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吴忠“跨省追捕”案,不能“丢车保帅”


处理吴忠“跨省追捕”案,不能“丢车保帅”

2日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华社记者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吴忠市公安局决定,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使用法律不当,是一起错案,予以依法纠正,立即解除对王鹏的刑事拘留。吴忠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处理本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泽祥予以免职;责成利通区区委对负有分管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责成有关部门对涉及本案件的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调查。(12月2日《新华网》)

因使用了“跨省追捕”这种别人早已犯过的错误,吴忠市终于难以抵抗强大的舆情压力,十分迫切地、在夜间请“新华社”帮助“救火”。可这样的处理结果,只能算是吴忠市迈出了正确的第一步,但仅仅是第一步,因为更多网友已经怀疑,这只是一出“丢车保帅”,希图让领导金蝉脱壳的“苦肉计”。

首先,区公安局长、政委只是该案的执行人,仅仅处理他们是明显不公。因为“跨省追捕”已经成为媒体关注的一种社会现象,该区公安局长、政委是不会轻易作出这个决定的,在实施之前就经过了认真的研究。据利通分局一民警称,作出“跨省追捕”决定,事先报请了吴忠市公安机关的同意。

也就是说,利通分局能否“跨省追捕”,最终批准权在市局机关。如今,批准实施“跨省追捕”的人安然无恙,仅处理具体操办“跨省追捕”的分局领导,是极不公平的。

其次,如此有争议的“跨省追捕”案,能得到批准,难以排除权力的催化。据该民警介绍,分局领导接到这次报案后,非常重视,组织了全局多名干警进行讨论,是否要对王鹏进行刑事拘留,局里分成态度鲜明的两派,一派支持,一派反对,双方争论了很久,最终决定刑拘。

谁最终拍板?当然是分局局长、政委。而在一个“申诉难”的社会,局长、政委拍板极有争议的“跨省追捕”案,没有利益在其中“润滑”,似乎难以解释。因为报案人马晶晶父亲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系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就更给社会留下了极大的想象空间。如果马晶晶的父母是普通民众,该分局局长、政委会在争议中拍板吗?

此外,从吴忠市公安局急切地通过《新华社》发布处理决定来看,他们熟悉媒体、熟悉网络,那么,如果马晶晶的父母是普通民众,该市公安局会轻易批准该分局对王鹏实施“跨省追捕”吗?

也就是说,利通公安分局局长、政委,仅暂作“跨省追捕”案的“替罪羊”。

再次,“免职”是敷衍民众的“大忽悠”。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分为六种类型: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很明显,局长、政委被免职,并非《公务员法》规定的法定处分范围。他们此时给领导担责,事后领导候肯定不会“亏待”他们。

最后,马晶晶考公务员是否作弊的问题,应该彻查。据王鹏介绍,“马晶晶除了体育课,其他课程很多不及格而补考,总成绩总是排名倒数几位,但在银川团市委学校部科员这个400多人参加的公务员岗位的考试中,马晶晶不仅笔试得了第一名,面试也是第一名。”如果不存在作弊,那我们就有理由瞧不起宁夏人了,因为“宁夏无能人!”

为了政府的诚信,处理吴忠“跨省追捕”案,绝不能到此为止。“丢车保帅”的把戏,只是强权无视社会舆论,糊弄民众的低劣手段,最终也把自己弄到了民众的对立面,让“人民政府”的颜面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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