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呆子强拆政府钱袋子?


书呆子强拆政府钱袋子?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秀才造反,十年不成”。看来即使是这执着地追求民主、民生与人间大同理想等普世的正义目标的书生们也不能违拗这一逻辑。

地方政府为追求一方富裕而牺牲一方平安,不知疲倦地持续出手数十年,大搞城市强拆引发民众闹事,甚至于引发人间悲剧的频频发生而导致高层震动,最终引发立法推动,并且这一事态在群情激昂之中终于走向了公开征求民众意见的前台。这一事态几乎就要被易于情绪激动的媒体与网络群体们欢呼为中国的民主、民生即将取得的一项重大进展,抑或中国民主政治真正落实到实质层面上的一大进步标志。但是,当征求意见的立法举措被推向公众视野时,我们发现事情并非如人们想入非非的那样简单。

被称为最具进步意义标志的政府强拆即将被取消而转换为通过法律程序而实施的司法强拆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变数。至今,人们对此并未充分深究而仍然陶醉在对地方政府直接强拆的执法裁量权过宽的明确剥夺与限制上。其实,司法强拆过去就与政府强拆并行不悖还相映成辉。在实践中,当政府强拆遇阻时,调动司法强拆资源,然后再以法律的名义去赤裸裸地实施暴力强拆的案例并不令人感到意外或新鲜。事实上,被一群乱七八糟的,黑乎乎的,据说是某某拆迁公司的人群用棍棒打得鼻青脸肿与被法警的警棍打得头破血流并没有什么区别,反正那些不懂世事的直接影响经济建设发展大计的乡民乱党在灰暗之中被消灭于无形并不影响我们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因为第二天的红太阳不都照样高高升起吗?如此,现在干嘛非得要来一个司法拆迁取代政府强拆呢?难道在两个实际信用都有极大问题的疑似非法制机构面前,我们只能二选一吗?难道只能用强势权力来了断民生权益的生死存亡就是中国民众的宿命吗?难道乱棍之下与警棍之下的命运真有什么不同吗?其实人们无法相信的恰恰就是:法院已经不可能就一定比政府公平、清廉、正义与公开。谁能保证现在的法院大楼里就一定比地方政府大院里的黑幕来得更温柔些呢?难道如此设问还不能把正常人的疑问与那些犹如睁眼瞎模样的脑残白痴有效地区别开来吗?那么,在我们作出一些必要与起码的改变与保证之前,我们干嘛一定要假设法院的公正权威已经存在了呢?应当相应取得与强拆紧密相关的司法判决所依据的法规、条例与法律细则补充之后,并在取得相应的法律监督程序之后再行授权法院系统实施本项操作才是正理。我们的许多条例本已就宽泛,在规范政府运作程序的条例中更是宽得没边。当人们企图去规范这些领域里的政府行为时,人们终于可以发现,即使是去把孟德斯鸠叫来观望,这些条例也只能是一些横竖看不懂的莫名其妙的“天书”,这对于法制化建设来说这本已是一大悲哀,可现在却非得要用另一部同样没打算细化的“天书”去胡乱搪塞与糊弄。把政府当做“球员”是仅仅形式上的进步,把法院当作“裁判”也仅仅是一种缺乏内容的翻新儿戏,如果我们就是不肯细化我们的法律判据与操作细则,我们将不能由此而拯救我们的民心!我们的立法工作者好像假定除了政府序列存在行政执法漏洞之外,其他的体系全都一概运行良好,其实司法黑幕比比皆是,与政府强拆相比真是“大哥莫说二哥”,此状在市面上早已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咯!此乃本次立法过程中的书生意气之一。

其二是:相应法律完全不配套,也没打算实施配套就慌忙地推出此单项立法。除去集体用地强拆实施者完全没有变化之外,城市违法建筑物的强拆实施主体与判据体系也没有作出规范的意图,这就必然导致一系列混乱事态的接踵而来。到时再来恶意攻击本是民主进步的强拆立法的理由不就更加充分了吗?这真是欠考虑的书生谋国,顾此失彼啊!

其三是:已经议论纷纷的公共利益的界定,书生们在此做了一个裱糊匠模样的丑角。面对强势的公权力,在大的惯性观念的压迫之下,书生们步步退缩,一条条地将强拆领域加上去,最后几乎就已还原了与过去毫无限制的政府强拆领域完全相同范围。这种几近复印原件的拙劣行径只有迂腐的书生们才能干得出来,看来仅凭观念上的所谓进步根本无法闹革命咯!真是冤枉了这些想入非非的空想家们白白地忙活了一场,到最后,连个公共利益该如何限制都没能搞清楚。

公共利益不是该如何增加的问题,公共利益是该如何确定并限定的课题。立法专家们即使抓对了问题,那也不能弄反了方向。不断扩张议题而不是严格限定议题的结果就是让本次事关社会公正的立法最终走向形同虚设而胎死腹中。其实,划定已有范围事小,界定确认程序事大,我们的法制体系至今是否缺乏顺序立法的程序与惯性?如此之下,在慌忙之中草率地盲目定义涉法范围是否又是在拍脑袋决策呢?大伙扪心自问,结论可想而知。

地方政府靠手中的强拆法宝实现了GDP的大干快上,实现了房地产的兴旺发达与高房价的器宇轩昂。地方政府正大光明地实现了高财政与高房价的配套运作,其对于中国经济的加速运动可谓是功不可没。至于说到这对于民生的意义与价值时,我们不由得想起来濒于崩溃的生态与日渐拮据的资源。中国,不仅生态与资源,更有挣扎中的民生与民权正在为经济建设与GDP的傲慢无止尽地买单!在这一大背景之下,其实那些在实施强拆中弄出人间悲剧抑或人命案来的无非就是一些在暗中收人钱财,出手又太凶猛的狠角色。看看仅靠抓几个或杀几个无济于事之后,现在就来弄这立法。其实,政府强拆实施也有好多年咯,在此之前,连这样一个当今供大批判的强拆条例都没有。那时的政府想怎么干就拿出大印来自己用力一盖就开干,也没见得就出了多少事。看来问题不在于由谁来实施强拆,问题在于在当今这个狠角色遍地的世道里,公众该用怎样的司法程序来制约、监督和限定这些大权在握的人间洪水猛兽?如此之下,只是大手一挥,大嘴一张,指手画脚地随便乱指一处少有人钻进去过的黑乎乎的角落,就硬说那里面藏有能满足亿万民众如饥似渴而无限的金银财宝,那不成了大白天里说梦话了吗?

祝福城市里的小小市民们与那些歪歪斜斜的老木屋!

祝福民生在经济建设中心里仍能世世代代生生不息!

 

老夏

201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