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零转让后卖出1700万元巨款神秘消失


编者按——
1127、28、29连续三天,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清泉村居民委员会村民不断向记者投诉称,村里一座价值千万元的煤矿被村民委员会以“零价格”转让后,又以1700万元的高价,卖了出去。眼下,这1700万元已神秘消失,不知去向。村民们说,被卖掉的煤矿,是30多年前村民们用铁锤钢钎开凿出来的,是大家的集体资产。为此,村民们无数次向南城街道办事处和法院反映,没有任何结果。
村民们用铁锤钢钎凿出的煤矿
被村委会“零转让”后卖了1700万元
眼下,1700万元神秘消失
         煤矿用钢钎铁锤开凿
村民们付出生命代价
清泉煤矿修于1977年人民公社年代,1980年建成投产。是当年村民们用钢钎、铁锤一钎一锤打出来的。在修建中,村民们还付出了生命代价。
清泉村居民张仁忠回忆说,当时,为了解决大队村民烧柴问题,清泉大队决定在清泉村苏家湾修建起南川文风清泉煤矿。1977年,大家都很穷,拿不出钱。大队决定,由12个生产队各出力3-5人不等,每户人家出粮,(约500户左右,每户出粮约100多斤)上山打井建矿。没有机械设备,村民们就用钢钎、二锤上硬打,1977年,每天都有40-50多人在山上钻洞打井,然后回生产队计算工分。
  1979年秋,社员杨限文在洞里打井时,井下突然冒水,杨来不及撤走,被地下水活活淹死。死时,杨限文才30多岁。清泉大队拿不出钱赔杨限文家属,只给了一些煤和几百元钱了事。杨限文死后,留下了三个儿女,最大14岁,最小才9岁。杨的妻子气急交加,患上重病,第二年,也撤手离去。三个年幼的孩子一年内没了爹妈,生活没了着落,庄稼靠亲戚帮种,饭吃百家饭。因为穷,杨限文的儿子至今都只身一人,住的房子比牛圈还破烂,杂草丛生。2日,杨限文弟弟杨限银说。
1980年煤矿建成投产,注册资金11万元,年产值174000元。清泉煤矿具有合法的采矿手续,至1994年,年产达5万吨,解决了全村人的燃烧和部分村民的就业问题。张仁忠说。
2001年3月,南川文风清泉煤矿正式更名为南川市清泉煤矿,属集体企业。注册资金已经增长为104万元,从业人员达138人。
2001年,重庆市开始了小煤矿整治工作,清泉煤矿被关停整治。2002年6月,清泉煤矿整顿合格,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并办理了营业执照。
  工商档案显示,企业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为96万元,资金来源由原文凤镇清泉村投入”。
煤矿被村委会莫名其妙“零转让”
  经过整治重新取得采矿合格证的清泉煤矿,在2003年7月29日,被清泉村居民委员会以每年18万元的租金,租赁给个体老板郝明伍经营,租赁期限为5年。
  2005年12月13日,清泉居民委员会以“煤矿已经资不抵债为由,决定以‘零价格’将煤矿卖给了正在租赁经营的郝明伍。”此时村委会支部书记是胡健红。
  村民张仁忠等人提供的一纸会议纪要上写着,这次转让集体资产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通过的。但张仁忠却说,实际上村民并未同意,也没有签字认可。当时的村委会,用弄虚作假手段,假冒部分村民签名。
  而重庆市工商局提供的工商档案显示,2008年,该矿因属于小煤矿范畴,被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关闭。随后,该矿和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一个集体煤矿以总价1700多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重庆博赛矿业有限公司,郝明伍从中获利颇丰。
  得知村委会将煤矿卖出后,村民们就开始了不停举报,但是一直没有得到上级部门的受理。
村民们表示,将誓死捍卫集体财产
        居委会无人,南城街道办事处回避采访
11月30日,记者来到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清泉居委会苏家湾清泉煤矿所在地。煤矿正在抽水,没有生产。守矿工人说,清泉煤矿现为博赛矿业公司所有,已不产煤,但作为其它煤矿的一道安全屏障,它有通风井作用,因此公司必须保留它,否则其它煤矿就不能正常生产。
30日下午3点,清泉村居委会每间房子铁将军把门,没有人上班,只有清泉小学的孩子们在一旁打闹。在居委会村务公示栏上写着,清泉村党委书记胡健红;村委会主任一栏,空缺。
下午3点钟,在南城街道办事处,记者提出希望就1700万元的去向采访办事处主任张小静。张小静的秘书立即打电话给她,张小静在电话里说,她会马上安排南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任本梅接受采访,任书记已在赶回来的路上,几分钟就到。
然而,50分钟过去了,不见任书记影子。突然,有人叫走了张小静的秘书。10分钟后,女秘书回来了说,任书记不能接受采访了,她要到乡下办事,放心嘛,任书记会主动联系记者的。记者留下了手机号码,并同时希望得到张小静或者任本梅的联系方式,被对方拒绝。
等了两天,南城办事处负责人电话一直没有打过来。
         村民起诉居委会“零转让”煤矿
在村委会院坝里,指着村务公示栏上胡健红的名字和空缺的居委会主任,张仁忠说,煤矿是村民们当年用生命开凿的,为了要回1700万元,今年5月,我们曾起诉居委会,诉状送到重庆三中院立案庭后,法院却不立案。法院认为,居民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应该以居委会名义起诉。大家不理解,告的就是居委会,这岂不是要居委会告自己?
但是,居民们还是找到时任居委会主任的苏三,要求居委会对起诉的事实予以认可,居委会盖章予以了确认。就在此后第三天,苏三就“被申请”辞去了居委会主任职务。因此,公示栏上,居委会主任至今都空缺无人。
张仁忠说,更令居民们不解的是,不仅同意起诉的居委会主任被辞职,原来主持“零价格”转让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胡健红,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被撤职。眼下,就在居民们追讨1700万卖矿钱时,胡健红却又被上级部门——南城街道派回清泉村当居委会书记。
张仁忠说,全村1200多人,600多户都与他签了法律委托书,全权委托他追讨1700万元卖矿钱。说完,他拿出一大堆委托书,杜明英等600多户居民,在委托书上盖着红色手印。
 
   法院解密;1700万元被南城街道办事处监管使用
30日下午5点,南川区法院副院长饶川,揭开了1700万元的去向——此钱目前被南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饶川介绍说,清泉煤矿是1980年左右由原文凤镇(现南城街道办事处)清泉村村民投资开办的企业。2003年7月,村居委会把煤矿租赁给了郝明伍,租期五年。2005年12月,清泉居委会与郝明伍签订了整体资产买卖合同,约定将煤矿总体资产以“零转让”出售给郝明伍,郝承担当时煤矿的全部债务。(当时煤矿债务约351万元,债权200余万元)从此,煤矿成了郝明伍的独资企业并一直经营。2009年郝明伍将石云和清泉两个煤矿卖给了博赛矿业,总价1700万元。当时,南城街道办事处担心郝明伍卖了原先的集体资产后,对村民补助不到位,主动提出由南城街道办事处监管。因此,目前1700万元一直由南城街道办事处监管使用。街道有责任向居民解释清楚,而不是将茅盾交给法院处理。
饶川副院长表示,居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无可厚非,但作为居民个人无权对居委会作出的决定进行起诉,居民们可以先召开居民大会选出居委会主任,再由居委会进行起诉。
有图;图为正在排水的清泉煤矿和居民们的委托书
 
               文/图     本报记者 罗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