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遇害 公众缺少怜惜同情背后是冷漠还是……


警察遇害  公众缺少怜惜同情背后是冷漠还是……

                                   陶凯龙

据《齐鲁晚报》报道: 1112,山西临汾一对警察夫妇在家中遇害身亡,目前公安部已派人指导案件侦破工作。死者王某某于2008年由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队长转为普通民警,其妻子是县公安局信访办干警。据传死者身价上亿元,在当地有3个煤矿,开宝马上下班,3个子女均在国外留学。

俗话说;人之初性本善。

对于逝者国人常常是怜惜的,所谓死了死了,一死百了。但是,山西警察被害公众的评论却是缺少怜惜,而是指责被害警察财产不明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作为强势群体的国家公务员人民卫士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有可能利用职权谋利。

有评论认为:我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时机尚不成熟!应该由公众对公务员的财产作个普查。其实,大多数情况是早已暴露出了。对这对警察而言,他开什么车,住什么房子,做什么职业,圈内外都知道了,可惜啊,他就能这么干下去。

事实上,从近年来国家破获的贪污腐败案件来看,身居要职特别是掌握行政执法权利的公务员利用手里职权违法违纪侵害公众正当合法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尽管国家制定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抑制贪污发白的行为,但是屡禁不止反而前腐后继!

真正的原因不是缺少执法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机构,而是执法不严和不公开透明造成的。

山西临汾一对警察夫妇在家中遇害身亡传死者身价上亿元,在当地有3个煤矿,开宝马上下班,3个子女均在国外留学。本身作为当地公安机关在记者进行正常新闻采访的时候就没有公开公正的接受公众的舆论监督,受到质疑的不仅仅是这些,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为什么视而不见?

之所以警察遇害新闻出现轰动的效应,并不是被害人身份的特殊,而是被害者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有什么能力开好车,住豪宅并把三个子女都安排到国外留学?试问,普通公众能做到这一点么?

都说社会上的人仇富,但是是否有分配不公的嫌疑呢?

对于公众缺少怜惜和同情恐怕更好理解,那就是贪官该杀,不应该同情。甚至有网友认为杀贪官是英雄豪杰的行为,贪官贪图的钱财是公众的钱财,侵害的是国家以及公众的利益。

作为有监管责任的山西临汾公安机关难脱干系的是监管责任何在?

如果说死者身价上亿元,在当地有3个煤矿,开宝马上下班,3个子女均在国外留学是谣传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就应该辟谣并公布案件的侦破进展,而不是遮遮掩掩!如果没有什么被人指责的那么就公开公正!

需要公众注意的是为什么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有那么多的钱?

令人更加疑惑和遗憾的是就在网络新闻刚刚出现的时候,新闻网站把评论全部关闭,难道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新闻舆论监督机构也被和谐了?

警察遇害如果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被人民称为英雄,或者被打击报复也称为英模,那么因为家产过亿被杀,该如何解释呢?是抱怨公众缺乏同情心?还是责怪世间的冷漠?而作为公安机关呢?

或许这些问题每个人都应该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