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彼岸醉酒的传说


  太平洋彼岸醉酒的传说
  ——有感于“官二代校园醉驾撞人致命”
  彭小兵∕10/22/2010

  
  之所以称之为传说,是因为以下的“说法”是我从一些老美口中听来的,没有我也懒得去证实。好在这仅是一篇博文而已,不是严谨的学术创作,所以我也就懒懒的,不作深入考究了。

  我这是有感而发的,因为我们时常会听到国内醉驾致人死命的传说。前两天我和妻子在一个超市买些东西,其中买了几罐啤酒和一瓶国内产的糯米酒,然后去收银处买单了。老实说,我不好酒,但平时也会灌点黄汤,不会很多,可能一拉罐啤酒,或一浅杯度数低的米酒。在旧金山湾区的各大超市里,最常见的是日本产的的清酒,无论是在美国人或墨西哥人开的,还是在具有华人背景的超市里,几乎都能买到,酒精度较低,口感也不错,也蛮便宜的。

  此时正准备让付账,收银员却要我出示ID。我纳闷,我买我的菜,你收你的钱,要我出示身份证干嘛?收银员见我不解,就指示说买酒要出示身份证,成年人才可以买酒的。我说你看我肯定是成年人,我儿子都那么大了。可人家很较真,非要我出示,说这是美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未出示而卖酒了,商家就要被重罚的。而且是不是成年人不能凭外表确定,而只能通过有效的官方证件,也就是你的驾照或护照什么的,查验买酒人的出生年月。在交谈中,收银员还告诉我,在美国,如果有家长让未成年小孩去商店买酒的,家长要被重罚5000美元以上,这可是一笔不小的罚款。不知道这个数据是否确切,但我知道在中国小孩去买酒是司空见惯的,做家长的让孩子去买买酱醋、打打酒什么的,都很正常。在美国,酒吧是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而在中国,因为我没去过酒吧,所以不知道是否有这方面的严格规定并得到切实执行,但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猜测中国即便是有规定也不一定会得到切实的执行,因为中国未成年孩子在家里或宴席中喝酒的情形普遍存在,尤其是在中国的农村。这就是中美两国制度的差异。

  虽然让我掏证件增添了我的麻烦,但我打心底里愿意接受这种麻烦。因为这是为我好,为了我的孩子好,也为我们的和谐社会好。文明社会就应该是这样的。我感叹于美国的制度,真的,美国相对较完善的制度,不仅体现政治上,也呈现于日常生活的细微小事中。在美国,醉驾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至少比中国严重得多,美国的严刑峻法虽然不能完全消除醉驾,但其震慑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我体验到,包括华人在内,知道自己要开车的不会去喝酒。至于醉驾后撞死了人,还大喊我的老子是“桃刚”的糊涂蛋,在美国虽不能说绝无仅有,但一定比大熊猫还珍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