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第九章——公民权



                          
                       

                                 

                                    妇女权利、儿童教育权利及公民权


      
每当提到人权时,往往只是指言论、结社自由权利,这些权利常常被认为是社会文明达到一定程度时公民所应充分享有的权利【至于宗教信仰,半个世纪的马列主义已使中国绝大多数人没有宗教信仰自由的需求】。中国的文明已达到这样的水平,老百姓已有这样的欲求,可是我们不仅没能满足这样的需求,尤其对于中国农民,他们的生存、教育、发展权等最基本权利都未能得到保障。他们最迫切需要的是消除贫困、接受教育、人身免于受伤害、人格免遭侵犯等较为原始的、基本的权利。

根据宪法,中国农民是公民,他们已承担了公民的责任,但他们并没有被当作“公民”,而只是当作“臣民”

   
人类为了免于无序状态,建立了国家,由政府统治管理,当人们还是"臣民"时,在政府(统治集团)供职的人就是"父母官",当中国演变成社会主义,"父母官"演化为"人民公仆",他们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这些名不符实的陈词滥调被现代人改称为充满民主气味即充满洋味的"公务员",社会演变,名称演变,性质却未改变多少。“公务员们”享受了他们特有的权利,却不去承担他们的责任,不该做的做了很多,该做的做得很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妇女地位提高,男女平等体现是二十世纪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进入二十一世纪式文明,男女平等应是自然而然。】。二十年代开始的妇女解放运动使八十年后的中国城市大部分就业妇女已经差不多享受到了男女平等的权利,而在中国的乡村,男尊女卑的陈腐观念还在笼罩,家庭暴力仍在延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庭暴力——离婚

逃 不 了

李和廖都已四十出头,两个儿子也进了初中,李做点小生意,廖在养护段工作;李的兄弟办学校,她就到食堂来帮忙,三十晚也没回去过年。"要是回去过年,这个春节他又要打我几次","只要他喝了酒,不是打就是骂,骂我吃他的饭,要我滚出去"。她在食堂干了三年多,省吃俭用积攒了三千多块钱,有做生意的本钱,可以不再依赖什么了,于是提出离婚,有熟人帮忙,四个多月后法庭下判决。

   
廖经常打骂她,把她赶出家门,去外面租房子,他又去骚扰,甚至跑到大街上把她的菜摊掀翻,把蕃茄之类踩个稀烂,把人拖回来……因为和弟媳相处不好,李无路可去,又回到那边做小生意,顺便照顾两个儿子。廖来求饶,保证以后绝不喝酒,他们又合到一起,不到两个月,"他又打我了,我到外面租房子,他有事无事去找我"。

李有三个弟弟,远水救不了近火,况且虽然离了婚,有两个儿子牵挂,诸多事端还属于家务事。如果李找不到合适的男人,廖还会来骚扰,也许合一段时间又分一段时间,再分又再合,再合又再分。

“你到哪儿都逃不出我的手掌”。
*******************

不 当 仆 人
   

李小时候的同伴罗是中学教师,丈夫在某小学任教,女儿已念初中,他们一直两地分居。"要是在一起生活我就成了他的奴仆,他要的是佣人、是老婆,而不是妻子,特别是他和酒朋烂友们在一起时,有事无事都要你站在一旁伺候,否则就揍你一顿"。"有两次他打我时下手太狠,一次我卧床不起,另一次住了两天院,我同他离婚,他就写血书向我和家人发誓,后来没再打我,但已没有感情可言,于是就离婚了"。"无论从哪一方面,他都配不上我,不过提出离婚时他很爽快,因为我不想再要孩子,而他的父母、他的弟妹们都希望他有个儿子"

在小地方,罗和其丈夫也算得上有知识、有身份的阶层,要是罗没有职业,“你不要孩子,那我要你做什么”?
   

在小乡小镇、在农村,象罗那样有职业,有独立生活能力,又有本事的妇女极少,小岑没有那样的本事,要是在以前,她连想都不敢想要离婚。

*************************************

无 路 可 走

 

小岑念初二时和黄恋爱,黄只念到小学,失学多年,比小岑老练得多,小岑放学回家,黄不让她下车,把她拖回去,木已成舟,老人只好同意成亲。

黄脾气暴烈,是个闲不住的家伙,但他懒于干农活,不是赌就是偷,有了儿子,贼性不改。没有赌资,他把田里的谷子,山上的桐籽都押上,每年辛辛苦苦耕种管理,到头来他的赌友们去收割,小岑只要唠叨几句,不是挨几巴掌就是几脚。有一次黄在赌桌上当着众人面一顿毒打,小岑被抬到医院,经县医院诊断:由于内伤,小岑已失去生育能力,住院一个月。

 

小岑长兄在省公安指挥学校任教,开馆子,叫妹妹去帮忙;黄又因盗窃牛马五次:判七年,小岑趁机提出离婚。

许多劳改犯都是坏家伙,判刑后他们的妻子没几个会离婚,因为她们无处可走。回娘家不一定呆得下,嫂子、弟媳绝不会欢迎,并且分田分地只分给儿子,女儿早晚要出嫁,没有份;有些因有好几个小孩,去哪儿都忍不下,守着丈夫那份田地不会饿死。要不是她哥哥能帮忙,要不是黄去坐牢,小岑除了忍之外还有路子吗?要得到一张离婚判决很不容易

 

也许她与嫂子相处不好,也许馆子已倒闭,娘家没田地给她种,没房子给她住,有了孩子再去嫁人,选择面太窄,想请人带到外地又忍不下心丢弃儿子,并且自己已经没有生育能力。奔波几年,黄减刑回家,他们又只能在一起。

她很贱,可是因为儿子,因为没有去处,她本以为摆脱了黄的折磨,“最终还是没有逃出我的手掌心”。 许许多多农村妇女根本就没想过也不敢提"离婚"
*********************************
 
“只要不打不骂,什么日子都乱过”

 

 陆和李结婚七、八年,有两个小孩,李是虐待狂,经常打骂陆。要是输了钱,陆胆战心惊,借故离家回来后挨打,呆在家里李也会找借口揍她一顿,不准哭叫,否则更惨。陆回娘家给哥嫂诉苦,想离婚,哥嫂都反对,李威胁说:“你哪天同我离婚,我就打死你哪一天”。惶惶不可终日,好几年都如恶梦般。

王是四兄弟的老大,刚结婚不久带着妻子去承包荒山种玉米,几年后攒了近万元,回家修了一幢瓦房。妻子由于长年累月过度劳累,房子刚修好就病倒,王去借了两、三千块钱也没把妻子医好。后事办完,王带着三个孩子又找荒山承包。

陆找到昔日的熟人王,问王是否愿娶她,于是他们开始了近一年的流浪生活。

   
陆和王找人写离婚诉状交到镇法庭,庭长说:“诉状要不成,重新写”,他们交50元给庭长,又交200元受理费。

交了离婚诉状,陆不敢回“家”,有时回娘家躲,有时到亲戚家避,哪个地方都不是久留之地。她又不敢和王一起去那荒坡木棚里,因为没有得到离婚判决,她担心李会告她非法同居或是重婚罪,庭长也曾当面警告过她。她对庭长说:"我要是回去,李就要杀死我,你叫我怎么办"?庭长回答:"他还没杀你,你怎么知道他会杀你"?"他威胁我不知多少回,要是我离婚他就要杀死我",答:"等他杀了再说嘛"!

庭长和李是同村,与陆、王也是熟人,陆买了几斤‘干鱼’“现在忙得很,没时间处理”,她又去问了几次,回答都“忙得很”。我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好不太负责任地对他们说:"你们就住在一起好了,万一他们要告你们犯重婚,到时候我再想办法"。受理费早就交了,东西也送了,只是囊中羞涩,菲薄之礼罢了。要离婚,法庭拖着不办理,他们不敢让别人知道住在一起,不离也不行,她已不敢再回李家,李也不再要她,拖延一天就是多折磨她一天。

    
过了很久收到‘开庭通知’,她赶到镇法庭,开庭日期又修改;过一个星期,正式开庭。两个孩子各抚养一个,陆什么都不要,夫妻俩一起修的房子也归李所有,其它没有异议。

李和他的亲戚们刚回家,庭长悄悄对陆说:"你已找到男人,他还没找到女人,他要你拿650元才肯离婚",陆什么都不想,只要能离婚,什么条件都答应,庭长立即骑摩托车去追赶李。

 

我对陆说:"那是敲诈你,开庭的时候不提,并且又不是李提这样的要求,真是莫明其妙!那钱你们不要交"。陆去问判决:“庭长出差”,再去问判决:“打字机已坏”,我写一张条子给经办此案的一位朋友,朋友说该案主要由庭长负责,他不好讲话。陆去交了650元,"下星期来要判决",第二个星期去,判决书已拿给王所在村村长,又是莫明其妙!!

李是A村,陆是B村,王又是C村,判决书是法律文书,只能由当事人领取,即使要把判决书拿给村长,也只能拿给李所在的A村或是陆的出生地B村(B村还有陆的直系亲属),干嘛要把判决书拿给C村村长??判决书下发时,从法律角度,王与陆没有什么关系,最多也只是将来会结成夫妻罢了。

王去问判决书,村长说:"你先把36块钱的提存款交了再给",王跑回县城和我借了一百元,判决书终于到手。

 

为了这一张离婚判决书,陆和王从荒坡上木棚到县城再到镇里不下二十次,所有花销少说也要三千元,那一年的庄稼大半已荒废,三个孩子蜷缩在木棚里要吃没吃,要穿没穿,度日如年熬过了足足十个月,这十个月的精神折磨至少要让他们少活十年。

   
王的兄弟和其远房侄子也住在那山坡上,他们说:"那段时间几个孩子吃上顿无下顿,不是去这一家吃一碗,就是去那一家混一顿,个个几乎都是光屁股;他的神经好象有些不正常,不是两眼发呆就是忘这忘那,这个女人把他害惨了"。落到这般田地,最好的解释在他们看来就是怪"那女人"。那女人的苦难又该怪谁呢?怪李还是怪法庭庭长?我想,这不是怪谁的问题,这是我们时代的特征。

 

我曾问陆:"你和王生活在一起不一定能过好,他有三个孩子,家里也很贫困",陆说:"只要不打不骂,什么日子都乱过"。饭锅就在脚下,王还是把碗递给陆,"讨老婆不是帮添饭,讨来做什么",王没有男女平等之概念,妻子就是老婆,老婆就是仆人。王不一定会打骂她,可她下半辈子绝不会好到哪儿去。

承包荒山的人多,已找不到好一点的荒地,王已三十七、八,诸事多磨,他已苍老了许多,远不象几年前那样精力旺盛。他们要抚养四个孩子,并且背了五、六千元的债。也许陆的前世造孽,有了恶运吧。
****************************************************************************************
  

 中国离婚率日益上升,不过这大多发生在城市里,城市妇女有工作,她们可以不依靠男人而独立生活,受到虐待或感情不和就会提出离婚,并且通常情况下不会象陆那样为一张离婚判决而要经受那么多折磨。在农村,分田分地分房子只分给儿子,要是离婚你就必须搬出来,没有栖息地怎么敢离婚。在落后的乡村,你被虐待时没有几个人知道,一旦提出离婚就会遭人非议,男人想休妻他有许多办法,女人想离婚却难上加难,况且离婚以后孩子怎么办。天下没有几个好继母,要是自己抚养,一个单身女人带一、两个孩子,苦日子还在后头。因此,农村妇女很少想过要离婚。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利最有效方法是使他们在经济上能够独立。我们社会存在许多毒瘤,这些毒瘤不消除,人们的努力将会白费功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七、八岁的妇女
    

当妇女提出离婚时人们才了解其家庭暴力,其它时候家丑不可外扬,没有离婚的妇女其处境也许还更惨,因为她们提出离婚的勇气都没有。当我们提到妇女权利时往往只是指家庭暴力,可没受虐待的妇女其处境不一定就好过。

   
徐姑娘与王十四、五岁时订‘娃娃亲’,徐姑娘不喜欢王,准备与其恋人私奔,被发觉后,她和恋人跑到山洞里躲了几天,被哥哥抓回来毒打一顿,用绳子呆在梁上直到第二天;她哥哥请求王家接过去,他们草草举行婚礼,那年徐姑娘只有十六岁。

结婚没多久分家,王是老二,有四兄弟,田地少,又没房子,他们到邻县江边开荒。王脾气温和,又能干,从来不要妻子干重活,夫妻恩恩爱爱,开荒五、六年,积攒了三万块钱,王到邻县城里租一间房子,又学驾驶。他兄弟和堂弟也去承包荒山,干了几年后回来卖牛,借高利贷,买一辆敞篷车,两个月后转手卖给王,王先付两万,还欠一万。

王还未领到驾驶执照,他们去拉西瓜时,堂弟开车,自己坐在顶篷上,由于堂弟过度疲劳,车子翻到路坎下,王的双脚被压碎,他对堂弟只说了一句:“我的腿好象断了”。被送到地区医院时,由于失血过多,王死去了。

   
王的父亲因侄子(王的堂弟)没有钱给,气愤之余,冲到侄子家把侄子的母亲(他的嫂子)毒打一顿以致住院,没几天,王的父亲精神崩溃,上吊自杀。王的堂弟也被送进牢房几个月,两家人从此结仇。

 

小徐姑娘命不好,她本不该嫁给王,她哥哥打她,用绳子吊她,没多久那伤痛会好;悲惨的并不是那几拳几脚,而是她丈夫留下的三个孩子。破车子卖了一万四,把丈夫到地区医院来回的花销以及处理后事扣除,只剩下几千,堂弟的五千多可以不还,王的兄弟那五千没有理由不给,尽管你遭了大难,可他没有责任。

二十三、四岁正是人生最浪漫的季节,正是女孩子谈婚论嫁的年龄,兴许有些还在大学里念书,而小徐姑娘这位“农村妇女”不得不独自抚养三个孩子,辛酸的日子还在后面。丈夫没有抛弃她,只怪命短;没有人去剥夺她的权利,只怪命苦
************************************************


 

木棚里的一家子   

 

阿乐与阿南结婚已有十年,阿南家弟兄多,结婚后住在一个小偏房里,几年后他们也加入荒山承包大军。承包荒山大多是年轻夫妇,有些发了点小财,多数人也只勉强维持生计,阿乐、阿南属于后一类。

 

计划生育政策很严,可这些地方三、四个小孩很平常,一是计划生育工作尤如政治运动,有时很紧,有时有些松懈;二是对流动人口不好管理;三是如果没有儿子,他们想方设法都要生;四是没有采取避孕措施或避孕方法失效,不可能让夫妻不在一起睡啊,有些夫妇怕罚超生款,只好不敢同床。

    人一旦物质贫穷,精神上也贫困,就很难成为伸士,成为君子。“绅士”、“君子”这些褒义词常常都是用来形容那些不是拥有大量物质财富就是拥有极强的自信心【精神财富】的人。贫困落后之人要是其欲望超出他的能力,就会想入非非或是做出愚蠢、邪恶的事情。

阿南的妹妹常遭其丈夫虐待,阿南就把妹妹带出来,另一个人带出去,没几天男方一家到某地去把人找回,他未得一分钱,并非因此就不负责任,阿南因“拐卖”被判五年。

 

要是回老家,家已不象家,要是呆在荒坡上小木棚里,一个妇女带着四个小孩,一家子苦日子可想而知。要是有人要,她可以把孩子拿送人,自己请人带到广西广东去嫁人【有可能带去的人也会被判至少五年,那可以不管他】。也许是担心阿乐走投无路时会走那条路,阿南六十多岁的老父亲到离老家两百多里外山坡上小木棚去照顾孩子们。

 

无论是打是骂,女人总想有个男人作依靠,无论是乐是苦,她及孩子们也会活下去,恶梦般五年早晚会过去,以后是否会更好?我很了解阿南,他不是一个好丈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父亲”                                                   

种我的田就帮我养孩子    

 

黄结婚那天,有个怀了身孕的姑娘在其亲友陪同下到黄家呆着不走,后来不知费了多少周折,又花了几百块钱,总算把姑娘和其亲友劝走,婚礼才得以如期举行。那时仗着父亲是国家干部,他春风得意,想要就要,不想要就甩。婚后他也不爱呆在家里,出门做生意;钱倒没赚,除了亏大本还进去班房几个月,不是其父亲他也许会被判刑。

 

因某件小事他把老流氓表哥砍成重伤,逃到外地两年多,后又判三年,他父亲已死,帮不了他。黄是个慷慨大方的男子汉,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坏人,但他不是丈夫,也不是父亲,并且把一个沉重的包袱丢给其妻子,一丢就是十几年。

 

我问从前的一个学生:“小建设(黄的老大)在你们那儿读书没有”?"小学毕业就回家了,他妈交不起学费",“黄不是已回来了吗”?"那人刚回来又走了,他是不会呆在家的,不抄家就算好了"。黄的妻子还能住在她与黄一起修的那幢瓦房,也还能耕种黄那份土地,其代价是独自一人帮黄扶养三个孩子。

   
黄赚钱本事小,养不起情妇,偶尔找到点钱,至多去嫖一、两宿。有些大老板就可以养三妻六妾,我帮你生养孩子,供你享乐,你给我钱,等我有了钱或找到更好的依靠也可以离你而去,人活着不为钱为的是什么,因此有极少数妇女也愿意当大老板的情妇,而陆的三个孩子的母亲既不是陆的情妇更不是妻子。
*********************************

  你下地狱,我和女儿天堂里见

 

陆的的确确是个人贩子,他很奸滑,要么姑娘没逃回来,要么逃了回来,怕丢丑,不光彩的事就当它没发生。要么他拐卖去的妇女其家属不知道是他干的,要么他把拐卖得来的钱分一部分给姑娘的父母亲,因此没人告他,经过他手里的妇女至少一、两打,他仍安然无恙。

 

他因某案件被关几个月,罚款2万元,陆不敢掉以轻心,唯恐东窗事发,一大堆拐卖足以让他上刑场。开庭第二天其姘头立即抱来两万元,他被判处缓刑。

他把小姨子带到县城租房子住下,小姨子为他赚不少钱,另外还有一、两个姑娘,他租的房子就是一个淫窝。孩子母亲到县城,她亲妹子也当仁不让,陆当然也不屑一顾这乡下妇女,她几乎每一次都是空手而归。陆已忘掉那个家,可不知孩子们忘掉那个孽父没有,陆不可能离婚,一旦离婚,他就必须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不离倒是自由得多,孩子母亲一是舍不得那几个孩子,二是离了婚也无处可走,再过十年,孩子大了她也就轻松一些。她名义上有一个丈夫,实际上二十多岁就守寡。
  

 华夏民族几千年遗传下来一个变态的基因,孩子们长大后无论如何也要去寻根,尤其是男孩子,也许他父亲或母亲从未养过他,也许从未见过他,也许只是其父亲一时玩乐留下的私生子,只具有生物学上的父子含义而没有养育之恩,但长大以后想方设法寻找父母亲,为他们披麻戴孝,这被认为是千古美德,实质是悲哀。

 

不管陆以后走到哪儿,孩子们都要把其骨灰运回老家埋葬,不管陆把孩子母亲当作管家还是当作佣人,孩子的母亲死也是陆家的鬼。没多久,陆把小姨子卖到不知哪儿去了,他又去寻找新的猎物。

   
孩子稍大一些,陆妻忍痛跑到不知哪国哪乡。大女儿天天哭,把陆给他的钱一分一分积攒,"等有足够的钱,我要去找我的妈妈"钱还没有攒够,她也还没有长大,在医院病死了。当奶奶给她换衣服时才从内裤自缝的袋子里发现有几百块钱,她母亲不知道女儿已死也不一定知道女儿想去找她,几十年后在天堂里见吧。
****************************************************************************************
  

 中国乡村妇女有许多常被虐待,有许多不被当作妻子,而只是当作佣人,有许多被人贩子或是其父母当作商品卖给其他男人,更不用说能享受到城里妇女常享受到的人生的种种乐趣。要是父母有能力但为了自己的幸福而不抚养孩子(尽管只是极少数),孩子也不必要尽到赡养“父母”——【生物学上意义】的义务,要是男人不愿履行做丈夫的责任,你何必去做贤妻?中国许多古老的“传统美德”是以牺牲妇女人格、尊严、幸福、甚至生命作为代价。

   
如果我们和大多数农村妇女一样没有男女平等的概念,也许我们就会减少许多烦恼,可是两百年前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使人类有了“人权”之概念。社会愈进步,人类对妇女权利愈重视,有了男女平等之要求,并且文明国家及中国城市妇女她们已差不多享受到了男女之平等,但中国农村妇女与男人的不平等,她们与城市妇女地位的巨大差距之现状以使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为农村妇女,我们已经为她们做了些什么,我们又将为她们做什么。要使中国农村妇女的权利与城市妇女的权利得到同样的关注及保护,中国还需要走很长很长的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童、教育权利

 

7月7日是中国学生最重要的日子,那一天会改变许多人的未来,然而,许许多多农村学生想不起也不关心7月7日’;“高中毕业考不起大学怎么办”?因此,每年6月下旬“中考”才是他们人生转折点。中考远比高考激烈得多(与城市及发达地区相反),优胜者大多就读于中师、农校、民族行政管理学校、林校、水校、卫校等初中毕业就可以报考的农民子弟学校。



   
中国九十年代的农村孩子比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孩子过得好,一是生活水平有了提高,二是孩子们能得到父母更多的爱。六、七十年代,农村每个家庭有六、七个孩子,孩子多,贫穷,吃不象吃,穿不象穿,生一个也是养,生一群也是养,只要活下去,长大后他们会自谋出路。现在每个家庭只有两个(或者三个)孩子,又不能想生就生,许多夫妇动了绝育手术,每个孩子都是宝贝。天底下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只是爱的方式不同,爱的程度不同。
 ************************************

不打不骂小孩不听话

 

小露露九岁,升二年级读一个月就回家,那所私立小学就在城边离她家几十米远的农舍里,复式教学,一个教师同时上两、三个年级。从乡下到城里打工或做生意的农民不断增多,他们没有城镇户口,多数人也没有关系,他们的子女进不了公办小学。虽然这类学校教学效果很差,在这小县城里有好几所,好歹也能让孩子们有个念书的地方。小露露的书放在教室里被人偷走,她妈妈干脆让她回来照顾小弟弟。
   
小露露父母离了婚,母亲改嫁,继父姓陈,小弟弟只有一岁多。她的继父是木匠,每天都要出去干活,早出晚归,不爱言语,既不说她好也不说她坏,但小露露不太喜欢他,如果只有继父一人在家,她总想跑出来玩。她妈妈能干,力气大,又勤快,几乎每天都出去打零工,挑沙挑砖拌泥浆之类,一天能挣十多块,"苦干几年就可以回去修幢平房"。夫妻俩每月毛收入也许有八百来块钱,他们却吃得很简单,也许我运气不好,一个学期除了炼油的油渣,我没碰上他们家吃肉。一家四口只租一间房间,小房间里有两张床,一张床有垫棉,另一张只有席子,上面是床单,都没有蚊帐,屋里杂物堆得乱七八糟。

   
房东没住那里,一层平房有三间,小露露家和我,还有一对也是到城里来打工的年轻夫妇,每家房客各一间。刚进门有一个比房间大一点的小天井(院子),是那两家人煮饭的地方,小露露每天的活动空间被她妈妈限制在这小天井和那房间里。

本来我是想到那儿会安静一些,可是那小空间比学校还吵。小露露的妈妈每天六点起床,挑水、炒饭,整个小院子乒乒乓乓;两个小孩也起来,她妈妈声音特大,一家子闹哄哄。一个多小时出门,"把门插上,不准到外面去玩,把‘小画画’带好,十点过就可以煮饭等妈妈回来"。小露露总是闲不住,早上在那小空间里不是唱就是跳,小画画拿一根小棍子敲门敲桶,父母不在家,两姊妹很自由、很开心。大人们十二点过回来,吃完午饭已是两点,又出去干活。两个小孩又和早上一样又唱又跳,又敲又打,差不多天黑她爸妈才回来,吃完饭还要洗衣服,约十一点睡觉。

小露露偶尔背着弟弟到这边学校看电视或和小朋友们玩耍,她妈妈知道不是打就是骂。那一学期我看到小露露被打骂而哭不下二十次,几次被罚跪,有一次可能是继父的脸色让她恐惧,小露露跑出门哭又被她妈妈打几巴掌,失踪半天,晚上才到离城两、三里路上把她找回。"吃油吃辣随她吃,买苹果、买瓜子回来也没少分给她,她就是不听话"。金丝笼里的麻雀都呆不住,何况关在小天井里的小孩,无论怎样打骂,她总是"屡教不改""她陈叔对她好,但她脾气和她爹一样,她爹又不要她"

“你们出门时记着把门锁上,免得两姊妹到处乱跑”。一旦我没课回到那间小平房,“小露露,你可以带‘小画画’到学校那边看电视,早点回来”;后来她妈妈知道,小露露又被打骂,我说:“你们不能总是把小孩关在家里像坐牢一样啊”,“今天是我让两姊妹出去的”,“不打不骂小孩不听话”,她没再说什么。很久以后,年轻夫妇对我说:“前段时间街上有小孩被拐卖,她妈妈担心‘小画画’”。此时我倒有些紧张,不妨一万,以防万一,如果…………好心办祸事,即使不是拐卖嫌疑,也是玩忽职守啊。

没几天,我搬回学校,小露露说:“韦老师,你不要搬走嘛,你走了,我妈会经常打我的”。听说美国人只要有邻居给警察报案‘你打孩子’,你就可能被起诉,可我除了偶尔劝说几句外,从没试图报案,因为,中国法律还没有规定:“打自己的孩子也犯法”。

   
不知道小露露在学校时成绩如何,也许是从电视“听”来,她的普通话既标准又流利,我有事无事也用普通话同她“聊天”,有客人来或是与那对年轻夫妇争嘴时她总是占上风。她反应很快,表达能力特别好,不过她绝对成不了节目主持人。她总是对人讲:"我妈说如果我把小画画带好,等小画画长大我就可以再去读书",我听到她念了多少次,每一次我都心酸。二十世纪末的中国,还有多少“小露露”?
********************************
 
为照顾弟弟才念书  

 

平房旁边有一幢茅草房,也是同一个房东,老房东不知怎么弄到那么一大块地皮。房东有退休工资,子女都有工作,除了为子女搞房地产外,那房子没多大用处。

茅草房住着两姊妹,他们父母去承包荒山,在县城有个落脚点好让孩子们念书。姐姐看上去十五、六岁,念小学四年级,父母可能是想让她照顾年幼的弟弟才给她念书的,小姑娘还养了两头猪。弟弟在另一小学念二年级,我看到他不爱去上学,衣服裤子都很脏,好象也常常不洗脸洗脚,他姐姐可能太忙,也可能不太会料理。 

**********************************************

 儿童权利”并不仅仅指“打骂”,计划生育是使孩子免遭父母打骂的最好手段,两、三个孩子哪一个都是宝贝。孩子是棵幼苗,需要肥沃、疏松的土壤,才利于其成长;需要人们不时施肥、校正,才能使其成为大树。随着时代进步,“儿童权利”主要是指“成长权利”、“教育权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入 学 率

由于经济原因,大多数家庭只能让男孩子们在乡镇中学就读,初中毕业报考中专、中师【九十年代末毕业仍由政府统一分配】,“没有钱送他念高中”C全县20万人口, 96~99年每年初中毕业生约1300~1400名,‘可能还有分配’指标的中专、中师招生一百一、二,占总人数不到十分之一;县高中部招收2~3个班【城镇居民占一半,99年大学扩招,高中部人数有较大增长】。

每年被中专中师录取的学生大多集中在县城几所中学,镇中学录取人数屈指可数,有些乡、镇中学连续几年没有学生被录取。能念到初中毕业的农民子弟十个有一个考上中专中师,还有一个念高中,七、八个回家挖地或外出打工。
还有众多农家子弟初中都未毕业。

在我老家,许多女孩子没进过学堂,寨里两百多户人家二十年来只有两个女生初中毕业。我们镇是全县文化最发达的镇,可是少数民族思想落后,经济又贫困,即使男孩子能念到初中毕业也不多,汉族村子情况好一些。

***********************
  
   
某少数民族乡96年底四年级学生共303人,其中女生77人【占25%】,升到五年级只有262人,女生53人,到98年底升入六年级只有230人,女生45人,学生人数下降不是因留级而是因失学(80人)。该乡每年小学毕业生能考上县一中只有几个,还有一些交高费,一些到县城两所私立中学就读,每年约有二十来个(初二、初三有些转回乡中学),还有一部分学生留在乡中学,从六年级毕业的学生能进初中只有不到一半。

   
该乡96年六年级有154人,女生22人(占14%),97年乡中学初一有50人,女生11人,98年升初二36人,女生4人。据辅导站介绍及学生统计表,每年该乡小学一年级学生保持在500名左右,女生占40%。乡中学初三学生96年底有16人,女生没有,97年有11人,女生1人,98年底25人,女生5人(有几个从县城转学),如果把到县城就读的每年约20个加起来,这个乡从小学一年级能读到初中毕业的学生不到十分之一,要是把到县城读书的较富裕家庭子女除外,比例要低得多,更不用说女学生的比例。

   
另一项统计分年龄段,不包括在县城读书的学生,也即‘平民阶层子女’入学统计。15岁年龄段96年底共285人,女生140人,在校学生数共49人,女生9人,9715岁年龄段共269人,女生148人,在校学生74人,女生6人,98年此项统计据介绍不准确未列入。类似情况全县约占三分之一。

   
在中国,如此落后状况不多,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九年义务教育(不是免费教育)实施了好些年,教育不断得到改善,然而世纪末的中国还有许多地区其教育如此落后,十个孩子只有不到一个初中毕业(城里达90%以上),许多女孩子只念一、两年书甚至没进过学堂,我们自诩"文明之邦",报纸、电视"小学入学率100%",政府工作报告"全省各县基本脱盲",国务院统计数字"中国经济增长率年均8%"……那是另一个国度,不是中国西部、西南部。
**************************************
 棍棒教学
   

在城里,少年儿童除了读书就是玩,乡下孩子读书之外还要做家务,有时放牛,有时砍柴,有时做饭……农民们一年到头总有干不完的活。有些大人会要孩子做这做那,有些则"我自己做,看书去",但懂事的孩子看到大人们忙里忙外,他们总要去帮这帮那。

乡下学校教学质量太差,家里又忙,每学期统考后城里学校老师问:“有不及格的没有”?而乡下教师问:“有没有人及格” ?除了书本上的知识,乡下学生比城里学生懂得多、能干得多,可是人类对“知识”下的定义是:“知识乃是文明世界的东西”,因此在“知识”领域乡下的学生“笨得很”

  
‘望子成龙’,家长们都想把孩子送到教学效果好的学校,“只要我的孩子考好,打骂也没关系”。某私立初级中学建校已有十多年,每年中考都有三、四十个学生被录取,对教育的‘贡献’不可磨灭,可是采用的手段比以前的私塾先生还严厉。 

搬到县城以前校址在一个小乡里,天高皇帝远,教育部门及学生家长也是“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该校教师素质平平,不过中考还是县统考其成绩名列前茅。如果学生考不好,有自己打耳光,有相互打巴掌,有打板子,有脚踢,有扭耳朵,有关在教室里直到半夜,有罚跪教室办公室,有跪在泥泞的牛路上,有去跳粪坑,甚至赤手从粪坑里拈驱虫……至于讽刺挖苦学生那就太微不足道了。

 

有了十多年经验,有了成绩,有了名声,该校搬到距县城一公里的某废弃厂房重建学校。在乡下时用木板当桌子,到了县城,六个学生同坐一张长课桌,一个教室有一百一、二十个初中学生,这么多学生,不听课的学生很少。

 

我问:“校长夫人只是初中毕业,你们政治考全县第一,那老师教得很好吗”?“她要学生背的东西谁背不得,不是扭耳朵就是关在教室里不准吃饭,有时她就守在打饭的窗口,谁背完谁就打饭”。校长妹妹中师毕业(师范不开英语课),她用在初中学过的英语及‘可能’自学部分高中课程教学生,她的学生的英语成绩在县统考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本科、专科英语专业教师太没面子啦】,“谁背不完英语单词,她就把他(她)关到半夜;有学生上课时打瞌睡,就会挨几巴掌,有时她一只手拿着书教英语单词,一只手掐学生的耳朵,出血了她还不松手”……

“你们其它科目的老师凶吗”?“都差不多,并且我们只抓语、数、英和理化,中考不考的科目如史、地、生及音体美等,很少上课”。——末流的老师教出一流的“成绩”。

 

人们都知道那所学校"爱打人",可该校学生生源不断,不过学生几乎都是农家子弟。城里学生被打一巴掌,其家长会到学校或教育局,但乡下学生和家长都很"",他们有极强的适应能力,有极强的忍耐力。只要让他读书能考上学校,打一点骂一点没关系,身上的疼痛及人格上的侮辱不必计效,要是回乡下干农活那才是一生的悲哀。

某学生家长告诉我:"我那女儿很乖,她是班上前三名,因为她没能把老师交给她辅导的那几个同学辅导好,被扭了一次耳朵,她已习惯那里的生活,尽管生活苦一点,又常常看到同学们被扭耳朵而有点怕,她还是不想转学"。有许多曾在那个学校读过书的教师、警察、公务员、干部……  “要是那个学校不那样逼我们,也许我们现在不是挖地就是出门打工去喽”。

                                                                                                                                      

早已被文明世界抛弃的“棍棒教学”得以生存,得到一些人的认可,并发挥效用,不能仅仅责怪某个学校或某些教师,而是我们社会对教学的评估方法,我们选拔人才的方式,以及我们的价值观等等是这类教学模式生存的土壤。

***********************************************

 

  沉重负担

 

绝大多数学校及绝大多数教师并不使用“棍棒教学”,可是学生和教师并没有因此感到轻松。考评、升学率逼迫学校想方设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把达标任务与工资、奖金、职称挂钩,教师们绞尽脑汁完成或超额完成达标任务。调动教师积极性、挖掘学生潜力的确是件好事,学生受到的压力却是前所未有。

 

除了读书、吃饭、睡觉,偶尔漏出一点点时间空隙也被教师们用来补课,教师成了工作机器,学生成了学习机器。为了中考只抓语数英、理化,为了统考名次,历史、地理、生物及 政治”也不放松,不过有的班级只抓语文,有的班级只抓英语,有些班级只抓政治、地理……评比结果,某班或某校政治、生物全县第一,而语文、数学全县倒数。教学成绩并非取决于教师专业水平高低,并非取决于教给学生多少知识,而只取决于你有什么办法让学生背、背、背。要取得好成绩,就要到好学校,学校越好,负担越沉重。许许多多中国中小学生活得不轻松,并且他们学到的很多“知识”都是学了忘、忘了学,犹如把石头搬上山滚下坡,又搬上山再滚下坡。
*************************************   

 

父母没钱

 

七十年代,小学文化也可上大学,那是滑稽时代;八十年代不论贫富,成绩好就可以进入中专大学,公费教育使得山旮旯里的才子也有机会出头;九十年代初期,大中专统一分配,农家子弟拼命考中专、中师,家长们东挪西借也要把子女送出头;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各个学校收费猛增,尤其是大中专学校,许多农家子弟望而止步。

 

学校都是全自费学校,除了本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专科学校,分数高低一个样,有钱就读。读书是技术培训,读书是锻炼,读书是提高能力的机会,没有钱,无论你是天才,无论你怎样聪明,你没那样条件,你没有机会深造。教育能把庸才培养成天才,没有钱,天才也会被埋没。

 

你的同学考50分时你考100分,但他有钱去念中专大学,而你没钱只好失学,十年二十年过去,他是经理董事、是县长、州长,而你是个农夫;也许你是天才,靠打工成了老板,可绝大数贫穷人家的子弟却不是天才。

 

这个时代一个人的成功往往取决于他的父母,没有人剥夺你接受教育的权利,只怪你父母没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纳税人的权利——公民权



   
纳税人的首要权利就是公民权,就是选举权。纳税人是国家的股东,国家的钱就是股东的钱,就是纳税人的钱。管理者们干得好就继续干,干不好就应该下台,其人选应由股东即选民来决定。这是公理,这是天赋人权,这是人类之价值。

我们政府并没把纳税人当成股东、当成公民,而只是当成雇佣,当成臣民。这帮人把那帮人赶走或消灭,他们就成了统治者,天下臣民掌握在地们手里,由他们操纵,老百姓的权利就成为‘被赋予’而非‘本来拥有’,既然是被赋予的,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雇佣、臣民不是股东,没有权利把管理者拉下台,对管理者的所作所为要么听之任之,要么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个国家。

   
年满十八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有了选举权就能尽可能体现你是公民,就能尽可能保护本拥有的权利,然而中国人能投票选举仅限于村长、组长,以及县级、乡级人大代表,并且除了不属于“官”“组长”,其他候选人不是你想选谁就选谁,而是要你选谁就只能选谁【他们中央都是那样搞,我们基层也只能照办】,这是二十世纪末中国农民的“公民权”。

无论怎样,与毛时代相比,中国民主还是有些进步的【从前,中国农民要体现公平就是集体财产分配时可以拈阄(抽签),还不知道什么叫投票。】,照此发展速度,中国有望在50年或一个世纪以后可以投票选举县长省长,投票选举总统主席,也就是说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新中国”成立100~150年内或者说新中国成立后有五代人还不能投票选举主席总统,还不能享受公民权。

在法律法规与执行状况不相符的众多领域中,中国的选举法与选举的实际状况不相符是最典型的。
****************************************   

 

某县人大副主任准备竞选县人大主任,并且希望很大,地区级选举委员会(组织部)考察对象”是另一个人,对他说“要么你放弃竞选,要么选不上后辞去副主任职务”,他只好退出。

********************

 

吴不是组织部考查的乡长候选人,他与组织部派下去搞选举工作的同乡梁及副乡长候选人韦、某校长刘一起商议推举吴为乡长候选人。于是他们游说选民代表,允诺帮某村修路、帮某寨拉电等等,吴选上乡长,韦选上副乡长。

因不符合县委县府县人大及组织部意图,四人都被关进监狱,以“破坏选举罪”判处缓刑;他们上诉至中院,中院刑事审判庭有老乡,改判无罪

游说’选民代表,没有违反中国《选举法》,也是文明世界选举时候选人必做的准备工作;不游说代表,他们怎么知道你施政方针是什么,怎么知道你将来会做什么。“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只理解法律,不理解上级的意图,是要坐牢的。

 

官肯定是丢了,虽然无罪,老百姓并不同情,"想当官,活该"!因为人民已习惯此类民主,真正的民主倒使人不习惯、不自在、莫明其妙,“没有一样不是假的”。

********************

 

某少数民族乡选举乡长时只有上级指定的一个候选人【等额选举】,第一次投票没有超过半数,重新投票;第二次投票还是没有超过半数,选举负责人说:“如果这一次还不超过半数,我们就只有继续投票,哪时候超过半数哪时候休息”,有些代表不服气:“赌就赌,你不休息我也不休息”;第三次再投票,还是没有超过半数,负责人无奈,只有强行通过。

如果‘乡长选举’通过不了,选举负责人会被斥“无能”,会失宠;如果强行通过,万一某个胆大包天的代表上告,他也会遇到麻烦。不过候选人是县府内定,他只是执行县府政策罢了,即使告到专区级甚或省级,还不是发回县级政府“请酌情处理”,安然无恙。

********************

 

至于被政府炫耀的村级选举,犹如上述‘乡长选举’,有时连选几次都不‘合格’就任命,有些到了换届也不投票。有些村民尤其是妇女村民不识字,或是其家庭成员已外出打工,他(她)们本来对这种选举不感兴趣,虽然是农民“直接选举”,有时只是“代表”选举。村长事先找好几个“代表”帮村民签名,一个组一百多张选票只是由两、三个人代签,并且等额而非差额选举,只有上级指定的候选人。

“给选谁就只能选谁”,“不选也得选”,“选不选一个样”,这是中国的“民主集中制”体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该做的不做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故事,每个人有每个人及其他周围的人的故事,满天星斗、恒河沙数。有乐有苦,有喜有悲,苦与乐,悲与喜大多都是比较的结果,有些时代不以苦为苦,不以悲为悲,因为目之所视,耳之所闻都无分别;有些时代人类已进化到区分苦与乐,区分悲与喜,有绝对的,有相对的,可是有苦不敢言,有怒不敢发;二十世纪末的中国已取得巨大进步,人们不仅能通过中国与外国,通过农村与城市相互比较,得出什么是乐,什么是苦,什么是喜,什么是悲,更为可贵的是“既敢怒又敢言”。

我们时代的特征:中国农民有太多太多的牢骚故事,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满腹怨言。
****************************
牢 骚 经 典

 

金矿老板在水池边洗澡,肥皂水倒流回水池,村民们说几句,他反而越来越凶。刚从驾训班回来的小孟和几个年轻小伙上前威胁:如果不交500元罚款,就把水池淘干净。村民们走后,老板拿300元给他们,后到镇派出所告状。小孟因敲诈勒索罪关进看守所,其父托关系,找熟人,花了一些钱,两个多月后释放。

   
小孟的故事很多,他的牢骚话正是许许多多农民的心里话。每当提到镇政府、镇党委或是派出所、法庭…… 他总要握紧拳头:"金矿老板有政府作后台,要了农户的土地有时不给钱,有时只给一点钱作意思,把农户的桐籽树、茶油树砍掉又不赔偿"。"镇里的那几个头目的亲戚、兄弟、姐妹,混一个初中毕业,什么屁事都不懂,也在土管所、税务所、计划办……上班"。"他们下村去收超生款、农业税时那种凶相,恨不得把他们吃掉"。"农业款、扶贫款、无息贷款这些本来要给农民的,款到了镇里就被他们几姨妈分光,有的拿去开矿入股、有的拿去请人喂羊子、有的拿去做生意"。"他们拿了国家的钱,可是农民请他们办事他们不理不踩,就象你欠他八辈子账一样"……

小孟”似的牢骚话并不新鲜,他的想法却让人惊奇:"这个国家太黑暗,香港最好不要回来,我宁愿让英国人来统治,我们的日子会好得多"

 

小孟是农民的缩影,他憎恨的对象只是与他们接触的小品官,也许品位愈大的官,他们吃得愈多。他以为坏人去当了官,并不知道实事上是当了官才变坏的;并不是穿黑衣服的人进了染缸才使染缸变黑,而是染缸本来是黑的,谁进去都会被染黑。
*********************************

 经济建设为中心
   

国家的钱就是纳税人的钱,就是百姓的钱,也是农民(民工)的钱,拿了工资就应该替百姓办事,可是你请他们办事就象欠他八辈子账。任何一个阶层其地位都比农民高,农民求他们办事【履行他们的职责】,想做就做,不想做对他们又没什么影响,工资没少得一分,提干又常常不以你替农民办了多少事作为衡量,更不用说你不帮农民办事就会受到什么党纪政纪处分。

 

某乡两位农民因田边地界纠纷反映到乡政府几年不解决,两家冲突升级,两个老头一个砍一个,都因伤势太重而死亡,乡领导因此写书面检查。这类写书面检查的处分就象你走在路上‘被陨石击中而死’那样少见

   
经济建设’是中心,倘若政府各部门在帮农民解决纠纷时收取受理费如土地纠纷,有报酬的劳动,公务员应该比较积极,只是‘受理费’有发票,交给单位而非个人,他们又不是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农民们到县级或县级以上部门办事常常要花一些钱,暗地里送给经办人、负责人一些钱物;在乡镇级,一般小事很少送钱送物,现在也流行起来,尤其是派出所、法庭。

乡镇各部门公务员们与农民较熟悉,行贿受贿会走漏风声,有些人宁愿不去贪那小钱,也有人大猫小猫乱拣。在这个社会里,不敢贪钱的人不一定替你办事,而敢贪钱的人只要你找到钱又拿得出手,他会尽力的,你还得感谢他做了好事。有时候因为对方的欲望大,即使你破费了,他还要故意拖延。

 

从前一位学生说:“我们所长把‘处理案子’当做赚钱的路子,只要给钱,案子很快处理;不给钱或是根本想不到要给钱,案子就被拖到你不想告为止,除非死了人”;“好几次有人为了报考学校,拿钱给他,他连夜把户口改好”。

同事妻弟以全县第四名的成绩录取中师,因报名年龄与户口簿上不一致,唯恐以后出麻烦,得到录取通知书后同事去找派出所的同学,他们很坦然:"300元,改就是了"。为了避嫌,代之以请一桌300元的酒菜,事情办完,他们还想去OK厅,同事不敢奉陪,搭拉煤车回学校。

 

“妇女权利”——离婚’一节中,陆也知道‘行规’,囊中羞涩,五、六十元买几斤干鱼,太小气了,她被折磨得焦头烂额,等了近一年。

工资是国家发给我的,是我读书时拼了命才考取学校,是我托关系、找熟人才得以分配,是我的亲戚拉我一把才得到提升坐上这个位置,你不给我好处,干嘛要为你做事?责任那玩意儿价值几许?
**********************

 拖!拖!拖!
   

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免不了,我们时代有了政府、有了司法机关——裁判,许多争执、许多纠纷当事人私下解决不了,也不能随便私下了结,只有求助于裁判。赢与输、有理与无理都由裁判说了算,有理与无理怎样评判?有时有钱就有理,亲戚、朋友、熟人抑或有权有势就有理,可是被判为‘有理’的结论也许会与公众普遍认可的原则相违背,违背公众普遍原则是一种冒险,此时孰轻孰重,须掂量掂量。

要是纠纷双方有钱有权有势又有理【普天之下没有这等好事】,不需要裁判就已经了结,就因为有钱有权有势未必有理,才需要裁判。自己认为既不违背原则又不昧着良心,既不得罪人又不冒犯权势的双保险办法就是不公布结果,不发布结论——

倘若纠纷双方是同一阶级,也不能保证‘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是与非之判断受诸多因素影响呢。


   
许多农民没住在公路边,乡镇级许多部门也没有公家车辆,乡镇干部时常锻炼,要是让县土管局、县林业局、县府等机关的干部们走两、三个小时山路 ‘帮’农民们办事,“也太苛刻了吧”!对于女同志更是要命的事情。

以前干部下乡,哪一家都想请他们吃饭,那时的干部不挑剔,就象一般客人,有什么吃什么;现在时代不同,干部们因公下乡,并非每个人都挑剔,农民们还是唯恐招待不周。无论是派出所、法庭取证调查,还是土管所、林业站、政府各部门现场解决问题,一顿饭理所当然。生活水平提高了,提高程度不一样,在城里,鸡肉鸭肉如同白菜豆腐,乡村里杀鸡杀鸭杀狗已经是最高级别了。

 

县城两公里某村与邻村有几十亩荒地纠纷,他们集资交了受理费,一年过去没人下来解决。“过年后你们再去问”,“赶场天倒是可以去问,可是现在大家都不愿集资去买那酒肉,一条狗要花200元,烟、酒还有其它杂七杂八至少要花300块,村里人还担心‘太小气’,准备去买蛇,那更贵,哪一家都承但不起”。招待三、四个干部一顿饭相当于300多斤大米,也就是一个农民一年的粮食,“他们也只来三、四个人,吃不了那么多,不过桌面上不摆不行啊”,剩下自己吃,可农民消费不起。“为了这顿饭,我们几个苦恼得很,有些人打算把受理费拿回来,去与那个寨子打架,谁打赢谁要”。许多悲剧因此而生。
****************************************

  西西弗斯巨石

 

政府各机关虽然没帮农民做多少事,他们也没闲着,有些人“忙得很”。领导忙出差、忙开会、忙赴宴,下属忙写报告、写材料,做的大多不是没有意义就是负效益。

 

  中院审理某一盗窃集团案,案犯21人,判决书打印143份。21个被告人21份,各级政府及公安机关、司法机关都要判决书也不过二、三十份,这一百多份除打印、装订还要送达、还要审阅。这么多份判决散落到各级政府和民间,要是有人寄一份复印件到国外,谁能查出是谁泄露的“国家机密”,每一个环节都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
  

  某村有土地纠纷,反映到政府数十次,96年他们第一次得到政府的处理结果。乙方不服,请土管局某位工作人员吃饭,他重新写报告上交县府,又下文;甲方不服,请求县府重新审议,县府再下文;乙方又准备告到法院,此事不知何日了结。一个小小的土地纠纷处理意见,每一次都要打印四、五十份,花了多少精力和时间?并且那工作人员一餐饭又使政府再来一次,引发连锁反应。

我问甲方:“你们哪一年开始告状”? “已经是十年前了,几个组集资加起来万元以上,还打了几次架”。搅过来搅过去,怪不得大家都忙得恨。

 
   处理一般的小事都那么耗时间、耗精力、耗钱财,要是政府准备搞工程、搞企业、搞项目、搞工厂,那更吓人。要召开无数次会议,要筹组一班人马,成立一个委员会,制订各式各样计划,进行评估进行考查,全民动员,布置任务,贷款数百万。一年半载钱花完了,这个企业亏本,那个工厂倒闭,其它项目流产。国家的钱,一个分一点,分光了还呆着干什么,帮国家挣钱自己赚不了多少,要搞自己去搞。

纳税人的钱,国民的财富就这样分配,就这样破费,就这样被浪费。钱并非要流到国外去,还是分给中国公民,还是在中国境内使用,物质不灭,只是有人分多、有人分少,该分的却没有得到。

 

该做的不想做,不去做,乱去做;不做事又无聊,不做事怎么体现能耐?怎么体现兢兢业业?怎么体现功绩?只有无事找事。劳力、资源被浪费掉了,正如拿钱请人把山下的石头扛上山再滚下山,然后再扛上山又再滚下山——西西弗斯巨石,衣服磨破了,脚打泡了,嗓子喊哑了,可并没带来什么益处。扛石头的人汗流浃背没争几个钱,站在一旁喊叫的人倒是赚了一大笔,每个人都很忙。

 

这是百姓的困境,也是我们时代的困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领国家工资,更确切地说是拿了纳税人的钱,就应该为纳税人做点事,可是该做的没做多少,不该做的做了很多。

   
贪污腐败是当今中国人最令人头痛的社会现状之一。89年以前,人们视之如同洪水猛兽,诅咒它;89年以后,它已经演变为一种文化、习俗,人们还在诅咒它,可国民都已不同程度地卷入。贪污、挪用、诈骗、糟蹋纳税人的钱使少数人从中得利,多数人却失掉他们应该得到的权利。公款滥用养成恶习,请客送礼成了怪胎文化,老百姓很难超脱俗世的烦恼,“每办一件事,不是请吃饭就要送东西,有苦难言啊”!
    腐败【多年来不断演化,“腐败”已不具原来的贬义,已经是体现一种能耐了。】是一个很庞大的题目,由于孤陋寡闻,涉世未深,拾人牙慧,只聊身边事,记录那些令人不屑一顾、鸡毛蒜皮的三家村夜话,因此所谈的仅限于县级乡镇级。越往下越低级越原始,数目越小,与农民联系却越密切,越让人痛恨。——大盗英雄,小偷狗熊
********************************
划清界限

 

县一中每年招初一新生300多名,占全县总新生人数五分之一,其中100多名‘计划外’招生。‘计划外’学生主要来自城里或乡镇干部家庭,他们有钱有关系;县城一所质量较好的私立学校,收费比乡镇中学高,学生来源主要是乡镇机关普通职员、村干部、教师及个体户家庭子女;普通百姓子女就读于本乡本镇中学;家庭特困学生在小学或许就已经失学。贫富、身份不仅仅从穿着、房子,也可以透过“孩子在哪个学校念书”得以体现。不用人为造作,现实自然替你划清界线。

 

城里家庭彩电、冰箱、地毯瓷砖、VCD等是日常用品,乡村人低档得多,有平房,有电视已算是现时代的“地主”了。当你走进每个村每个寨,最好的那几幢房子不是拿工资的乡镇干部职工就是村干部,八九不离十。在国家部门供职每月工资只是300多元,他们总有别的赚钱方法;村干部们每月只有二、三十元补贴,他们也有办法。有些人勤劳能干,乡亲们信任他,富了起来才当村干部;而有些人通过一些手段当了村干部,当上村干部他就富了起来。大浪淘沙,剩下的当然都是有能耐、有本事。
**************************************
都有‘活路

 

  某村二百多户人家,高压电拉了好几年,300多块钱的黑白电视还不到10台,村长是第一家有电视的农户。他有后台,没有人敢惹,有一外嫁妇女背小孩回娘家,村长:“这里计划生育很严,工作队已到‘公社’——【改为乡,并入某镇】,你拿300元给我,我去和他们疏通关系,否则他们罚你一、两千你也没办法”,年轻妇女不得不给村长300元。一个多星期后,村长得知那妇女要回去,走一个多小时赶到镇上:“工作队不放过你,你再拿150元给我去请他们吃饭才行”,妇女又只好掏出150元。不知道远嫁他乡的妇女哪一年才敢回来看望她的父母。村长敲了450元,寨里人所共知。

   
姑娘家与村长家相隔不远,自认倒霉,从没想到要告状。“告状”?面子实在过不去也不知道怎样告,别人无情,他有义,要是告不翻,村长安然无恙,自己可能会遭殃。有些兄弟之间都相互算计,何况只是邻居,钱才是最、最重要的。弱肉强食,无论是动物世界还是人类都不缺少。

   
没有亲眼目睹,没去调查了解,没有众多人相互印证,你难以理解他们的落后,难于相信他们如此懦弱。
   
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只相当于农民,他们想通过非正常渠道捞钱的机会不多,只要勤于思考,总会找到门路,殊途同归,都比大伙富一点。只要和老乡们在一起闲聊,提到村干部,农民们说村干部好话的极少,虽然村干部要比乡镇干部好一些,他们做的那些恶事,贪的那些小利也会使农民们愤恨。我们时代被扭歪了,农民与村干部本都是无产阶级,现在一个骂一个。
**********
  

   王七十年代初到东北服役,转成自愿兵在武汉当工人。回家探亲几次,与其妻拿了3000元存到邮电储蓄所。96年春节过后返回单位时把存折带走,去了不久,失踪了,经多方寻找没有下落,一定是在返回途中出了意外。

半年多,王妻到邮电所问那3000元钱,邮电所经营储蓄的远房老表说:“底单没找到,可能是王自己已把钱领走”。丈夫死了,还有个婆婆,在那穷地方3000块钱是一笔巨大的数目,她不知所措,回去找亲戚想办法。明知道邮电所的远房老表想吞掉那笔钱,王的堂弟到县城找熟人,熟人也想不出好办法,堂弟又不敢去县邮局查,幸好他还机灵,从县城返回时在邮电所门口下车,邮电所那人问,堂弟说他到县邮局查那3000块钱,转身就走。作贼心虚,邮电所当天请人通知王家:“底单已找到”,叫他们去领钱。

只要有赚钱的机会,谁愿意放弃?良心、道德价值几许?
********************************

我‘借’我‘挪’也是你逼的啊

 

乡、镇虽小,五脏俱全,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法庭、党委、政府,每个单位、每个人都挖空心思去捞钱,不管白道黑道。要是上面有什么扶贫款之类应该扶持农民,正如小孟所说的:“都被他们几姨妈分光了”。利用职权贷款不犯法,利用职权贪污、挪用也不一定会犯法,只要不是个人而是以是集体名义。    

某镇政府和党委把教师的烤火费、奖金“”去几年不还,教师们没有忘记,可谁敢问呢?其实他们“”的又何止这笔钱呢?有一次他们“”钱出了马粪,他们把收上来的电视收视费三万多元吃光了,县广播电视局却不怕镇政府镇党委,他们立即停止该镇的电视播放权,不知道领导们又去哪儿借,一个多月后该镇的电视才得以转播。

本该拿给农民的钱你随便要,农民们不会知道的,可去贪电视收视费、太笨太笨!

   
乡镇各机关大会小会不断,不可能不吃饭啊,更不用说县级各机关的领导下乡下镇视察、检查、验收;除了饭局,领导们还时常要到县、到专区开会、出差、考察、学习;为了应酬,为了情感投资,“我请领导们吃了顿便饭,花了点钱”,【虽然不一定请吃饭,弄一张发票也只是举手之劳】……“这个时代,干什么不花钱啊”?穷地方的乡镇领导自有苦衷,无论你从农民那儿怎样搜刮,无奈没有多少油水可榨,这些开支又不能省,所以,只要手里有钱或是能“”到钱,用了再说,不管是救灾款还是教育款,反正那些都有账可查,我只得吃,没揣一分进包里,集体贪污挪用又不犯法。你不下来,你不通知叫我上去开会,我怎么会去挪用钱请你吃饭?这是上级领导逼他们做的。并且你抓了大鱼,他只揪了一只虾,还要追究就太过份了。
*******************************
只有“笨猪”才去抢银行

 

村干部想的是几千,乡镇干部想的是几万,到了县里就是数十万上百万元。至于再往上直至中央,那已经超出常人想象力。

  
   几年前与某君(曾是专区派驻省城办事处职员)闲聊,谈到政府官员贷款数百上千万元办厂、办企业,没多久就倒闭,我说那是一种骗钱术,他说:“其实每个人都想把厂搞好,成功了就成大企业家,倒闭了就被骂是骗钱”。他说得有道理,只是用自己的钱去投资,他会小心得多。没多久该君也想当企业家,从农业银行贷款58万元在某小镇修一家涂料厂,不知这个厂在本地会有什么现实可行性。买了一些设备,修了几间水泥砖、石棉瓦小厂房,两年过去了,铁门里面除了茅草几乎没有人烟。农行催款时他说:“现在没有流动资金,要能还贷,除非你们再贷给我40万”。
***********
  

   某县政府搞一个“橘子”项目,由农业局牵头,从农行贷两百万,几年后钱花光了,橘子没有收益,主任被免职,新来的主任不管旧账。免职的项目主任说:“我已被免职,那款与我没关系,再说那是政府领导担保,我只是项目法人代表,不是法人,要钱你们去问政府”。即使他就是法人,他也还不起。这两百万要是贷给农民去发展,每家贷一千,也可以贷给两千家农户,绝不可能两千家农户都还不起,倘若都失败了,你也可以象往常的催款方式一样去拉农户的牛马作抵押。贷给农户得不到回扣,贷给那些人回扣可多呢,此类事太多太多。
***********
 

   某村民到专区去反映情况,专区政府叫他回来找县政府,并让他顺便带一封信到县府。村民把信拆开拿去复印,把这张“国家机密”复印件拿给我。

 

这是一封公民举报信:

“我们是公民,根据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央及各级政府一再提倡‘反腐倡严’搞好扶贫工作的有关指示……,我们现将以下几个问题向领导反映,要求严肃查处。
    1、农村坡改梯工程款,××为什么拿40多万到合资水泥厂入股分红,这是扶贫吗?
    2、‘
扶贫加油站’总投资50多万,每年要向扶贫办上交6万多所谓的‘管理费’,其实是把扶贫资金拿去放高利贷,所得利息几个人私分。
    3、上级下拨的‘
××县拼花木地板厂’的专项扶贫资金70万,专款不专用,厂不办,把款倒到外地去打黄金,满足个人发财,置××县的扶贫项目不顾,这合理吗?……”。
  

 160多万元扶贫资金被一个小主任【扶贫办】拿去扶富了,农民上哪儿贷‘扶贫款’?一个县城有数十个这样的小主任【局级】,比主任大还有副县级、正县级,毛骨悚然啊。该主任并不因有人举报就丢官,两年后他调到某地当局长去了。

中国抓了许多贪污犯,那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无论你抓多少,无论法律多么严厉,这个社会让他有许多贪污挪用诈骗的机会,他怎么会抵挡得住钱的诱惑呢?听说政府准备给公、检、法提高工资,让他们有足够的钱而不去贪污腐败,这既滑稽又荒唐,公、检、法部门有能力贪污腐败的那些人他们缺少什么?缺少的只是“挡不住诱惑”的那种自制,什么才算是“足够”?欲望会膨胀,再多也填不满。
*******************************
请吃请喝还不够

 

请客送礼是中国之特色,穷乡穷镇的农民们现在也不得不模仿大都市的文化了。为了让子女得到好的关照,家长要请老师吃饭,也许哪一天还要象大城市那样给小费;为了使亲人在动手术时顺利进行,要先请医生吃顿饭,每当此情此景,如果要认为是腐化的话,那么中华民族的腐化已烂至骨髓了。

请客送礼不仅是特色,而是宗教式习俗、宗教式文化,要是私人掏钱,随他好啦,那是他的自由,其实掏钱的人们都很不情愿,甚至苦不甘言,但又无法超脱,这是一种强大的无形力量在驾驭着你,苦啊!要是公款吃喝,那是在糟蹋纳税人的钱,纳税人肯定不满,也只是发牢骚,因为除此之外无可奈何。

 
   某小镇中学门口有一家OK厅,“你们镇就巴掌这么大,会有人进去消费吗”?学生告诉我:“本地人很少进,主要是为了上面来的领导,一个月只要来一次就足够了,有时一晚上收入达三、四千元”

  某小县城约两万常住居民【非农业】人口,也谈不上‘交通要道’,大大小小竟有近十家OK厅。某司法部门老干部叹气:“现在的人们穷的穷得很、富的富得不得了,城边的那家歌厅沾了吃公款的光,生意好的那段时间平均每天有七、八千块钱毛收入”。以前人们送烟下馆子都怕人看见,89风波以后,政府年年打腐败,打了一个有‘一打’正在活动,越打越多,只要有机会,他不怕你打,除了请吃喝,还要请去嫖。

找多多的钱还不是为了消费,能用公款消费,何必再把钱揣进自己的腰包呢,只要不揣进自己包里,随你用、随你花。稳稳当当瓜分纳税人的钱,就要多开几家、几十家OK厅。
**********
   
也许有人会说:腐败并非全是坏事,中国的腐败世人皆知,中国的经济照样发展,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钱又没有流出国门。中国人花大量大量的钱去吃喝嫖赌,倒是刺激了农民养鸡养鸭的热情,促使他们去捕蛇抓野鸡;小姐们有了钱,高档衣裤、化妆品销量大增,刺激了服务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老板们赚了钱,买车买房去享受……这些生产大部分是加紧对大自然的掠夺,我们留给后代是什么?倘若这些钱我们拿去造林,拿去改造环境,拿去帮助农民致富,那不是少数人享受而是多数人享受、是全民享受,也许就很少有农民上访告状,很少有静坐、示威、冲突;也许长江洪水不会造成那么大的灾难。

 

中国人很苦,苦的结果是让少部分人去吃喝嫖赌;外国人既清闲,又有钱去游长城游尼亚加拉。国民财富中多数人分小部分,少数人占大部分,当然能让少数人过上现代化生活。老大游山玩水,吃香喝辣,但老二、老三、老四、老五,个个起早摸黑,苦干加巧干,这一家子的日子无论如何都会吃饱穿暖,可要是老大不抄家,这家人早有了彩电、冰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贫困地区,工厂、企业少,财政收入有一大部分来自农民上交的各种各样的税收。本来就没有多少家底,自己和下属都想贪一点,更何况那些盲目投资、公款吃喝造成的巨大浪费,致使政府的头头们为了各式各样的开支焦头烂额。每到年关,头头们一车一车的特产往专区、往省里送,以求他们慷慨解囊。一边往上讨,一边往下榨,该给农民的不给,不该从农民那儿要的也要。

中央政府站得高、看得远,他们也要考虑农民的利益,制订了一些保护农民权益的政策。政策倒是有了,谁来监督实施?违反政策谁来处理?谁想违反政策?“要不是欲望,要不是上梁不正不梁歪,谁愿意冒险呢”,“你们把这个社会弄成这个样子,这么多陋习恶习,我们又超脱不了”,只好乱收、乱摊、乱罚。  

 

在发达地区,农民的负担也不轻,因为人的欲望会膨胀。

 

  土地属于乡府

 

某副乡长抓计划生育很出色,抓税收也很有胆量。该乡有一些荒山承包给外来户,按乡政府、县政府规定,土地承包费要交给土地所有者——村或组集体,每户每年交100元。三年来,副乡长把某片区20多家承包户的土地承包费收归乡政府,每家收200元,有账可查共收取7000多元。村或组一分不给,承包户要是想要他们开发票,他们开的是“超生款”。承包户们走了一家又来一家,谁知道有多少家没得发票。
   
副乡长胆大心粗,要是村组干部拿着乡政府、县政府“规定”上告,好多年后有可能那7000多元要退还,当初乡府、县府不要拿出甚或根本就不制定那烦人的“规定”就好了,那些土地承包费名正言顺属于乡府。幸好村组干部没上告,他不仅没有被当做替罪羊,反而劳苦功高,其报酬就是那些未开发票的暗账。
***************************

   

收钱是目的,巧立名目是手段,只要想收钱,坐在办公室里的人整天整天静下来思考,大家献计,总能找到借口。

 

黔驴技穷

 

某地广人稀的乡政府修大楼,上级拨款只能修两层,“你们自筹资金再修一层”。 “这不是逼牯牛下崽吗”?没有工厂,没有企业,只能靠从农民那儿征税。国家允许或是基层政府征收过的税全部再收一次,原来没有的他们也发明了许多种:鸡头、鸭头税,每只两毛;狗头税每只五毛;猪头、牛头、马头税每头五元【这不是屠宰税或销售税而是饲养牲畜费、草料费,由乡干部到各村各寨鸡笼鸭笼猪圈牛圈去数。】;还有人头税、耕田税、宅其地税、山林税等多达几十种。并且收税计算方式已改变,如以前的山林税按‘’数,这一次按‘大约有多少棵树,有几笼芭蕉,有几笼竹子……’

 

有些穷人得了救济款、扶贫款准备修房买牛栽树,因长时间没有荤腥,吃的欲望比任何其它的欲望强烈得多,于是剩下的钱越来越少,房子修不成,耕牛买不起,树没栽几棵,这些钱是要还的,还是抑制不住乱花,何况从农民手中搜刮来不用还的钱。所有该收的税都已经收了,黔驴技穷,杯水车薪,要修一层房子,五、六万块钱是不够的,先吃先用再说,钱越来越少,修房子越来越没有可能,索性花完算了,第三层终于没有修起来。要是勒紧裤腰带,要是再筹到一、两万,兴许十年后水电站淹没时第三层要得到几十万的补偿呢。穷地方的农民可怜,政府也可怜。
****************************
 
天灾由谁承担

 

  某乡森林大火,农民们灭了两天还未灭完,乡镇干部、职工和中学的师生赶几个小时去支援。灭火大队未赶到,先行干部叫村里几个干部杀猪宰牛安排伙食。吃了饭午休,下午去灭火,太阳要落坡就赶回;第二天吃了早餐去灭两个小时,回来午休,下午去两、三个小时又回来。

村民们说:“烧的又不是我们的森林,是国有林,天还没亮我们就被叫起来去灭火,灭到中午回来煮饭吃还要被他们又吼又骂,刚放下碗就马上去,天黑尽才‘敢’回来,他们早已吃好饭”。“他们在两天多,杀了一头牛、两头猪,还有其它的饭菜,我们连油味却闻不到,吃去的那些钱都要我们来承担”。“他们没走几天,乡政府‘罚’附近几个寨子每人7块钱,说是因为我们在火灾刚开始时救火不卖力,其实这个‘罚款’是拿去开那饭钱”。无论如何,这个干部师生灭火大队还是去灭了火,精神可嘉。

 

  邻近某乡一次大火不仅惊动县城,还扰动省府,县城许多单位干部职工‘全民总动员’。盘山路上一路颠簸,累煞人也,车来车往,哪儿才是终点站?只看到天边边一滚滚浓烟,许多人下了车就往山上窜,山外有山,究竟火灾在哪儿根本不知道,连灭火直升机的轰鸣声都听不到。

他们是去郊游而非灭火,不仅有补助还有功劳,只是没有准备,肚子饿了就只好往农户家跑,苦了那些穿高跟鞋的太太小姐们和西装革履的绅士们。“我们本来就穷,没有什么菜吃,只有杀鸡”;“到城里碰上他们时,有些叫我们去他家玩,不过忙着去上班,有些人根本就认不出也许不想认我们”;“那次火灾后,乡政府又乱收我们的税了”。

 

无论任何一项损失,转弯抹角都会转移到农民头上。
********************

   
   

中央政府没有规定的征收项目而你去收就可以认为是乱收,那些规定对执法部门好象没多大意义。

 

我问派出所一位小兄弟:“你们爱抓赌吗”?他说:“不是经常去抓,要是有人报告有外地人来就去,本地人没多少钱”。他很直率:“抓赌与持枪抢劫没什么两样,派出所、联防队,有时还有政府干部,几个或十几个人把赌场团团围住,一个一个搜身,记下名字,钱收光了,还要罚款,有时还要抓去学习班学法律干劳动”。

农村人赌钱不象城里那样几个人打麻将,而是几十个人围在桌旁,赌单赌双,一旦被抓,搜身总能搜出好几千。人类生性爱赌,赌绝不是好事,应该尽量制止,尽管永远也无法杜绝;抓赌也没有错,谁被赋予权利抓赌,谁的腰包就胀鼓鼓。
    “赌资和罚款名义上要上交,实际上都是派出所自己支配,上级机关知道下级部门能自寻财路,不必为下级的经费操心,更省许多麻烦”。“我们所里已买了两部摩托,准备每人有一部,抓赌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不赌钱?自己赌是合法,别人赌是非法,有时去抓赌,还是觉得良心有愧”。在乡镇抓赌可以得大把大把的钱,在县城除了抓赌之外,还可以抓嫖,抓一次就可得几万块。

   
钱不是目的,是手段,为了方便,你要挣钱赚钱捞钱去买摩托车,要是单位里每人有一部,那不等于是你自己的摩托车吗?笨蛋为了买摩托去贪污去挪用,聪明人先让单位买车,自己再使用,还不用开油钱。赚钱是为了买这买那供自己享受,如果能从单位获取,钱就没有用处了。

   
只要有权势,就有人请或有公款去消费,不必为了享乐而去贪污;你想要的东西单位都有,你随便使用,谁还想去偷去盗;你想敲诈别人的钱财,只要开一张发票保管没事;如果你想搜别人腰包,只要有工作证、有枪,而他恰好没带身份证或正在赌桌旁,收入既可观又安全,还可以让他第二天再拿钱来交,当然还也可揍他几拳,即使偶尔失手把他打死,那也是他“妨碍公务”;要是他是犯罪嫌疑人或计划生育对象,你更可以放开手脚。只要是被认为代表着国家,就有很多特权,别人做是犯法,你去做是“立功”。
*************************************************
   

八九民运”是中国腐败现象的一个分水岭,标志着腐败进入一个新时期。人们从此惊醒,中国早晚要变,在变革前夕,谁都想趁机大捞一把,尤其是“九二南巡”后,人们更为大胆,黄道黑道一起抓。九十年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使农民怨声载道,要是再来一次学潮,可能不仅是学生运动,而是一场农民革命。

二十世纪的中国,辛亥革命、军阀混战、抗日战争、国共内战以及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中国已有数千万上亿人非正常流血、死亡。数百年来多灾多难的中国人已习惯“——避免流血,因此,九十年代末,尽管中国的腐败愈演愈烈,随着“八九民运”的远去,运动、革命的热情也已减弱。

    93
年夏,中央政府下令取消37种农业税,还有一些减轻或修改,半年多过去,941月我到三个专区好几个县去了解。每到一处,无论在旅店、在行车途中、在农民家里抑或走在山间小道上,只要提到收税,老百姓牢骚满腹、怒火冲天。在各处,我把《人民日报》国务院关于减免农业税“通知”拿出来,尽管关于这个通知外台有许多报道,成为一时的新闻热点,可半年过去了,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通知”他们几乎一无所知。有些农民说这半年没收,有些说有一部分还收,也有人说没什么改变。天高皇帝远,收不收也不一定知道,今天不收也不能保证明天不收。

某小商贩叫我把报纸送给他:“有了这张报纸,那些工商、税务再来乱收,同他们干架都行”。我只有一张,叫他们自己去找:“我们找不到,农民不订报,到乡镇政府他们也不会给我们看”。——国务院的通知就是国家机密。

 

农民们向我倾诉他们的委屈,倾诉他们的想法,发泄他们的怒气,他们更希望我能为此做些什么,我说:“我争取把看到的东西写出来,假如能登在报上,引起政府的重视,也许会有一些改变”。这诺言没能实现,因为一个月后我就被投进监狱闷了三年。我以为“通知”发布以后农民的处境会有所改变,结果就如前面叙述的故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乱   


   
农民”是贫穷落后的代名词,靠种田种地要富裕很难,农民们想方设法把下一代送出头,让他们到城里去生活,成为非农民。的确有许许多多的人离开祖祖辈辈耕种过的土地,这些是农民中的精英,精英被筛选出来,剩下的大部分人还是贫穷落后。他们地位低下,常常就被作为低等公民对待,其人格尊严被随意侵犯。
**************
不种地也违法

 

某乡“桔梗”项目因为买到假种子宣告破产后【‘假种子’是九十年代中国农村的瘟疫,农民们受骗受损失时常发生】,乡干部又发动搞‘烤烟’项目。政府宣传激动人心,“有专项贷款,专用肥料供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收益又如何如何”等等,然后就口气强硬,不种也得种,否则就把耕地收回【土地本属于农民集体,“收回”从何谈?】。
   

我们一行人有二十多个,现场宣传马上要农民掏沟,栽下去的玉米全部铲掉,农民们听腻了那些宣传,可不敢违抗。

那片地中有一家农户,不知道他是因‘桔梗项目’受损后担心上当故意逃避还是真的有事外出,下午回来时,被几个乡干部发现,说他故意违抗,拖出来就是一顿拳脚,然后跪在路边听干部训话,那情景与审讯犯人无异。他不是犯罪嫌疑人,也不是超生对象,最多不过不想用他的责任地栽烤烟而已,竟然受到这般对待,我有些吃惊,在场的专区、县级工作队员们没有什么反应,习以为常吧。

 

我常听到老百姓说基层干部恶劣的工作作风,这是少见的几次之一,至于派出所、联防队、计划生育工作队的作为倒是很平常。

   
那农民双手被反绑,准备带到乡政府参加法制学习班一个星期,因为那时没有这类学习班,他被带到乡政府后,没人愿去管那麻烦事,天黑尽释放回家。

   
大多数农民没响应政府的号召,那是件幸运事,因为响应的农户栽烤烟都失败了,只有几家有些传统手艺的人家免遭其难。贷款不到位,“技术人员”对烤烟一窍不通,也很少下村去看,烤烟肥料运来了一些,都是农民自己掏钱买,劳力浪费了,钱浪费了,土地也浪费了——又是另一‘桔梗’项目。政府想让农民富裕起来,好的想法又往往砸锅。
**************
  讨 债  

 

若你是官,别人对待你不是‘’至少也很客气,有人甚至恐惧;若你是农民,别人总是以下等人方式对待你。“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无论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在历史的哪一个时期,人类都会认为这是一条公理,正如一减一等于0

 

现代有些中国人很会借账,从银行里把农业款、扶贫款、无息贷款借数十万数百万,办厂办企业,有了利润,有些人就还债,有些人却说要扩大规模或假称没利润赖着不还;如果工厂、企业倒闭,数百万元付储东流。能借到那么多钱的人不是有本事就是有些背景,催款时你还要客气一点,并且:“要我还你们的钱,你必须再借点给我”。当官的、当老板的欠数百万元,赖着不还,银行无可奈何,更不用说那些政府项目,你不仅不敢问他还贷,若是需要,还要再借给他,因为他的官位越来越大。

 

可要是农民欠政府几十块钱(也许只是政府误以为他欠账),要债手段令人恐惧,司法机关在强制执行民事裁决时都要比这文明得多。
**********************
棉 布 赊 销

 

八十年代中期,赵紫阳任总理期间,在贫困地区由于购买力有限,就让农民先赊账——商品赊销,主要是棉织物品,如棉布、棉絮、棉被、床单、蚊帐之类,人们称为“棉布赊销”。由于基层政府宣传不力,有些可能还是误导,很多人不认识""字也不知道""字的意思,尤其是少数民族,还以为“赊销”就是六、七十年代的救济,那时也未说明哪一年才收回那笔赊销款

 

有些人按配给的数目领走,有些人则“究竟是赊销与还是救济”模糊不清 ,“他们嘴上说不要钱,谁知道哪一天他们又来收”。有一些农户或基层工作人员:“这些棉织品质量不错”,他们就占据别人名额【亲戚朋友或是那些不敢要的农户】把物品领走,表上签的名字不是得到物资的人而是配给农户的姓名。

许多农民不识字,签名时也常常请人代签,没有听说某乡某镇要求领物品的人按手印,即使按手印,六、七年后那手印也没用,不可能为了几十上百元去专区公安处、去省公安厅验明身份吧。
   
虽然当时得到其他农户份额的人们并不存心耍赖,可是表上签的名字不是领取物品的人的名字无疑给以后收回赊销款埋下地雷。幸好那时人们的思想还远没有现在这样"先进",否则乱子更大得不可想象。

    92~93
年,各地政府开始回收赊销款。有交纳能力又胆小的农户以及配给表上有名字的基层工作人员按期交纳;有一些有交纳能力但拖着不交,“他们不是说过不要钱吗?怎么过了这么多年又来收”?“看看再说,别人交我也交,别人不交我也不交”;有些人确实太穷,能拖一天算一天;有些人压根儿就没去领过赊销棉布,却有通知要他们交钱,谁愿意交呢?于是政府组成讨债工作队开始强制讨债,各种各样令人不可思议的故事随之发生。

   
讨债工作队一到,有交纳能力的农户看到那气势立即交钱,没有钱的人到处去借,他们早知道要交钱,可穷人借钱不容易,穷亲戚们也不一定有钱借,他们也要交,火烧眉毛才知道着急。有些人借不到钱,有些人确实无能为力,牛也没有,猪也没喂,请求宽限几日再想办法,有些干部灵活一点:“允许你下一场(集日)交,连罚款一起交”,有些是:“公事公办”。

要是债主是个人、是农民,他们会原谅,不会因几十百把块钱逼你卖牛卖马;政府不一样,你不卖他帮你卖,拉鸡拉鸭有之,拉狗拉猪有之,拉牛拉马也有,当场折价或是拉到乡镇政府折价卖给其他农户。有些人东凑西借,到买主家把耕牛赎回,农民们同病相怜,至多要你那几天的草料费,要是没有钱去赎或不知道买主,那耕牛就没了,不知好多年后才买得起。

 

计划生育工作队收“超生款”时,今天收不到明天可以再来收,并且收的款常常又没有固定的数额,他们不是拉牛拉马拉猪拉鸡就是搞破坏;讨债工作队‘要账’有期限,在那期限内必须完成,所以除了拉牛拉马外他们还会到楼上去舀箩筐里的谷子玉米,到房前屋后找枋子木料,或到自留地里砍树。

乡镇干部、联防队等组成的讨债工作队与农民之间有一些本是熟人朋友,但他们是执行政策,“完不成任务我就要丢饭碗”,“你们要恨我也没办法,身不由己啊”。

 

人究竟‘性本恶’还是‘性本善’?也许这些区分本是无稽之谈,我们怎么能把全世界50亿人分一部分为善人,分一部分为恶人或是10亿人属A血型性格,10亿人属B血型性格??这样的解释也许较容易被接受——即社会角色决定其行为(当然不排除人之个性)。谁干得愈歹毒,完成任务愈快,就说明愈有能力,提升就愈有希望,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人人都可以训练成‘马基雅弗利主义者’——不择手段。

   
原来本就没有领取赊销棉布的农户当然不愿交钱,讨债工作队可不管那么多,有证人证言都不顶用,这种时候原来去冒领的人也许已经忘掉,也许不敢或不愿出来承认。有些人无可奈何只有交纳那冤枉钱,有些没钱或不愿交,于是会因阻碍公务而受些皮肉之苦。有时“我家没得到那赊销布,上面的名字也不是我签的,我就是不交钱,怎么都行”,剑拔弩张,一触即发,机灵的干部想缓和缓和:“我们回去查一下”,一是查不出来,二是他根本就不去查,下一次来时除了表上的数额,你还要交误工费、抵抗费等等。石头会从天上掉下来,自认倒毒。
**************
  
   有一老奶独自在家,讨债队要账,她说她家没有得那赊销棉布,邻居们也来证明,但被工作队一吼,大家都不敢讲话。工作队去抓鸡,老奶不许,工作队于是就强制把老奶驾到乡政府作人质。媳妇回来后哭天抢地,邻居们说她家名字后面是50元,她跑去亲戚家借钱,赶去把婆婆赎回,工作队说:“下一场你还要交50元罚款”,她问都不敢问,也不敢不交。

 
   我原以为没有得到棉布的农户也要交钱只是个别干部工作失误造成,可是邻近的县也有类似现象发生,更不用说在C县各个乡镇。941月,我到近千里之外的某县扬拱乡了解农民状况,五、六个村民和我一起闲聊时也说:“我们这地方也有好几家有那样的事情”,“拉牛拉马是常事,有些农户稻田里的谷子还没有成熟,乡政府就先派人去把稻谷割了,怕农户割回家了不给”。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成了敌我关系,这样的情景让人不禁想起日本兵占领中原时抢收谷子的电影电视镜头。

这些农民还告诉我:“我们这里还有乡政府把欠赊销款的农户家的老人棺材也抬走”,我不敢相信,以为他们说的是计划生育工作队,再问一次,他们说:“不是计划生育,是收赊销款”。我倒是没有听说因赊销款卖儿卖女的,这也许就是二十世纪未的中国比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有了巨大进步的缘故吧。

   
越是落后的地方,发生的事情越让文明世界的人们难以理解。回收赊销款只是在贫困地区发生,前后只有一年时间,它是一次政府掀起的讨债运动,就象83年和96年中国对刑事犯罪实行‘严打’一样,时间短暂。然而在这短暂的一瞬间,人类所表现出来的种种手段使人难忘。任何一件事情,只要是政府或执法机关参与,它一定轰轰烈烈。
   

在中国农村发生的最持久、最引人注目、最具争议、最普遍、通常情况下人们最不易做出的,并将会载入史册的是——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