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法律约束力/ 薛壮岳


     最近在我所服务的客户,经常有这样一个现场,员工要挟企业行为屡屡发生,自命为所谓的弱势群体,却做着违背良心与职业道德之事,将企业作为一个跳板或驿站,而自以为是的弱势群体却依然得意。众所周知,企业是一个盈利机构,是每一个员工所发展之平台,随着物价上涨、员工工资提高,企业利润在时刻地压缩,没有企业生存,何来员工发展?

    职业道德不是将自己伪装或自以为是,那应该是一种技能,一种有效服务企业的力量,作为一名企业员工,考虑的应该是如何给企业创造利润,实现自我价值,而不是在企业这大树下,从事自己勾当或伪装地混日子,劳动法保护的更多是员工利益,但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员工这“利益”是否值得保护,劳动法是否对员工某些恶劣行为给予适当惩罚:如伪装隐瞒自己真实简历、虚假学历,或恶意对公司处于不同程度伤害,毕竟企业是一个有生命力的,我想,它同样需要法律保护。

    在我们社会中,似乎认为员工真的处于弱势群体,是的,也就是这所谓的弱势群体,让一些无所作为或碌碌无为的员工有机可乘,即使他在伤害着企业,却呼吁着社会对他的关心与支持。所以,我们社会舆论与人们觉悟应该多一些理性,同样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应该用合适的法律来约束,公正公平地处理好企业与员工的关系。

    文至此,深刻反思,职业道德是何物?

    薛壮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