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躬身践行“公”、“正”二字


干部要躬身践行“公”、“正”二字

  

  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选什么样的干部,怎么看待干部,干部应该怎么干,等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读,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

  无庸讳言,干部,干部,是靠干出来了。而干部要想干好,必须始终把握并躬身践行“公”、“正”二字。这是破解一切难题的不二法门,也是做好一切事务的“金钥匙”。

  党的执政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干部,首先姓“公”,是公家人,吃公家饭,当然必须出于公心、具有公德,一心为公,秉公执法,秉公办事,做堂堂正正的人民公仆,才能真正担当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诚意为群众造福的职责和重任。俗话说,公生明,廉生威。干部一旦失去公心、丧失公德,便会为私利所惑,被朋友亲情等缠绕,丧失做事的准则,超越为官的底线,要么浑浑噩噩、疲疲塌塌,甘做懒官、庸官;要么利令智昏、利欲熏心,堕落为贪官污吏。当然,干部干事,要出于公心;而选任干部,更要出于公心。尽管干部工作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和程序设计,但是能否选出作风过得硬、发展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来,还取决于组织者能否出于公心,不让程序变形走样,不拿原则做交易,不屈服于官场“潜规则”,否则,也很难让群众满意,让党组织放心,使干部心服口服。

  有道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位干部就是一个旗杆。而旗帜、旗杆,要想永远不倒、不折、不弯,必须始终做到身正、风正、气正。只有做到了正气、正直、正派,才能在“执政为民”的正道上勇往直前,否则很可能迷失前进的方向,为私利贪欲所折腰,成为金钱美色的俘虏,甚至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公”和“正”向来都是联系在一起的,心正则公,公则不为私利所惑,正则不为邪恶所媚。有公心在,则权色难侵,正气彰显。公道正派,更成了对包括组工干部在内的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操守要求。《荀子·正论》:“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公正则下易直矣。”《史记·伯夷列传》:“或择地而蹈之,时然后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也。”《朱子语类》卷二六:“只是好恶当理,便是公正。”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四部十九:“只要我们做得公正,把问题摊开,给工人说清楚了,工人一定不会有意见的。”如此等等,都印证着、诠释着“公正”的力量和艺术。党员干部,必须在“公”、“正”二字上认真揣摩、深刻领会、躬身实践。

  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公正也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公开、公平等相符相承的。无论是在干部工作中,还是在其他事务中,只有做到了公开,才能达到公正,实现公平。公开公平公正是社会的呼唤。

  当然,干部做到“公”、“正”二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我们生活的社会本身,就存在着某些不公不正的制度设计或体制缺陷,更会遇到各种各样可能导致不公不正的陷阱与诱惑。干部要想永葆一身正气、公道正派,一要有敢于打破“潜规则”、与贪污腐败等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志气,自觉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二要有长期坚持、躬身实践的决心和信心,不能今天明白了就恪守“公”、“正”二字,明天迷糊了,就任由自己在道德的天平上摇摆,甚至放纵自己的私心贪念;三要有全体党员干部身体力行的示范和带动,上下齐心,齐力断金,说的就是集体的力量,只有人人以“公”“正”为荣、以“私”“邪”为耻,就一定能营造出风正气清的政治和社会环境。

  (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