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物价局咨询归来,我仔细查询了以上邯郸市物价局关于听证会听证参加人等报名的公告(第一公告),确实第一公告在邯郸日报及邯郸物价网上都登载过。
第十九条听证会举行15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邯郸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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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英、武文同、张淑婵、王社文、刘学军
4、听证会参加人(24人):
许明义、乔晓宾、贺付山、杜伟鹏、王咏梅、费宏斌、刘平、石会来、陈福星、杨训平、李怀珍、吴葆春、王清岭、张海琴、戴国明、杜爱民、项怀忠、李辉、张军、乔占芳、白永亮、孔令春、郝东升、杨继伟
5、 听证会方案要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10年11月12日,在世纪皇冠大酒店召开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方案要点公布如下:
一、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的依据
1、政策依据:6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由每千立方米925元提高到1155元,平均每立方米提高0.23元,提幅24.9%。并规定下游销售价格相应调整。河北省物价局冀价管〔2010〕40号《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河北省天然气公司供我市天然气门站居民天然气供应价格每立方米由1.583元调整为1.73元,提高0.147元;商业经营用户由1.583元调整为1.836元,提高0.253元;工业用户由1.983元调整为2.276元,提高0.293元。
2、调整原则:为避免社会震动,从严控制民用气价格调价额,省要求我市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幅度控制在每立方米0.23元以内,少疏导部分在非居民用气价格中分摊。
二、拟定这次的听证方案
1、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由2.20元拟调整为2.40元,每立方米提高0.20元。对特困户仍延续天然气优惠价格,对享受补贴的弱势群体,按销售价格的90%收取。即每立方米2.16元。符合省要求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幅度控制在每立方米0.23元以内的调整原则。
对居民的影响:据调查,居民平均每月天然气用量不超过20立方米,如每立方米提高0.20元,则每户每月增加4元。价格调整后,特困户的销售价格为2.16元/立方米,低于现行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2、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根据《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后,将建立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或管道运输价格调整时,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可同向做相应调整,不再召开听证会,其他程序不变。居民用气价格原则上一年联动不超过一次。特对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进行听证。
附:《邯郸市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以上公告网站:http://www.hdwjj.gov.cn/Item/Show.asp?m=1&d=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