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夭折的官司里读懂什么是人微言轻
就在网友“围观”和等待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准备于本周起诉李鸿文律师之时,伍皓于昨晚在微博上忽然宣布放弃对李鸿文的起诉。(13日华西都市报)
一则评论引发的官司,终因领导的批评而未能正式开打,让热心围观的网友们多少有些失望。不过,这起胎死腹中的官司,却让我们读懂了什么才是真正的人微言轻。
在大家的印象里,人微言轻多指没身份、没地位的说话没分量,讲得再头头是道都不会有人去在意、重视及至采纳,伍皓先生原准备把官司打到底,以捍卫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并且觉得就是输了都值得,可还是出于“领导让我以最大的宽容对待李鸿文对我的故意曲解”,决定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只是面对两个不同身份人士的批评,或以打官司反击,或“宽容”地放弃诉讼,这种截然不同的选择让人明白,原来面对批评的高兴与否,未必完全取决于对方是否曲解或者有无道理,“维权”与否也得看对方身份作出取舍,孰重孰轻似乎也并非都靠公道来把持的。
伍皓先生的“心有不甘”,想必很多人,包括笔者在内都能理解,“我是想告到底的。但食人之禄,事人以忠。”所谓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权大一级压死人,就是换了别人,也许只能这么做。在当前的官场语境下,要想做到坚持做人原则,不委曲求全,不表现出“英雄气短”,断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倘若站在政府官员的角度,既然由纳税人给养,从广义的角度看,或者从实质意义上讲,这食人之禄,事人以忠,其中的“人”恐怕并非某个领导之人,而是人民之人,因而似乎是“食人民之禄”,也就更应该“事人民以忠”。领导的话固然不能不听,可如果骨子里看轻民众的声音和权利,是否也是一种错位呢?
如今已经进入宪法意义上的人人平等时代了,尽管还不能过于乐观地期待不同阶层、群体之人真正实现平起平坐,但作为公民在话语权上无疑应该体现出公平平等的精神,这种话语权当然包括批评的权利。群众说了不怎么中听的话就跳,领导批评刺耳,甚至“妨碍”了自己维权,就保持缄默,甚或唯唯诺诺,难免会给民主法治时代的公民权利蒙上一层阴影,让人感到颇为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