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唐祟怀:信仰的升华和“信仰”的失落


 

信仰的升华和“信仰”的沦落

唐崇怀

从一千多年前十字军东征的腥风血雨惊涛骇浪到二十一世纪之初911事件的熊熊烈火,数以万计的无辜生命惨死于愚昧和疯狂;从公元一世纪忠心耿耿追随耶稣基督的一大批被神拣选的伟大信仰传承者如使徒彼得,保罗,等人用鲜血和生命承继了上帝的意志和真理的火炬到德意志第三帝国时期闻名基督教牧师和杰出神学家潘霍华为正义和解放视死如归从容赴义,两者之间的道义内涵不仅仅是南辕北辙而是恰如其分的两个极端:卑鄙,残忍,狡诈,丑恶和光明,和善,崇高,壮丽。所有这一切都令人惊愕不止的是在同一个名义和理由下实施的,甚至是在同一个预设和前提下进行的。那就是信仰。这种对比凸现了一个重大的神学问题和宗教社会学问题:问题出在信仰本身还是信仰可以自由而又随意的升华和堕落?

毋庸置疑,信仰是宗教思想的核心和枢纽。但是,信仰并不是宗教的专利和独创,甚至也不是有神论宗教的垄断和特权。非宗教的思想体系同样也可以高谈阔论信仰程度和信仰实践,如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和政治制度;无神论宗教如佛教同样把信仰置于首要的地位。不言而喻,语词、概念或范畴都必须在语境中和系统内才能被严格定义和界说。这种跨系统的概念和范畴也把问题复杂化和多元化了。还有一个不容回避的现象和实际情况,那就是神学自奥古斯丁以降,包括阿奎纳等中世纪的闻名神学家,以及近代和现代神学家如施莱尔马赫,巴特,尼布尔,布尔特曼,奥托,甚至梯利希等神学大师,都是在直觉和显然的意义上使用“信仰”范畴和概念的。因此,回答这个有关信仰和信仰运动的神学和宗教社会学问题既有必要、迫切,又有困难和挑战。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谈谈笔者的肤浅看法。希望神学界和宗教社会学界的同仁们不吝赐教。

一:信仰概念的神学内涵

“信仰”是一个概念,但是,却是一个十分非凡的概念。在符号学上,概念的形式表达可以用闻名的能指,所指,意义的三角形表达式表示:即

              意义
        能指        所指

在这个三角形中,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表征关系是由虚线代表的,这无非是说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不是必然和唯一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表达同一性是由随机性和约定俗成建立起来的,就是说意义规定了能指指称的范围。但是,这种普遍和通常的规则并不适用于“信仰”这个概念。意义就是通常所说的概念的内涵。一般来说,内涵的变化就会引起外延的变化,也就是所指的变化。但是,就“信仰”这个概念而言,其内涵是固定的。

在汉语中,信仰的内涵包括下列几个方面的事:

第一,信仰是最大的信念和最全面的信念。信念在人的知识体系里是构成知识的元素和子系统,这是从柏拉图以来所有知识论或熟悉论的最起码常识和共识,非凡是在罗素的《人类的指示:其范围和限度》一书中阐述得最为清楚。这样描述信仰,信仰就是信念的全集和信念所能构成的最大系统。

第二,信仰是信仰者坚定不移认定为真的那类命题的集合和系统,任何被信仰者怀疑的命题和概念不可能是信仰的组成部分。信仰是永真式逻辑命题的最大组合,但又不是逻辑的同义反复。

第三,信仰是由未知世界的因素对已知世界的解释和解读,甚至是未知世界对已知世界的决定和判定。因此,信仰从本质上说就是从未知世界进入已知世界的轨迹所形成的终极意识。

第四,信仰进入宗教学领域又会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即“信仰”和“爱”,“希望”,“救赎”。“终极关怀”等宗教学的核心概念构成宗教学的基础和框架,但是,信仰在最大原则上包含其他概念和范畴,在最小原则上又体现了坚定性和不可动摇性,就是说信仰既是对其它宗教原则的持守,又是对于其它宗教原则的包含和概括,它是爱,希望,救赎,终极关怀的集合体和守护者。无论是把信仰概念纳入任何宗教语境中,它都将包含上述义项和它们的整体性效应。也就是说信仰在宗教学中的理解是统一的,甚至是同一的。然而,信仰又在各种宗教教义中的表征不尽相同。其原因就在于它的生成过程。

正如前文所述,因为信仰是由未知世界进入已知世界的意识操作,那么信仰概念的形成过程就肯定既不是归纳的,也不是演绎的。归纳(induction)是从已知的现象中一个个地确定属性相同的个体构成统一性和同一性的事物的集合。演绎(deduction)是把整体性的统一性和同一性作为确证的条件,从而使逻辑的真实性变得可靠和可信。显而易见,以上两种逻辑的操作原则皆不适用于信仰。信仰是由未知世界进入已知世界,那么,对于未知世界的理解和把握则是另一种思维操作原则,这就是所谓的外展推理(abduction)。这是由实用主义的鼻祖皮尔士(Pierce)提出的逻辑概念和思维操作原则。外展推理是从未知世界到已知世界,从未来到现在,甚至到过去,从神圣性到非神圣性。与信仰生成的方向一致的人类意识活动,显然包含着一种去物质化过程。就是说思想意识从与物质的直觉和感官接触中,泛化为概念,最后再经思维的抽象运作,即去具体化(de-concretization)和去物质化(de-materialization),而成了理念形态的意识元素。在这种情况下才能真正接受从外展思维而来的和从未来时间意识走来的信仰形态的意识元素。

这样,信仰就是亚斯贝尔斯意义上的大全。信仰就是柏拉图意义上的彼岸世界和此岸世界的相加,但是两者皆由彼岸世界的观念形态表达的整体。就是梯利希意义上的存在和巴门尼德意义上的存在于镜像对称中的关照。于是,我们从这里的阐述中就可以明确的推出一个和常识的符号学观念截然不同的相互关联性原则:信仰概念的外延决定了它的内涵正确与否,假如信仰的概念不能上升为一个包罗万象的全景式范畴,以及信仰概念不能形成一个去物质化的精神实在和精神实体的最大集合,信仰的内涵就会走样,信仰就将因此而变得虚伪和狭隘。信仰就会成为掩盖其他行为和其他意图的遮羞布和挡箭牌。

信仰形成的去物质化过程必须彻底和纯粹。这既需要道义的楷模和操作的楷模,更需要中介的引领和神性的提升。人类是靠物质来生存的动物,却是由精神来维续和标榜的生灵。物质的沉沦总是一种惰性和诱惑,精神的升华总是有一种天然的阻力和障碍。因此,信仰的形成不是一种自发和自觉的启动和增长,而是一定要有某种中保作用和中间环节。这就明确无误的说明了为什么经过改革的基督教才能成为一种把信仰的力量变成通达整个世界的精神法则。人类的去物质化思维操作是由耶稣基督的中保作用扩展到整个世界的。这种中保作用必须经过三位一体的神性才能实现。因为三位一体的神才能既是道义的楷模又是操作的楷模,既是一种引领又是一种提升,既是一种泛化又是一种扩展。这正是神学既是超越性的又是临在性的一种表达形态和证实路径。这就是因信称义的逻辑基础。我们因信耶稣基督而获得真理,而真理的集合是由信仰的大全式扩展而成为了我们生命和道德的双重体现。  

二:信仰世界的本质结构

信仰是一个观念形态的世界。这个世界完全符合可能世界理论的定义和界说。追溯关于可能世界的精神成果,当首推柏拉图的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第一次分野,它道出了世界并非唯一的真理性基础,这也给后世一个醒目的界标,让后来者清醒地看到世界的质料完全可以五花八门,千奇百怪。这对于今天的人类也许不再是秘密和惊诧,互联网的虚拟世界已经彻底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和心灵。但是,直接用“可能世界”的命名却是起自莱布尼茨的可能世界理论。莱布尼茨是从充足理由律的现实需要来思考可能世界的。他认为我们今天的世界即现实的世界是以蕴含关系的充足理由诞生于已逝的那些可能世界,而我们的现实世界是许多可能世界中那个被现实化的世界,因此,是最好的世界(best possible world)。问题的要害就在这里:现实世界一定是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的吗?20世纪逻辑学家克利普克和刘易斯等学者用他们的逻辑理论和充足的形式论证,彻底证实了我们的现实世界其实只是无数个可能世界中因为某种我们并不知晓的原因而现实化的世界。它根本就没有任何额外的价值派生和价值优先。现实世界绝不是某种“应是”或者“应该”的事物的集合。它的真理性完全在它之外。然而,信仰这个可能世界则是给现实世界规定真理性走向的非凡的可能世界。
 

作者唐崇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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