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强”到“民富”与和谐盛世(插图)


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已经结束。五中全会的主要议程是研究和制定“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中国经济在继改革开放之后又一次站在转型的十字路口。
三大转型明晰了未来五年中国的走势 五中全会的召开,理清了中央关于“十二五”的发展思路。未来五年中国将开启经济与社会的双重转型,以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为主线,部署中国经济社会从外需向内需、从高碳向低碳、从强国向富民的三大转型。
从“国强”到“民富”的政策,是关健的“抓手”,是抓住了“牛鼻子”。只有富民才能化解诸多矛盾和问题;只有富民才能缓和许多牢骚和怨气;只有富民才能减低人们对腐败现象的关注度;只有富民才能平息老百姓对贫富悬殊现实的抱怨!!
一. 从“国强”到“民富”的转型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高速发展,中国解决民生问题有了物质基础,此时将“民富”放在重要位置,执政理念又向前迈了一个大步。“国富”到“民富”的转变成为公众关注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最大亮点,体现了大多数国人的强烈心愿。无论是淡化GDP,还是对于收入分配格局的完善决心,或是对于可持续发展的务实布局,都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进步,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大义。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一度申言,“十二五”规划与此前的规划有着本质差别,过去的规划追求“国强”,“十二五”规划则追求“民富”。“国富”到“民富”的转变成为公众关注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最大亮点。
当前,国富已是现实。今年第二季度,我国GDP达到 1.33万亿美元,已经超过日本,雄踞世界第二;去年我国外汇储备高达2.399万亿美元,昂然全球领先。国富业已达到,民富能否呈现?自1995年到2007年的12年里,政府财政税收年均增长1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的纯收入年均增长6.2%。显然,国家财税收入速度递增,远高于GDP和民众收入增幅。长此以往,必将形成马太效应,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有学者评论,“民富”目标的提出,意味着国家将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提升到更重要的战略高度,从长远看,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缩小贫富、区域差距,提高国家发展质量的战略转变。近年来,坊间一直在呼吁还富于民、藏富于民,如今,欣见从国富到民富已经进入流程。
变藏富于国为藏富于民,更能彰显公平正义。GDP增长再迅速,如果国富民穷,这样的增长意义就会大打折扣。,还富于民,藏富于民,不能仅让民众成为改革成本的承担者,而要让他们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拥有更多的财富。从国富到民富,这是善治的华丽转身。一旦实现,必将保证经济稳固发展、民众安居乐业。
还富于民的途径有多种,就目前而言,积极减税也是实现还富于民的一种方式。众所周知,我国税负过高,久为人诟病。比如,目前个税起征点仍嫌过低。新华社半月谈杂志曾发表文章指出:政府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应该向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国家学习,不仅要考虑增加财政收入,还要多为居民着想,从普通人的角度,设身处地思考问题。比如,居民的保险费用可以抵税,医疗费用可以抵税,抚养孩子或赡养老人可以获得减税优惠,甚至贷款买房也可以减税……此外,还需要减中小企业之税。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共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则上千个。不少中小企业倒闭,一大原因正是税负过重。当然,减税只是一个层面,更要从根本上整饬和调整目前的征税政策。
重视GDP的增速的同时,不忘充实民众荷包,只有这样“人性化的GDP”,才会被最广泛的民众所接受和喜爱。反哺民生,让大众尽享发展红利之举,这种人性化的GDP,才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关键,才是人们幸福感的坚实保障。
“在2004至2009年期间,居民的整体收入增长跟不上近10年GDP的10%增长速度。”他表示,现在“十二五”规划的内容应是让前、后两者的速度相协调、相一致,在继续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加快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者报酬水平;同时,遏制并逐步缩小当前的收入差距。大家都来分享发展的“红利”!
三. 分配改革将写入规划
国富虽已达到,民富能否呈现?这里有一个不太协调的对比:自1995年到2007年的12年里,政府财政税收年均增长1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的纯收入年均增长6.2%。显然,国家财税收入速度递增,高于GDP增幅,更是远高于民众收入增幅。难怪坊间经常有人埋怨,工资涨得像眉毛一样慢,物价蹿得像头发一样快。在2006年就参与我国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研究讨论的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的苏海南建议,收入分配改革整体安排应会写入十二五规划,要求劳动报酬、居民收入增长跟上经济发展的速度。
他说,媒体广泛提到的“国民收入分配倍增计划”其实是一个舶来词,是日本上世纪60年代时的说法,也是口语化的提法,而不是政府文件的行文风格,因此不会写入国家的“十二五”规划中。不过,苏海南解释,他强调应学习借鉴日本的有益经验,即让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增长同步,同时控制收入差距扩大。
而正如学者所言,从“藏富于国”到“还利于民”目标的提出,意味着国家将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提升到更重要的战略高度,而从长远来看,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缩小区域差距,提高国家发展质量的战略转变。也是今后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内生力的最原始的助推点。 金融危机以来,民众最关心的莫过于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等几个大方面了。如果政府在这些攸关民生的细节上做足功课,那么民众幸福感就可以和城市GDP 增长挂钩。经济快车道上狂飙多年,让我们有了一定的扩大民生投入的资金保证,今后如何以GDP的增长来助推民众幸福指数的飙升,让民众收入和幸福感的增速与GDP速度持平,检验着执政智慧。
收入分配改革,牵涉诸多利益纠葛,阻力可想而知。居民增收若写入十二五规划,也要有可量化的方面,比如城乡、行业收入差距比、基尼系数等主要指标,未来几年控制到什么水平,是可以有阶段性目标的。当然,在增收同时,还要配套制度跟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不光有钱花,还能放心花,这才能真正提振经济信心,让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 富民应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在此提出“阶梯式”民富的概念。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生活最为贫困的,应该是“民富”政策应该最优先保障的群体,也是“民富”政策最应该“倾斜”的群体。事实上,这些处于最低一级“阶梯”的、被称为弱势群体的人,他们首要的不是“富”的问题,而是解决燃眉之急的问题。所以,在民富的“初级阶段”还就应该有一个过度目标,本文姑且称之为“解民困”阶段。比如,被确认为绝对贫困的人们,以及农民,农民打工者,城镇下岗失业的人,以及既没有社保也没有医保的“蚁族”,都应该划到“解民困”的范围内。
只有“解民困”解决好了,才有可能关照处于第二阶梯的人们,让那些虽然不是绝对贫困,却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养不起老的人们,逐步的做到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然后,才有可能关照第三阶梯、第四阶梯…… 的人们,逐步解决他们的“民富”问题。(综合新浪.新华.搜狐网.中国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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