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新时代的特征之一就是“冠军情结”,尤其是在世界上普遍并不看好的领域里高歌猛进和摘金夺银。眼下在广州正在自说自话、自娱自乐般地成筐成篓地往回搬金牌运银牌是这样,在湖南耒阳探囊取物、易如反掌地“矿征办”百人贪腐破记录也是这样。当然,前者的成绩离世界记录相去甚远,而后者破的虽然是全国记录也是世界记录,因为贪腐领域里的多个世界纪录是中国保持着的。前面的老湖南人所说的“中国应当对全人类有较大的贡献”,也许就是为他现在的乡亲们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特大贡献”所说的谶语吧?
读者们先看看这条来自于官方权威媒体新华社的消息:
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矿征办),最近因集体贪腐曝光,而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在这个科级事业单位里,770多名干部职工中超过百人涉嫌贪污受贿,55人被立案调查。从主任罗煦龙到8名副主任、党组成员,以及下属各站点站长、班长,高、中层干部几乎“全军覆没”。耒阳市矿征办员工“搞钱”的主要方法是私放煤车及收款不入账。在耒阳市矿征办各下属站点流行着一个“潜规则”,即每次非法所得都会按一定比例分成,通常是百分之七十由站内员工私分,剩下的百分之三十送给矿征办领导。在耒阳市一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只要进了矿征办,想不发财都很难。”
看到这个案子,你会意外震惊吗?你会不可思议吗?你会义愤填膺吗?你会怒发冲冠吗?我不会,还是那句老话“曾经沧海难为水”。一个早已经从腐败走向了腐烂的社会,还有什么烂事会是震惊和气愤的呢?如果此类腐案我们都需要震惊,那么我们的心房可能早就被震塌了;如果此类腐案我们都需要气愤,那么我们的躯体可能早就被怒火烧化了。
又是一起偶然中的必然事件。想想这六十多年的时间里,我们那看似重重叠叠,实则脆弱不堪的国家规范,我们就不难理解当今的大贪大腐和群蛀群腐了。长期以来,我们的社会约束建立在四道防线的基础上:
一是全民榜样,期望用给全民树道德榜样的方式,把大众打造成某类超人,比如雷锋;怎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反面只能是事与愿违、适得其反的。
二是党员楷模,幻想有一支用特殊材料组装成的理想化的团队楷模,来引领百姓追随效仿;无奈,七情六欲的人不可能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神。
三是清官再现,把刻舟求剑的刻板思维,硬套在王权时代已经过去100年后的今天今人身上,妄图用借尸还魂的包公戏来教化现在的官员们;可叹,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了。
四是法网交错,公检法司加监察,外带纪检政法委;看似密密实实、层层叠叠,实际却是人家法制国家里的一个和尚挑水吃,而我们这个非法制国家里犬牙交错之后的三个和尚没水吃。
通俗来说:自律意义上的引领,本身就是小儿科的事,又不是幼儿园里教育小朋友,凭什么大家都要去学某一个或是某几个人呢?退一步说,如果大家都成了某一种模式,这个社会是不是会显得太单调也太无聊了吗?至于多头管理的党纪加国法,更成了制约不足而推诿有余的多此一举,谁都想管却是谁也管不了。真不明白:世界上有那么多成熟高效的法制国家,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在别人成功的基础上有效借鉴呢?
自以为是的中国特色,结果是对民选政府下对民负责受民监督的真正意义上的选举,被固执地坚决不用,而非要选用形式远大于内容的装模作样的人大外壳中的官员钦定制度;被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国家广泛采用的媒体监督制度,也成了党政喉舌下千篇一律甚至是助纣为虐的狼狈为奸了。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反之,野狗的肆意乱进,就不足为奇了。这样的社会制度架构下的腐败成灾和群蛀泛滥,又有什么意外的呢?
我们很容易想到的是:矿征办的群腐只在湖南耒阳会出现吗?其它地方的矿税征收单位或是其它税的征收单位,又有什么行之有效的办法能防止此类贪腐群事件的发生呢?耒阳群蛀案的盖子又是怎么被揭开来的呢?是靠我们某些官员的明察秋毫吗?如果是,早干嘛去了?是靠我们法律制度的多头管理呢?怕是不同流合污就不错了吧?又是哪个不要命的人在铤而走险意识下的舍身揭露吧?其它的黑盖也在等此类拼命三郎们的奋不顾身来石破天惊吧?
海涌时评:耒阳贪腐冠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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