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突击花钱”难祛,缘于公众监督缺乏


      又到年底,各级政府部门会否“突击花钱”再度进入公众视野。尽管此前温家宝总理与财政部长谢旭人均已在不同场合提出严格要求,今年的情况仍不容乐观。财政部网站公示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财政实际支出为54504.96亿元,占到全年预算支出的64.5%。中国社科院杨志勇研究员表示:“岁末政府多花钱,几成惯例。”(《中国青年报》11月29日)

      公众对政府部门“年终突击花钱”的质疑由来已久,而在2009年末骤然升温。当时全国财政支出前11个月只完成了73.8%,也就是说,有近两万亿的巨款,需要在最后1个月花掉。这一事件虽经人大和财政部出面解释而渐渐平息,但是,公众的疑窦其实并没有完全解开。政府部门到底是“突击花钱”还是“突击乱花钱”,在社会公众那里似乎区别并不是特别大。只要公众不能实现对政府部门花钱的监督,则“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就不可能根治。

      政府部门为什么往往要等到年末才突击花钱?按照学者的解释,不外乎受到预算制度、决算制度等财政制度的制约,预算编制不够细致,以致于政府部门往往“多报预算”;预算年度内使用,鼓励政府部门年底突击花钱;决算制度使得上年的结余无法转入下一年,为避免“辛苦”争取来的经费不泡汤,只能突击花掉……等等。这些说法似乎都很有道理,然而,这些并不构成政府部门匆匆忙忙就把大笔纳税人的钱花掉的理由。

      预算编制项目为什么不能再细致些、更精确些?政府部门“多报预算”、“虚报预算”的企图何以总能实现?预算年度即便以“公历年”计算,是不是可以尝试允许结转?政府部门担心自己“辛辛苦苦”争取来的经费泡汤,为什么不担心老百姓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财富泡汤?要想回答上述这些问题,有效约束预算的执行,除了技术上的改进之外,最根本的其实还是一个政府部门权力缺乏监督的问题。

      尽管有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等各种监督,从实际运作的情况看,这些内部监督的效力也不可低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监督也有它的局限性。一方面,内部监督越到基层,则越受制于地方领导,以致于形同虚设,很难起到监督政府是否突击花钱、突击乱花钱的作用;另一方面,过于专业化的预算、决算报告,也是监督难于进行的障碍所在。这些年来,每年都有人大代表质疑预算草案看不懂,审议的时间过于集中,来不及仔细审议。

      可见,没有公众监督的参与,则政府很难自我杜绝大手大脚花钱的偏好。报告过于专业、公众看不懂不要紧,政府部门有责任向公众解释,这些钱应该怎么花,都花到了哪里,这样花会产生哪些积极的效用。公众,或者说纳税人有权利知道大笔财政收入的去向,这种知情权不仅不会影响到政府行政的效率,恰恰相反,只能提高政府投资的整体效益和民众的普遍福利。而且,公众监督的加强也会有效提升内部监督的效率,二者相互补益。

      社会各界一年比一年更关心政府“年终突击花钱”问题,不是添乱,也不是指手画脚,而应该是一个良好的契机。这种高度关心或可有力推动政府完善预算制度,实现预算公开。政府清清楚楚花钱,老百姓也明明白白知道钱都流向哪里。为什么总是会产生“突击乱花钱”的想象或猜测?当然是因为政府财政支出缺乏透明、缺乏公开。我们已经看到了四川白庙乡一个乡政府的支出公示,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各级政府都能公开财政支出。果如此,则“年终突击花钱”自然不再成为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