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多数人判断,调控措施已告一段落,接下来是政策的细化与落实时,昨日却有媒体传出:有关部委正着手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将以“价格法”为依据,展开行政干预手段,指导、规定房价。
消息曝光后引起市场极大震动,不少媒体问我感受及评估其可行性。
●限价“剑走偏锋”不足惜!
我认为此应系媒体误读部分官员对楼市的意见所致,当然,不能排除是操刀者故意夸张事件始末,借以博人眼球的炒作行为。
不仅是因为“价格法”是否适用房地产存有疑义,也包括这种作法明显的“剑走偏锋”,“狗急跳墙”的味道太重,而事实上,市场并未走到这一步。况且即使不考虑其上下游连带影响的50几种行业,房地产率所深深牵涉的,何止是兴建一手房的开发商?也包括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乃至更多拥有房产的老百姓!
●限价问题多多,主其政者想清楚了吗?
举例说明之。政府规定古北某案房价不得超过3万/平米,那么之前所有超过该价位的购房者均受其害,甚至原本按揭贷款数额都可能接近该单价,如此则势必面临银行要求缴回多贷款项,造成市场混乱与社会动荡,将难以避免!
退一万步说,就算取消房地产商品属性,回到计划经济时代,首先要调控的也应该是地价。政府不可能任令地价自由飙涨,却针对房价处处设限,如此无异本末倒置,也难以奏效。如果面粉涨价,面包售价却纹风不动,若非面包缩水,就是黑心面粉重出江湖!同理,地价上涨,房价保持原地踏步,若非偷工减料,就是开放商倒闭前的套观!当然,部分趁势疯涨、追求暴利的楼盘,不在此列。
●限价执行仍需一千光年!
因此,我认为官方就算以“价格法”为尚方宝剑,恐怕也是“有此权力却无此能力”,逐一评估各个楼盘价位的合理性,此剑最多只能虚张声势,给自己壮壮胆罢了。尤其要注意的是,房价之中包括了品牌、品味、品质的附加,一旦限价岂不是迫使开发商粗制烂造?这对优质开发商而言,无异致命打击!
凡此种种,都让我判断,限价只是个极不成熟甚至极其幼稚的说法与想法,距离现实至少需要一千光年!
要说明的是,我并不认为高不可攀的房价是合理的,但政策在压制买气与价位的同时,一定要给市场留一道“终极逃命线”,让开发商与投资者基于自身财务状况、景气判断,乃至房屋地段、环境、产品之优劣势,订出“甘愿认赔”之售价,否则过度的行政手段介入,无异摧毁、奸杀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