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口号往往被挂在门口,写在墙上,而有多少是被记在心里的?基层人员或许为图省事不顾安全隐患,可领导们在上班时岂能只顾学习文件拉扯关系而忽视紧抓安全?
上海“11.15”重大火灾将是受灾居民一辈子的阴影,是上海市民长久的伤痛,可这些问题是否能再次警醒那些应该负起责任的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管理者?
在制度上,我们有针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可执行起来,总有那么多中国特色。比如这次施工的违法分包问题,简单讲就是:区建交委进行招投标,中标总包方是它的全资下级单位;而分包方、监理方都是总包方的全资下级单位,分包方缺乏应有施工资质。且不说当中是否存在什么猫腻,就这样一种近亲关系,怎能生养出健康阳光的“宝宝”!
国家出资的项目,到执行阶段采用这种结构的比比皆是;采用这种结构但没出什么事情的,也比比皆是。但,这次事情是闹大了,53条鲜活的人命(11月19日死亡人数已经上升到58人!)再也掩盖不了我们体制中的薄弱环节。
回想上半年在上海发生的女研究生高架上撞死4名施工工人的惨剧,最终被定性为交通事故,并且不见施工单位做任何回应,我实在难掩心中的愤懑!因为这是国家出资,因为这是系统内分配,因为分包方不具备施工资质;但又因为死的人不够多,事故定性可左可右,施工方背景更深,所以成了单纯的交通事故!
我们在建设工程上面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并不单一存在,同样的问题隐藏在社会很多方面。现已发生的是丢了人命的,更多非显性的问题正在吞噬着社会的健康。
我们需要政府的信息透明,我们现在进一步需要独立的第三方,他可以是拥有科学精神的个人,可以是公正敢言的媒体,也可以是对社会负责的专业机构;各种第三方有专业能力、社会责任和一定法律途径给与各层面事务独立的监督。否则,仅有法律和制度,仅有公家的机构,并不能让“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语句执行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