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权力观:服务型政府的核心理念


  本文发表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0年07期。

      施政理念表明政府的基本主张,也决定着政府改革和建设的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有关政府改革的理念层出不穷,如“精简、统一、效能”、“为民、务实、高效”、“科学、民主、法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限、责任、诚信”等。这些理念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体现着政府的基本价值取向,既是实践的产物,又被用来指导实践,说明我们对政府改革方向和重点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

  由于各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也各有特殊性,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不可能原封不动地照抄照搬西方,而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路子。

  中国特色的服务型政府,核心是围绕“人民权力观”来展开。如何看待国家权力、行政权力,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是政府改革和建设的“指南针”,也是核心的理念。我们常说,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的权力观就是人民权力观。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在许多著作中都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如马克思本人就提出“公仆论”。他认为,国家权力来自全体人民,人民把他们的一部分权力赋予一部分人行使,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追求全社会的公共利益。但进入阶级社会后,来自全体人民的权力逐渐与人民相脱离,最后“异化”为与人民相对抗、统治人民、压迫人民的力量。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就是要把来自人民的权力还给人民,社会主义制度是保障人民权力的制度。

  我们共产党人都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贯彻人民权力观。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必须由人民当家作主,这就是我们对权力本质的认识,是共产党人政治思想的核心。我们的国家叫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人民政府,体现的就是人民权力观。只有牢固树立人民的权力观,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才会有正确的方向。判断一个政府好不好,关键要看其是否树立人民权力观,是否把人民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判断一个公务员好不好,关键要看他如何看待、如何使用手中的权力。人的能力可以不同,但必须有正确的权力观;否则,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能力大的人可能危害也大。我们通常说“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因正在于此。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人民政府性质决定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近些年来,我们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自身建设的实践中,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等目标。应该说,这些目标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本质上是高度统一的,服务型政府是政府建设的核心目标,具有统揽全局的意义,其他目标是从属性目标,体现了不同侧重,但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必须是严格依法行政的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政府、讲求效能的政府和廉洁奉公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认识,对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新认识,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改善执政方式的新认识。

  从国际上看,18世纪末工业化初期,代表当时先进生产力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就提出了“民本”思想,西方国家就确立了政府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原则。经过200多年的不断演变和完善,发达国家政府服务社会的功能不断得到完善和发挥。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浪潮的冲击下,公共行政改革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都普遍卷入这一潮流。特别是90年代后,西方各国行政改革几乎都是围绕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展开的,都把塑造服务型政府作为政府改革的首要目标。他们在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质量、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等许多做法,很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民主责任、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以人为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政府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依法行政。法治是现代行政的基本手段、发展趋向和根本标志,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前提,因而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人治的结果是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法治的实质是秩序,政府既是秩序的建立者,更必须是秩序的遵守者。

  ——民主责任。这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特征。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前提。人民是行政权力的根源,政府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公民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国家治理,表达自己的愿望。责任,就是要对人民负责。权力意味着责任,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公正透明。公平、正义和平等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行政的价值取向。行政公共性的根本体现,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与民争利。政府必须保持“中立”,只能是“裁判员”,不能成为“运动员”,更不能成为特殊利益集团。透明是现代政府的形象,也是服务型政府必须选择的行为方式。服务型政府应当是“阳光政府”,根据公众的需要提供政务信息,落实公民的知情权,给人民群众以更多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必须高效行政、廉洁从政。高效,就是要求政府运转速度快,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管理效益好。廉洁,就是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坚决消除腐败现象,做到用权为公、执政为民。

注:本文作于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