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搞了一生的税,这一次全国人大讨论车船税修改,引起网民的广泛讨论,各利益群体都有意见表达,说出了本人多年积在心中想说的话,也有人找一些歪理为自己说话,我认为:这是必要的,对车船税税法草案的讨论真是大快人心。网上讨论有利于各方意见充分表达,这才像个现代国家。最终,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们(中国的人大常委与普通代表可不是一个层次)能明辨是非,作出次优(在中国大陆这种管理水平的国家不可能有最优选择)选择。
当今社会,如果从网上看,是“人人有麦克风”的时代,可惜的是,中国社会主流媒体还没有形成这种氛围。
有人提出“党政、军事机关车船税免税”不合理;更有人大代表说,30万元的红旗和70万元的奥迪按排量交一样的税显然不合理。如此看来,车船税理该起到调节贫富的功能。这些,都是我国的车船税存在的“不公”的方面。
还有人说, 17%的增值税、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随油价征收的燃油税以及即将大幅上调的车船税。中国老百姓买汽车,缴税的税种和税金总额在全世界数一数二。税务部门不能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把今年大幅度增税,明年推出新税种变成一种常态。
第一,车船税是财产税,拥有这一财产就必须交税,这是世界通行法则,到底交多少?如何计征,这倒是可讨论的。
第二,车船税是一个老税种,新中国建国以来一直在征收,只是税负不高,过去很少私人拥有汽车,所以普能老百姓很少交纳这种税,显得陌生。其实,中国的车船税改革搞迟了,要早三五年才是对的。现在的大城市已车满为患了。
第三,车船税本来与节能减排没有关系,是因为当中国城市里私家车占主体,对空气造成的污染严重,才有大排量多交税一说,加上大排量都是豪华型,属贵重财产,多征税里所当然。
第四,增值税、消费税、购置税、燃油税、车船税,虽然性质不同,在不同环节征收,最终都是在车子和用车成本之中,这没错。因为中国仍然是以商品销售课税为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国家,只能这样。这几种税中,只有购置税和车船税才有调节贫富功能,购置税是一次性的,与消费税意义差不多,可以考虑取消;燃油税是养路费转过来的。其他税种,都必须交纳,
第五,财产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的税种,之所以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困难,主要是中国地方税收体系不健全,省以下各级政府没有自己的主体税种造成的,车船税、房产税,就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中国今天不征,不可能永远不征,全世界各国都是这样,怎么讨论、怎么反对,也必须征收。
第六,像法国一样,国会立法把退休年龄提高两岁,引发全国大罢工,国会照常通过法案。一个正常国家,必须这样,中国在近10年内,也可能有这样的立法,因为劳动力减少和老年人口增加,以及中国社保资金不足是客观的。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在税收上不是一致的,国家多征税必然人民少消费。因为国家机器本身是消费者,它不创造任何价值,税收是它的经济基础,所以民主国家对政府的限制,首先就是对征税权的限制,对财政预算的公开与审议。
第七,车船税似乎按购买价格征税比较合理,但市场价值是经常变动的,征税不能随行就市,让征税工作人员无法方便快捷地找到计算税额的依据。按排量征税是好的选择,造成同一排量价格有较大差距,这要找到更好的办法才行,如进口车,加倍或加成征收等,但对进口车加成或加倍征税又不符合WTO规则,那样,对外国汽车就是欺视性政策,对大排量的高价车多征税是有道理的,只是没有好的办法多征罢了,按本人的智力条件,认为目前只能按排量征。
第八,中国的税收政策,长期是财政拨款单位免税,不仅车船税是这样,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都是这样规定的。当时的理由是:征收的税款就是财政收入,财政就是保证这些单位的正常支出需要而征税。征了税就要增加财政支出,增加的财政支出就要在另外某一方面多收税来弥补这一支出需要,财政干脆不征税少拨款,减少人民负担。当时的想法是对的,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一财税政策综合设计,造成了社会不公,财政拨款的特权思想严重,现在应该是改变的时候了。
第九,许人认为中国税收负担重,并认为是世界上税负最重的国家。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说不符合事实。这话在税务总局局长口里说出来,没有错;如果是从财政部长或总理口里说出来的,就是错误的。
在中国,税收占财政收入的95%以上,税收就基本等于财政收入。但财政收入并不等于政府收入,中国各级政府的收入大大超过财政收入的数字。中国2010年财政收要过8万亿,是富裕,但你不知道整个国家机构的总收入是多少,起码有以下收入不包括在财政收入里面:
1、 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如公安等执法部门的罚款收入;
2、 地方政府卖地收入;
3、 社会保障征收收入;
4、 各地方政府征收的基金和费用收入,如长江沿线省份征收的防洪收入等;
5、 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国有或国有股份制企业分红收入;
6、 各级政府经营的事业收入;
7、 纪检、监察没收与罚款收入;
8、 规费收入,如结婚证等,另外还有各种各类的考试费、期刊费、教育费等收入;
9、 与基建等相关的收入;
10、 政府各部门收取的服务费收入等。
中国政府一年到底有多少收入,占GDP多少,各级政府欠了多少债(不含村一级机构债务,因为村级不是政府机构),国家统计局都不可能知道,这在中国是一笔糊涂帐。
第十,中国政府钱多是好事,问题是用的合不合理。如果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与政府的所有收入都对人大公开,让人大代表来决定这些钱怎么用,那才是最根本的。财政支出事后公开意义不大(真公开,对社会有负作用),对老百姓和人大代表最有意义的是预算审议,下一预算年度,可能收入多少钱,用于那些方面(按部门、单位、项目),各占多少比例,政府执行预算时不得超过预算额,超过预算额度的,各级政府都要向本级人大说明情况与道理,经人大审议通过才能使用。这是民主管理的最核心内容。
201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