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板一周年来临之际,监管部门及相关人员为其大唱赞歌,如深交所发布了一份关于创业板的全景式报告;10月29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创业板市场在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等方面的功能初步显现,正在朝着预期的方向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是在当天,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透露,最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相关方案,已经于今年9月底上报证监会。
这是监管部门再一次提及创业板的退市制度问题。一年以来,从最初提及的早日出台,到没有时间表,再到最新方案已上报,体现出创业板退市制度出台的“艰难”。 “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快速程序”,比主板更严格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之所以“难产”,主要是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
但是,当创业板以短短9个月时间就达到中小板30个月上市百家的速度“创业”时,当创业板挂牌企业已超过130余家的规模时,当创业板周岁生日已经到来之时,其退市制度的出台不应再被拖延了。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之所以能取得成功,与其退市机制的顺畅密不可分,其能诞生出微软、谷歌、星巴克等全球性知名企业,显然不是偶然的。建设中国的“纳斯达克”,打造更多中国“微软式”企业,及早出台创业板退市制度,已是时不我待。
首先,出台创业板退市制度是完善创业板制度建设的需要。在目前规范创业板的诸多条条框框中,发审上市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基本成型,企业与投资者“入市”的问题已经解决,但退市方面却还是一片空白。没有退市机制,创业板的制度建设无疑是“跛脚”的。
其次,是保护市场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需要。根据深交所的全景式报告,截至9月30日,机构投资者持有创业板流通股的比例由上市首日的0.02%增至20.92%,意味着更多的筹码仍然由中小投资者持有。没有退市制度,无法提升与增强其风险意识,实际上放大了创业板的投资风险。
其三,出台创业板退市制度,是打击市场疯狂投机的需要。今年3月4日,就在媒体纷纷披露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直接退市制度的方案已经上报证监会”的当天,其时挂牌的57家创业板公司绝大多数股价纷纷下挫,跌幅超过4%的就达32家之多,足以见证直接退市制度对创业板市场的影响。
其四,退市制度的出台,是创业板市场优胜劣汰的需要。没有优胜劣汰机制,创业板“劣币驱逐良币”的弊端将无法消除,创业板只会是VC/PE的退出通道,是投机者的乐园,是富翁的生产基地。事实上,那些没有成长性的企业,也不应该继续留在创业板滥竽充数。另外,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出台,必将对目前创业板的高估值产生较大的压力,对其普遍的“三高”发行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0-11/01/content_598768.htm
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出台不应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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