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时期以来,黄光裕与陈晓的国美控制权博弈吸引了众人关切的目光,尽管黄光裕最终以败北黯然收场,一个硕大的问号其实一直闪烁在大家的脑际:一个身陷囹圄的囚徒,何以能够依旧如自由人一般呼风唤雨?原来,是司法部门给了他在看守所里办公的权利。
被羁押、判刑的戴罪之人,在看守所或者监狱内可以行使哪些权利,也许有关人士可以道出个子丑寅卯来,但作为平民百姓,似乎只有一个印象:普通囚犯连家人探望都受到严格限制的,而黄光裕却能够在监牢内运筹帷幄,如此巨大的“待遇”落差,显然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连犯人都分三六九等。
有专家认为,这是法治的进步,笔者不敢苟同。倘若对待一个平民犯人,能够让他在监狱里料理家事、行使民事权利,也许我们能够从中看到这种进步,法治的人性化,然而,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是曾经的家电连锁帝国的老板,国美的原创大股东,怎么看都极像法治向贵族的献媚和让步,恰恰损害了公平法治。
一段时期以来,官员服刑的优待环境;官员可以在监狱里写小说;甚至有报道称贪官坐监如度假,等等,都不乏舆论质疑的声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最基本的宪法原则,权贵阶层成为阶下囚,也能高人一等,这显然是社会不公的延伸,是资本、权力让法治天平发生倾斜,非但算不上进步,只能说是法治的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