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罡
据10月28日四川新闻网报道,此前在民间引发巨大争议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送审稿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昨日(27日)上午召开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上,对于草案中突发事件在情况紧迫时可“强制征用”个人财产的规定,21名听证代表中,只有2人反对。但所有听证代表都表示,草案中如何界定突发事件,征用个人财产的程序,征用后如何进行赔偿等许多条款仍须细化。
如此看来,“强制征用私产‘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办法”有可能获得通过。那么,后果将会怎样呢?
本人认为,在不久的将来,此举对于百姓来说,是一个极大的灾难。现就各行各业举几例,予以佐证并预测。
案例一:强拆下的受害百姓
从目前地方在没有跟百姓达成拆迁协议时强行拆迁的“举措”来看,或多或少在地方政府的暗挺下实施的,有些甚至是地方官员直接参与。这无疑一种,直接的违法,变相的“抢劫”。宜黄事件成了一个典型的代表。该事件举国皆知,此处没有必要多说。类似的强拆事件很多,如果一一列出,则浪费版面,也虚耗读者精力。
案例二:官告企何以狮子大开口
另据南方日报10月28日报道,10月9日,信宜市政府向信宜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950万元,超出1950万元的损失待全部核定后另行增加诉讼请求,且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仔细观察分析一下,且不说政府代表民众向紫金矿业索赔的1950万元依据何在,更值得关注的是,信宜市政府在诉讼上说明了这索赔1950万元的用途了吗?是分配给直接受害的市民,还是留给当地政府?政府向企业索赔,既没有合理的依据,又没有说明索赔后的用途。
如果真的要索赔,当地政府也完全支持索赔,也应该由受害百姓选出代表进行索赔事宜,当地政府全力支持则可。当地政府最主要的事情是救灾,而不是索赔。即使要索赔,也是救灾之后,根据受损失的情况,开出索赔数据,而不是盲目地说个数字:1950万。
案例三:百姓1500万存银行不翼而飞
据检察日报9月29日报道,2005年5月17日,胡国庆将15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湖南省衡阳市白沙洲支行。两个月后,1500万元存款竟然莫名其妙地蒸发。“去白沙洲支行查询,只剩下600元了。”
存款不翼而飞,与工行交涉无果,2005年7月29日,胡国庆向衡阳警方报案。与此同时,胡国庆向衡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行支付1500万元存款。
报案不久,广东珠海警方来找胡国庆。原来,1500万元存款是被别人“冒领”的,“冒领”此款的主犯吴益涛已被珠海警方抓获。
因为涉及刑事犯罪,衡阳中院告知胡国庆“先刑后民”,中止他起诉工行支付存款一案的审理。
2005年11月28日,湖南省公安厅发了一个情况通报,标题是《关于衡阳“7·29”票据诈骗案的情况通报》。通报下发后,衡阳市银监局有两名通讯员对“7·29”票据诈骗案进行了报道,报道涉及了工行白沙洲支行的“管理问题”,工行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两名通讯员告上法庭。衡阳市石鼓区法院判决认定,报道不构成侵权,但“应工行的要求”,认定了这样一个“事实”:1500万元存款是存款人自己取走的,不存在诈骗犯罪事实,工行对此不承担责任。
“这个判决,我们毫不知情。”胡国庆说,“法院认定,1500万元存款是存款人自己取走的,简直不可思议!这是一起诈骗案,已经人所共知。”
因为“先刑后民”,胡国庆诉工行储蓄合同纠纷尚“中止审理”。奇怪的是,工行反过来起诉胡国庆,案由也是“储蓄合同纠纷”,标的还是这1500万元,法院却缺席审理了。2010年5月12日,衡阳市雁峰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虽然吴益涛、黄大华、吴柳等人冒领了1500万元存款,但工行的“被冒领”行为是“正当支付”,因此,1500万元存款债权已不存在。
这案子让普通百姓如坠云雾。事实如此清楚,胡国庆的1500万依然无法追回。让百姓如何相信银行,如何相信法律?又如何相信“征用私产”是“保护私产”(北川副县长:突发事件征用财产实为保护被征用者私产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0-10/28/c_12709054.htm)
百姓存款不翼而飞的事件也并非这一起。此处也不多举例。
以上几例,只是说明当今社会一些不正常的现象。这种不正常的现象还会变本加厉。
此外,最近爆出的自杀官员中,几乎都是“没有什么经济问题”。在当前,被公然定义为“没有经济问题”的官员普遍认为是好官。而他们“自杀”的理由,要么是“压力大”,“抑郁症”。作为好官能因为“压力大”、“抑郁症”而自杀吗?
10月27日的法制日报-法制周报报道了《公安局长被认定贪污受贿获刑 奔波六年讨回清白》的新闻。说的是洪洞县公安局局长李青明“贪污受贿获刑”以及讨回清白的过程。报道中说:当时办案的手段是“以拘代侦”,即先抓人,再查此人“犯罪证据”。然而,李青明家里没有一件名牌衣服、没有一条名烟、没有一瓶名酒、李青明家人没有一分钱的存款。
按照现在的标准,这算不算好官呢?
众所周知:现在公认的好官本已不多,好官全“自杀”了,剩下的、活着的是什么呢?
“强征私产”的办法一旦通过,百姓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尤其是当地有些钱财、资产的“富豪”,就更要当心了。因为私产一旦被征用,就到了别人的手里,想要回来是难上加难。为什么现在的人不肯借钱给别人,即使是亲朋也不肯借,原因就是到了别人手里,就很难要回来。
鉴于现在网络媒体的连锁效应,一些地方政府不敢明目张胆地摄取私人财产,便搞个所谓的“突发事件强征私产”的玩意来,这样,地方政府征用私产就合法了。
又因为,官员有权,同样一句话,一句证词,官员的分量比普通百姓高出数倍。今后,地方政府可以拿着“突发事件”征用私产。至于到底什么样的事件才是突发事件,都是官员说了算,补偿也是官员说了算。现在的上级官员不到了迫不得已,几乎都是为下属或下级官员遮掩,很少为百姓主持公道的。即使主持公道,也是无奈之举。如不主持公道,将会冒着受数万网民“炮轰”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