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之合一:中国文化的人生观(3)
——“天人合一”的价值论根源
潘世东
“天”、“人”为什么要“合一”呢?从价值论上看,天人合一观的提出也是源于人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之思考,并由此而产生的人对永生、无限的渴求,以及人对死亡、渺小、有限的恐惧和排拒。
如果仅从物我相分、主客对立的关系来看待世界与人事,那么,人是渺小的,世界是博大的,宇宙是无限的:“吾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方存乎见少,又奚以自多?计四海之在天地之间也,不似磊空之在大洋乎?计中国之在海内,不似梯米之在大仓乎?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人卒九州,谷食之所在,舟车之所通,人处一焉。此其比万物也,不似毫末之在马体乎?”[6]顺此思路演绎下来,在世界上人便难以找到自己的位置和存在的价值。人与天地之比,就象石子细枝之在大山,粒米之在粮仓,毫毛之在马身。再进而论之,人比地球,地球大于个人不知多少万万倍;而太阳系又不知大于地球多少万万倍,而从全宇宙来看太阳系,又觉其微不足数了。这样,人与微生物,又相去几何呢?!
个人是藐小的,社会人事又何尝不是如此?《庄子.杂篇》又云:“曰有所谓蜗者,君知之乎?曰然。有国于蜗之左角者曰蛮氏,有国于蜗之右角者曰触氏,时相与争地而战,伏尸百万,逐北旬又五日而后返。君曰噫!其虚言与?曰臣请为君实之。君以意在四方上下有穷乎?君曰无穷。曰知游心于无穷,而反在通达之国,若存若亡之乎?君曰然。曰通达之中有魏,于魏中有梁,于梁中有王,王与触氏有辨乎?君曰无辨。客出而君倘然若有亡也。”这段文字中内蕴有一种宇宙造化的目光,这种目光不象历史目光只域于一时一事,也不象文学目光只着眼于世相人情,而是向时间的始终两极、空间的广袤八方无限地伸展开去。在这种目光下,一切存在都变得模糊,一切价值都发生动摇,沧海桑田、世事巨变都无法使它产生丝毫惊异,相反,倒都是它看惯了的常景。在这种目光下,诺大的国家也只不过是蜗角上的触蛮,其惊天动地的战争也只不过是太空中一粒微尘的飘落、一滴雨水的落地而已。在这种无限的时空观审视之下,人算什么呢?人只有触目惊心、不寒而栗而已,只有更深刻、更无望的自卑自贱而已。
不独如此,人的生命与自然相比,也是极其有限的、短暂的。“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人的生命如同春生秋枯的草木般短暂,而草木尚能“一岁一枯荣”,人却永世不得复生民间视野如此看;“人生不满百,却怀千岁忧”、“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文学家如此看;人生如白驹过隙,眨眼之间便不见踪影,“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庄子如是说;人生恍如一梦,比梦更短暂虚无,佛、禅如是说……
总之,从主客、天人相分的角度来看待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及其价值,中国文化的主要倾向得出的是悲观的结论,虽然荀子、王充、柳宗元等后期思想家也对此有过震耳发愦的反驳,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倾向。那么,如何确定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找到人在宇宙中的价值呢?这就要求中国文化从理论上来回答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于“天人合一”。试想,人的藐小,微不足称的关键是什么呢?答曰:在于人与天、人与自然的分离和对立,以及由这种分离和对立而产生的一种“异在”的目光的审视。假如人同于天、同于自然,或者人就是天、就是自然,那么主客、天人相分情况下“主”“人”的特征便不复存了,剩下的就是天和自然的特色了。天是无限永久的,那么同于天、合于天的人也就一样了。于是,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和价值便与天齐等、与天同伟了。“天人合一”观正是这一思路合乎逻辑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因而随之也就有了下面的两种观念:当人、天对立的时候,人就自外于天地,而自外于天地,就同天地形成相分相离相比照,在比照之下,就显得渺小无比,微不足道,这正如前所述。而人一旦汇入天地万物的洪流,与天合一,便与天同在,与天同伟,前述的渺小便因汇入了天、相通天,便会变成天地本身,变成无限永恒本身,变成“道”本身。“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7]人一旦汇入天、地、道的洪流,便与天、地、道齐等,成为域中四大之一,而此处“大”就是无限、永恒、伟大之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宋代道学家张载说:“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尽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8]天之用就是人之用,知人就是知天。天人不是两种相异的东西,在性道上是一致的。天的本性就是人的本性,天道和人道实际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正因为如此,我的本性便是一切事物的根源,并非只是我一人的本性:“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得之私也;惟大人为能尽其道”。也正因为如此,我就是宇宙,我就是世界。“吾心即宇宙,宇宙即吾心。”我和宇宙相融相合同一后,便和宇宙一样无限宏大、无限久远……
这便是天人合一观在价值论上的意义所在,也是天人合一作为中国人终极人生观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