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凯迪网:美国总统向谁宣誓?(组图)


 

 

     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发表《政府论》,表明现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初步形成。继洛克之后,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更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提出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所谓三权分立,就是通过法律规定,将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执掌,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 根据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联邦政府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分掌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立法权由国会持掌,司法权归最高法院 行政权刚属总统职权范围。美国总统的宣誓就职仪式向来倍受关注,那么美国总统究竟向谁宣誓呢,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吗?
 
 
奥巴马对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举起双手。
 
 
只有奥巴马面对着约翰。
 
 
台下美国人民注视着,奥巴马没有面对人民,而是面对联邦法院的法官宣誓。因为在美国三权的体制下,司法权与行政权互相平等,互相制约。总统的行政命令受法院监督。
 
 
这本是《圣经》,而且是当年林肯总统宣誓时使用过的。
 
(文章转载自凯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