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开始,北京市中小学将全面推广校园集体舞。此前,海淀区已进行了三年的试点,据说试点“证明校园集体舞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其独特价值”。北京市教委体卫艺处负责人动情地表示,当集体舞跳起时,你会看到一群阳光健康的少年出现在校园当中,“场面非常感人”。(《北京晨报》10月26日)
中小学校园推广集体舞,至少不用像总工会推广工间操那样,有场地不敷使用之虞,广阔的操场上,中小学生尽可以自由起舞。也不用像三年前那样,因为学生家长的早恋质疑而无奈铩羽。更何况,海淀区试点的成功经验已经证实了集体舞的独特价值。然而,这些理由并不构成全市所有中小学生必须集体起舞的理由,至于”场面感人“的说法更是荒唐。
一者,学校教育固然应该重“集体”,集体上课、集体自习、集体参加课外活动,等等,集体行动确实能够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交习惯和能力,也能够磨砺出讲求合作的团队精神和集体意志。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集体”之外,更应该重视“个体”。过于强调步调一致的集体精神,往往很容易泯灭学生的个性,妨碍个体精神的养成,甚至扼杀学生的创造性。
长久以来,我们的学校教育十分善于强调“集体”,这方面做得也很成功。此种理念的长期灌输,使得“集体”几乎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一个无须验证更不容置疑的公理。老师批评学生,只要一提“集体荣誉”,则学生就会马上收敛心性,放弃“旁逸斜出”的思想,无条件服从。至于这个“集体”的筐子里边,具体承载了些什么样的货色,大体上无人细察。
可怕之处也正在于此。缺乏个性的学生必然缺乏创造力,讲求一致的结果,只能使得众多原本活泼可爱、个个不一样的学生变得千人一面。模糊漫漶之处,实在令人痛惜不已。最初是不敢提出个人化的想法,到后来,屡屡被矫正之后,则是主动否定、主动放弃了思想的努力。凡事只要“随大流”、“跟着大伙儿”就行了。长此以往,必然形成随波逐流的人格特征。
再者,即便集体舞果真有神奇之功效,也应该给学校自行选择的余地,不能强制性的全市推广。整齐划一好是好,只是做得过头了,难免会走到另一个极端。我们总有一种寻求一律的“集体”偏好,似乎不如此就不足以展现领导部门的动员号召能力,不如此就不能感动的热泪盈眶。这真是一种奇怪的喜好,只是这种偏好未免与现代社会张扬个体、尊重选择、鼓励创新的时代潮流背道而驰。
与千人集体翩翩起舞比起来,我们更应该倡导一种相对宽松的校园环境。实际上,早在春秋时期,教育先驱孔子就倡导过这样的恬淡宽松和谐的学习生活:“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先进第十一》)千年以降,这种师生教学相长的感人画卷一直闪现在人们心中。遗憾的是,后人的“感人”理解,早已演变成“集体”偏好,与前人不可同日而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