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
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我国将逐步减少个人承担看病费用的比例,计划到“十二五”末,把个人承担看病费用的比例减至30%以下,达到国际水平。(11月30日《京华时报》)
到“十二五”末,个人承担看病费用的比例减至30%以下,达到国际水平。这对深受看病贵之苦的老百姓来讲,无疑是一个福音。把看病费用个人负担比例降至国际水平,与国际接轨,值得期待;但更值得期待的是,看病总费用也要降至国际水平,与国际接轨。
看病贵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个人负担比例过大,二是看病总费用过高。与国际水平相比,我们的看病贵不仅体现在个人负担比例大,更体现在看病总费用过高。以感冒为例,在国外,很多感冒属于“不治之症”——不需要用药,靠自身产生的抗体去恢复。可在国内,这个“不治之症”动辄要几十元、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于是就造成了中国的“感冒经济”:在中国治疗感冒可能是全世界花冤枉钱最多的国家,2008年中国感冒药的零售市场销售额达92亿元,感冒药的市场容量至少有150亿~200亿元,因此中国有1000多家药厂在生产大同小异的感冒药,占据了中国感冒药市场60%以上的份额。试想,当一种原本不需要花钱或者花少量的钱都可以治好的感冒,一旦纳入“感冒经济”,老百姓个人负担的比例哪怕再低,都仍摆脱不了看病贵的难题。
所以,解决看病贵难题应当做到“双降”:降低个人负担比例和降低总费用。如果仅降低个人负担比例,而不减少总费用,那么即便个人负担比例降了,也会影响根治看病贵的效果。
而事实上,相比降低个人负担比例,总费用降起来更难。眼下的医院仅仅是名义上的公益机构,实质上是盈利机构,甚至要比其他盈利机构更具有趋利优势——面对医院和医生,患者没有议价权,甚至没有选择权;国家每次药品降价,降价药总能被未列入其中的新药替代,可见这个行业肢解国家政策善意的能力;医疗红包、回扣现象,尽管国家严厉打击,甚至以受贿罪论处,但仍旧屡禁不绝,而这恰恰又是看病贵的关键原因。
因此,卫生部在降低看个人负担比例的同时,也要采取强力措施降低总费用。降低个人负担比例,只要增加财政投入就可以做到,但降低总费用,需要更多的政策智慧。
此外,还要“把个人负担比例降至国际水平”做得更有质量。计划到“十二五”末,把个人承担看病费用的比例减至30%以下,这个目标很诱人。但诱人的前提是,这个目标应该成为人人都能切身感受到的实惠,而不是部分人的实惠。千万不要像很多社会经济指标那样,在总体上达到某一个标准,可事实上,很多人属于“被增长”、“被幸福”。如果在“十二五”末,很多人觉得个人负担比例属于“被降低”,那无疑是一种悲哀。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0-11/30/content_6080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