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和QQ这一出,我在商业领域下还没找到相应的前例。竞争无所不在,但两位加起来绑架几亿用户做人质干架这件事,还真没有过。非要对比,只能找《水浒传》:某位将领艺高胆大,可惜在朝廷当公务员,薪水拿着位置稳着,不来我梁山。怎么办?妻儿老小全都请上山来,用他名义再去城里放把火杀个狗官,将军你看,我们都是替天行道,朝廷昏庸你怎么能助纣为虐呢。宋江哥哥大礼陪个不是,您再亲手杀个官缴了投名状,赶紧上山做头领吧!
说得好听,这是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不好听,就是真流氓啊。
所以我想这次很关键的一个信号,不是谁对谁错(我看微博上很多人说大流氓打小流氓呢),也不是谁恃强谁起义,而是一个商业组织,在进行行业竞争的时候,敢于将所有用户绑架为人质,这个思维意识的出现。
商业组织,向来要视用户为上帝。中国大环境的滚滚车轮下,企业发展又快又急,有些做得不好忽视了,但也仍然不敢得罪用户。可这次网络战争,却击溃了这个底线:为了你的权益,请允许我先绑架你。你做了人质,是为了世界有更美好的未来。
为何?简单来说,以前从没有任何一个企业,有这两位的用户群基础。也没有任何一个领域,有如此高强度的自由垄断(剩下那些是国家与政策造成的行业垄断)。而现在,一个企业发现,他所拥有的不是用户群,而是“几乎所有用户”了。每个用户单体在它面前,当然依旧弱势,但即使几千几万的用户联合起来,也丝毫不能撼动他的帝国了——我的数量级是亿啊!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不是封建皇帝么?
互联网行业不像实体,有更严重的产品功能同质化、无地域化、追求用户转移成本。所以更讲究胜者为王,败者消亡,市场只会留下最后的第一。从性质上说,互联网更易造就托拉斯的垄断。事实也如此,我不用QQ,但必然知道它的厉害。商业社会中所有的垄断,都会造成用户的巨大损失。这种损失也许今天不会出现,但市场规律决定了一定会在未来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出现。人非圣贤,拥有绝对定价自由的时候,“何不多赚一些”的念头就像潘多拉的墨盒,必然开启。古代皇帝是最大的垄断者,他过分到一定程度,大家就不跟你玩了,揭竿而起,菜刀铁锹拍平你。所以制衡君主的有治国的责任。但也仅有此点,没有缓冲,不是明君,就是被压迫。被压迫到极限,就起义。
商业组织如果也这样,不是好到每天为你美好生活着想,就是绑架着你干这干那,那人民也早造反了。但如此剧烈动荡对一个社会、一个商业环境都将士破坏性的打击,就像一个朝代被推翻一样。所以为了公民自由,为了社会平稳发展,反托拉斯法和反垄断的规定是必须的。其实就是:在你还没成为天下唯一的大坏蛋之前,为了你,为了人民,扼杀你。
如果说蚕食各个领域、拷贝各个创意利用自己平台将其利益最大化,这些是离用户有些远的商业运作,那么这次的事件,应该已经让每个人警醒垄断的威力了。站在道德制高点来评论这件事,未必有多大作用。人性的贪婪被正确承认,才有商业社会各种行为准则。就像我在微博上引用的一句话,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反托拉斯法不是自由经济的衍生品,是人性的衍生品。我们需要怎样的制度和公民意识,才能让强势方自觉并有些畏惧地不越过一些底线?这是需要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