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议:一块钱坏账两块钱拨备与作假账差不多
不久前在鄂尔多斯与当地金融界人士交谈中涉及目前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坏账准备,有人对我讲,对地方政府担保贷款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巴塞尔协议的规定。这与我一向的看法完全一致。
风险资产管理是巴塞尔协议的核心支柱,要点是按照债权资产的性质及类别确定不同的风险权数。其中,所有商业性质的贷款及其他债权资产的风险权数都是100%,而政府贷款或以政府信用作担保的贷款及其他债权资产,风险权数为0~10%。100%的风险权数意味着此类资产存在坏账的可能性,并需要对所相应的坏账估计建立资产减值准备;而0~10%的风险权数则意味着基本上不会发生坏账,亦无须建立资产减值准备。区别在于,前者是商业信用,后者是主权信用。
到目前为止,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主权信用资产通常不予坏账拨备。为什么国内银行对所持有的美国两房债券不予市价波动之外的坏账拨备,原因就是该等债权由美国财政部作担保,被视为主权信用。同样的道理,投资者也从未看到国内银行对所持有的国债、金融债券及央行存款计提坏账准备。
关于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明年将上升至2%的预期,所谓平台贷款违约被看作是主要推手。然而,由于平台贷款是由地方政府作担保的,而国内地方政府信用等级类比中央政府信用,因此,对此类贷款计提坏账准备,很值得商榷。
其实,关于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坏账拨备,最不可思议的是超过200%的拨备覆盖率,也就是所谓一块钱坏账、两块钱拨备的情形。
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坏账拨备,在会计准则上与资产减值准备无异,都是依据针对资产坏账损失做出的会计估计建立的损益型公开储备。其中,会计估计是拨备的前提,拨备则是会计估计的结果。其基本要求是,会计估计本身要公允适度,不得任意调整,拨备水平与会计估计的结果充分一致,目的是防止企业作假账,或利用会计估计操纵会计报表。也就是说,有一块钱的会计估计损失,就应当建立一块钱的坏账准备,后者无论是低于一块钱,还是超过一块钱,都是不允许的。其中,拨备不足涉嫌虚增利润,过度拨备涉嫌隐藏利润。
如此说来,依据会计估计建立的坏账准备,其拨备覆盖率只能是100%,既不能小于100%,也不能大于100%。
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07年6月末,国内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为108.43%,一年后升至139.18%,两年后升至168.43%,三年后,也就是2010年6月末进一步升至216.07%。
如果说只有100%的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符合会计准则的,那么,超过100%的拨备部分又是什么呢?能不能叫做超额拨备呢?是不是应当被视为损益操纵呢?是不是因此涉嫌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呢?不能不说这些都是很严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