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近日举办的第一届西部金融论坛国际资本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房产税推出已经是在“按月计算”,目前离推出最终时间不会超出一年。
贾康表示,虽然最终方案尚未出台,但现有信息表明,房地产税不会向“第一套房”征收,投资房将成为房产税调控目标。与此同时,房产税并不会是政府调控的“最后一张牌”,未来调整一定是多种手段综合使用。
房产税的推出由被大多数人激烈反对到渐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目前来看,已经不是“推不推出”的问题,而是“何时推出”以及“如何推出”的问题了。
关于“何时推出”的问题,贾康所长“不到一年”的表示大概是目前所知的最明确的时间表了;关于“如何推出”的问题,目前有对全部房产持有者都征税、第一套房免税、新法推出之前的房产全部免税(所谓“新老划断”)等各种不同的主张。
关于房产税推出所要实现的目标,因其密集酝酿与拟出台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上涨而被认为泡沫已经泛起的时候,各方对其出台后能够使得房价得以平抑的预期较高。就该税种的分配调节功能来说,房产税的推出还是籍由抑制市场需求的方式平衡供需关系,而通过对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需求进行抑制,可以促使市场资源更多用于满足普通民众的安居需求,继而实现房地产资源在不同阶层之间进行更合理分配的目标,也即是社会的公平目标。
所以,对于房产税“如何推出”的问题,不管哪一种主张最终得以“落实”,我们的观点是,按照房地产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对于普通民居尤其是中低收入居民的安居问题,房产税将至少不能对此类居民产生增税作用。反向来说,对于那些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者以及超过普通安居标准之外的购房者(如购买豪宅与别墅的高收入阶层等),就需要以增税方式发挥它应有的调节功能,方能体现出税收调节的公平目标。
而从更宏观的资源配置角度来说,在我国现阶段,房产税的功能还涉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功能,其作用方式是重塑地方政府的收入结构与收入模式,以“开源方式”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持久的财政收入来源,改变目前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财政收入模式。当然,这种改革需要多项经济体制方面的配套措施进行“跟进”。
房产税现阶段的两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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