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民把好食品安全关


 为市民把好食品安全关
工商对六大类市场准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临近元旦,肉、蛋、粮、油和豆制品等日常食品进入了消费高潮,食品安全成为群众关心的焦点。为此,成都市对流通领域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蛋及蛋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酱油、醋、豆瓣、味精)等6大类食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工商对此特别推出9项监管措施,以保证群众安心过节。
  
  严把经营主体准入关
  工商局将在食品经营行业注册登记工作中严格实施主体依法准入,确保生产、加工、销售食品和经营餐饮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准入合法,食品市场秩序规范。
  
  同时,工商部门在市场巡查中,将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是否合法有效、许可证件是否到期、是否超核准范围经营、是否亮照亮证经营,依法纠正和查处证、照不全或者过期、非法出租、出借证照和超范围经营以及不执行亮照亮证规定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开展食品准入宣传
  
  根据食品市场准入相关要求,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实施食品市场准入标准,开展食品准入宣传工作和准入食品的日常监管。
  
  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工商部门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食品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督促市场开办方建立自检室,并指导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食品安全协议准入制度,通过企业及经营者自律,从根本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监督销售者建立台账
  
  工商部门将认真监督落实食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监督落实食品销售者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监督落实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食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对经营者不履行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制度义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督促市场管理方履职
  
  工商局将依法监督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按照成都市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建立并落实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没有及时审核、检查或者伪造检查记录、发现销售不符合准入标准的食品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不报告,或者对违法销售者进行庇护的,根据违法情节依法处罚;展销会举办企业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依法取消其举办展销会的资格;因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监督销售者合法经营
  
  将加大基层工商所对准入食品的市场巡查力度,监督食品销售者明确内部质量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确保销售食品的质量;依法查处购进、销售不符合食品准入标准、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食品等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
  
  工商部门将监督食品销售者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把不合格食品退市作为食品准入监管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同时,对不主动退市和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者表面上退市实际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依法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加强食品质量检测
  
  还将对实施食品市场准入的食品加大监管抽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并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下架退市和查处;加大工商所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增加准入食品检测项目和检测数量,做好预警工作。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此外,工商部门将充分发挥工商12315申诉、举报工作职能,充分发挥12315维权站(点)、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对准入食品的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准入食品质量信息,为准入食品质量监管提供有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