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广州本月将推新政,要求开发商对预售房备案标价,一房一标价,网上全公示。摘要如下:
“9· 28”楼市新政出台后,广州也将在10月出台稳定房价的新措施。昨日,市国土房管局、物价局和工商局联合突击检查广州楼盘销售行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将推出“一房一标价”网上全公示的政策,开发商预售的每套房屋备案标价都会在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的网站上公示,楼盘一旦高于标价卖房必须重新备案,重新公示后才能销售。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0月广州将会出台新的稳定房价措施,进行“一房一标价”网上全公示,不仅可以解决上述楼盘公示房价信息不清的问题,还能进一步稳定房价,防止开发商哄抬房价。
“现在楼盘预售的单位都必须到物价局备案每一套单位的标价,备案后才能领取预售证。以后这个备案的每套单位的标价会在网站上公示出来,市民在家里就能了解到楼盘每套单位的售价。”他表示,开发商进行价格备案后,每套单位实际售价必须低于这个备案价格,“只能低,不能高,如果要涨价卖楼就得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公示后再涨价”。这一措施,将能打击开发商哄抬房价的行为,在楼市热销时也不会出现以前的天天不同的“海鲜价”。
据了解,不少楼盘通过刻意报高备案价格来逃避房管局和物价局的监控。如楼盘原打算卖1万元/平方米,备案价格报高至1.5万元/平方米,这样楼盘即使涨至1.2万元/平方米也不需要重新备案价格。该负责人表示,新措施也能防止开发商钻这样的空子。
“开发商填报备案标价时,我们会根据周边楼盘实际成交价格来监控,如果开发商报出特别高的价格,必须要向我们解释清楚,报价合理的才能被通过。”他表示,房管局还会把楼盘实际成交均价和备案标价进行比较,如果价格相差很远则会进行监控。“比如楼盘备案价格1.5万元/平方米,可实际上卖价才8000元/平方米,这就属于价格异动,我们会要求开发商来解释情况。”
点评:我刚看到这个“一房一标价”时并没有太在意,以为是对二手房上网的要求。但仔细研究和阅读,发现这是一项广州国土房管部门与物价管理部门联手、创造性地制定的对付开发商恶性涨价行为的新政,或者说是一个举措、一个策略和一种手段也行。总之,我认为这一新政会应该会起到立竿见影、行之有效的效果。
严格来讲,这样对开发商进行价格管制,并不是十分合符市场自由定价的原则。但在房价处于历史高位,而且还出现继续向上异动的情况之下,政府必须有所作为。虽然这也是属于无奈之举,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举措。
其实,这也是开发商自作自受,“自己摞来衰”。房管部门之前已经明确提出警告,房价如果异动将会出台严厉措施。现在看来这“一房一标价”就应该是严厉措施之一,还有没有其他的举措,除可能限购套数外暂时还不清楚。
但就这一措施而言,开发商就给自己找了很大的麻烦,不仅要事先向物价部门备案标价,还只能低不能高,而且还不能低得太离谱。
这下开发商可以任意抬高价格的做法恐怕行不通了,消费者近几年迫于无奈而“盲婚哑嫁”(指不能看到房价标示的情况下购房)买房的历史有望结束。但也不排除开发商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来消除和化解新政的作用,也不排除地方政府仅仅是做些表面文章来帮助开发商蒙混过关的可能性。
不管怎么说,我之前曾对广州国土房管部门发出房价警告表示过赞赏,现在我对该部门提出并将要在10月实行的“一房一标价,网上全公示”的举措也表示高度的赞同和赏识。而且,广州已经明确表态房价如果继续上涨将采取限制购房套数的措施,深圳已经采取了这一措施。
估计广州短期内限购第三套房的可能性极大,虽然广州的房价相对于京沪深杭等地还不算太高,但毕竟也是处于历史高位;而且这次引发第二次调控的源头主要是在广州,地方官员为了明哲保身也不得不做出一些姿态和样子,否则是无法交差和过关的。这年头谁愿意为开发商的利益而被问责和丢乌纱帽呢?
201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