完全理性的,并且决定所有的基本原则,我们就可看出社会主义是错的——就不对。如果我们保持严格理论和功利的态度,则意味着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安排一切。因此,米塞斯一直未能跳出我们习以为是的基本哲学,也就是一切事情,理性都可以比习惯做的更好。他自己一直未能从中松绑。由此看来,虽然我全盘接受他对社会主义的批评,不过,我现在明白,这些批评为何不是那么有力,因为以他的情形而言,批评还是建立在理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本错误上,这项错误就是:我们有智力理性地安排一切,而这个观点和他的主张有所冲击——他在一个地方说我们做不到,但是在别的地方却又说,我们身为理性的人,所有必须尝试去做。(海耶克,1997,P81-83)”
哈耶克的批判,可以说是完全建立在自己的思想基础上的,这些批判是否正确值得商榷,首先,哈耶克也认为人的行为的逻辑是先验的,经济学涉及到了与人交流,便进入了实证,这实际上讲不通,米塞斯本来就是将经济学看成人的行为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以行为公理来逻辑演绎的推出人的行为理论,这完全是在米塞斯给经济学界定的范围之内。哈耶克自己后来转向了波普的证伪主义,站在证伪主义的立场来评价先验论,不能说先验论就错,人进入与人的交流的状态后,人还得遵循人的行为的公理。对于社会主义的批判,米塞斯是针对当时社会主义者所构想的经济制度——即取消市场、取消货币,由中央计划委员会来安排资源的使用进行的批判,而后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在米塞斯的批判后又辩解说社会主义经济里商品和服务也可以实行市场原则,而哈耶克自己是接着第二个阶段的论战。尤其是关于伦理假设,哈耶克是曲解了米塞斯,米塞斯所称的理性是指个人要达到某个自己的目的,要选择一个自己认为最能达成这个目的的手段,但事实上这个手段是不是最好的,米塞斯从未这样作过肯定的回答,他也强调,由于人的智力、知识、所掌握的信息有限等等的限制,客观上讲,人们选择的手段完全有可能是错误的(就试图达到自己的目的来说),但这不能否定人们会理性的行为。哈耶克所批判的理性是所谓的理性建构主义所指称的理性,即人们完全可以根据理性能力和行动,构设出未来的理想社会。这当然是与米塞斯使用理性的概念完全不一样的。哈耶克自己在知识转向后,将更多的精力花到了经济学以外的领域,不知是否认真研读过米塞斯后来的著作,罗斯巴德对哈耶克这样的批判很不以为然甚至生气,称哈耶克背叛了米塞斯。罗斯巴德也对哈耶克30年代以后的思想进行了全面的批判(见Rothbard,1992、MODUGNO,2009)。
2、罗斯巴德对米塞斯的捍卫和批评 罗斯巴德作为米塞斯的学生和坚定的支持者,对发展和捍卫米塞斯的思想是不遗余力的[⑤]。当然,作为有二十余本专著和上千篇论文的作者,罗斯巴德不是一个简单的阐述者,他也是一个思想创立者。他虽然对米塞斯尊重有加,但他却不是不加思考盲目追随米塞斯。米塞斯被公认为是二十世纪“自由放任”思想最重要的捍卫者,罗斯巴德比米塞斯走的更远,被认为“比米塞斯更米塞斯”。罗斯巴德对自己老师的理论也有一些批判,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米塞斯虽然是坚定的主观价值论者,同时他也继承了古典经济学家的一些理论,更值得人们注意的是,他也是一位功利主义思想的追随者。罗斯巴德认为,功利主义和彻底的主观主义是不相容的,功利主义者称,在评价一个政策或法律是好是坏的标准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罗斯巴德却跟随斯宾塞认为,每个人的幸福是主观感受,没有办法将不同人的幸福进行加总,我们从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主义思想来看,罗斯巴德对功利主义以对米塞斯这个理论的批判是正确的,在这一点上,米塞斯坚持主观价值理论还不够彻底。第二、米塞斯的经济思想中一直是坚信自由市场并批评了各种对市场进行干涉的政府的各种政策,在关于垄断的理论上,米塞斯基本上还在传统的思想内进行分析,他沿用了垄断的一般的定义,即市场上只有一个卖者的情况,同时也认为垄断造成了市场的垄断价格以致对消费者福利有侵犯。当然,米塞斯同时分析了形成垄断的原因中有一种是由于政府的行政权力赋予的特权,并给予了批评。罗斯巴德在垄断理论上与米塞斯相差甚远,以致成了众人皆知的罗斯巴德与米塞斯的分歧。罗斯巴德详细分析了市场上“只有一家提供”的各种情况,认为如果是市场上自身形成的这种“垄断”现象,垄断企业不可能能够行使所谓的垄断权力掠夺消费者的福利乃至损害社会效率。真正的垄断应该定义为是政府授予的一种特权,一种能阻止别人或别的企业进入某一行业的特权,这种垄断才真正有能力行使传统上的所谓“垄断权”(张五常在分析垄断的成因时[⑥]与罗斯巴德很接近)。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罗斯巴德对市场的捍卫,他认为只要不是由于政府权力干预而是自由市场中的表现,即使是出现了形式上的垄断,它本质上也没有坏处。第三、米塞斯一直强调经济学是一门先验的科学,它只研究手段,是价值中立的。但米塞斯在自己的著作中又明显的表达了对干预政策的批判和不满,认为这些政策是“糟糕”的,这实际上表达了自己的价值取向,但米塞斯认为自己没有涉及价值判断,因为在他看来“一个经济学家研究政策a的结果能否达到它之所以被推荐而预定达到的结果P,他发现a的结果不是P而是g;这个结果,甚至从这个政策a的支持者来看也是不好的。如果这个经济学家叙述他的这一研究的结果,而说a是一个坏的政策,他并不是宣布一个价值判断。他仅是说,从那些想达成目的P的人们的观点来讲,这个政策a是不适当的,在这个意义下,主张自由贸易的经济学家攻击保护贸易政策。他们论证保护贸易,不会像他的主张者所相信的,增加财货的总产量,而是相反地减少总产量;所以,从那些想有较多而非较少的物产供给的人们的观点来讲,保护贸易是坏的政策。经济学家之批评政策,是从那些政策所想达成的目的的观点来批评的。如果一个经济学家说最低工资是个坏政策,他的意思是说,这个政策的后果与推荐这个政策的人们的意愿是相反的。”(米塞斯,1991a, P1071-1072)米塞斯认为经济学家分析经济学时始终坚持价值中立是可能的,当然,他认为必须这样。即使他们在批评干预政策时也没有表明自己的价值取向,而是告诉那些主张干预政策的人,采取干预政策达不到他们想要的结果,所有是坏的。罗斯巴德认为,经济学家如果要评价经济政策,就免不了有价值判断,他批评米塞斯对价值中立刚才那段的描述,罗斯巴德称,你说最低工资会导致失业增加,你怎么知道政策制定者的目标就不是这个呢?因为只有政策制定者自己才知道他的目的。罗斯巴德举例说价格管制会导致短缺,米塞斯肯定称这个政策是坏的,因为政策制定者的目的是要让消费者能买得起商品,实际结果与政策制定者的目的不符。罗斯巴德反问,我们怎么知道制定价格管制政策的人不是想造成短缺的状况呢?他们完全可能希望短缺并在这种情况下为自己谋利。在我看来,罗斯巴德这个批评是非常精彩而正确的。这完全是他在坚持主观主义思想下顺理成章的批判,因为对同一个事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评价,我们当然不清楚政策制定者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依此看,罗斯巴德对主观价值理论坚持的更彻底。为了应对罗斯巴德的批判,米塞斯完全可以避免落入到自己界定的错误中,即只分析经济政策实际会导致什么后果(完全在他限定的,经济学是分析手段的科学的范围内),而不画蛇添足的说即使在这些制定者看来,政策也是坏的。往前走到判断好坏的一步,米塞斯就违背了主观价值论,所有我认为米塞斯的这个不足是可以避免的。第四、这是罗斯巴德与米塞斯最大的差别,即在对待政府的态度也上。虽然米塞斯一直批判政府的各种干预政策,但是他认为政府在诸如保护公民安全等方面仍然是必须的,即政府是一种“必要的恶”,米塞斯曾在自己的著作中,非常明确的批评无政府主义的思想,这一点罗斯巴德认为米塞斯是完全错误的。在他看来,对自由最大的威胁和侵犯恰恰是来自政府,并且它的存在本身就是靠掠夺公民的财产(税收)来维持的,它的运行、它制定的任何政策都要么是限制了自由和侵犯公民的财产权,要么就是效果绝不比自由市场来的好。即使是“自由放任”的自由主义者们也支持警察、法庭、军队等等“公共服务”应该由政府来承担,罗斯巴德认为不是这样的,在一个完全自由放任——没有政府的状态下,这些也可以由市场提供,并且非常有效(罗斯巴德的个人主义的无政府主义理论参见罗斯巴德,2007、2008等,限于本文的主题内容,不宜在此过多介绍)。
虽然米塞斯的理论,在一些方向受到了来自包括同属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的反对,但总体来讲,米塞斯是继门格尔、庞巴维克和维塞尔之后最重要的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当然,他的知名度不及哈耶克,但哈耶克后来的研究可以说远离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甚至也很少作纯经济学的研究,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政治哲学、法学甚至心理学等,并在其它的领域获得了重要思想家的声誉。哈耶克对纯经济学的贡献,在早年是追随米塞斯的。所有,我认为,米塞斯是最重要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最近的一些发展表明,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仍试图将它们的研究理论的源头追到米塞斯那里,包括企业家理论、市场过程理论等等)和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创立者。尽管像罗斯巴德等人对米塞斯有所批判,但毫无疑问,他的经济学贡献是在米塞斯的基础上完成的,甚至不少理论只是重新阐述米塞斯的理论。当然,他的一些中肯的批评,也得到包括米塞斯自己在内的经济学家的认可,所以,是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研究继续往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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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关于这场讨论,可以专门写介绍性的文章,一些关于辩论的描述可参见(哈耶克,2003a)中的几篇文章,在此不作过多介绍。
[③] 兰格在1936年的一篇著名的论文中,开篇就提到米塞斯对社会主义的批判,并对米塞斯嘲讽了一番“……米塞斯教授的像应当在社会化部或者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央计划局的大厅里占一个光荣的位置。不过我担心米塞斯教授很少可能欣赏社会主义偿还欠他的债务的唯一足够的方式,而埋怨他是有困难的。因为他可能要和社会主义运动的伟大领袖们在一处地方,这样的同伴可能不适合他。而且还有不幸的事,一个社会主义教师可能邀请辩证唯物论班上他的学生们到那里去看那个像,为了举例说明黑格尔的理性妙用,甚至使最滴水不漏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自觉地为无产阶级事业服务。”(Lange,1936,P53)兰格对米塞斯的“社会主义计算不可能”的观点作了反驳,将社会主义大讨论带入了另一阶段。
[④] 米塞斯自己曾经简单提到庞巴维克等对自己理论不认可(见Mises,2009),米塞斯的学生罗斯巴德也介绍了庞巴维克及弟子对米塞斯的理论的批评(见米塞斯,2007a)。
[⑥] 张五常曾在分析微软垄断案的文章中指出垄断的成因,并认为真正的垄断是政府的行政权力赋予的(见张五常,2001,P14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