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重复山煤国际的故事


    

    从新股发行到上市首日表现都一直倍受争议的涪陵榨菜,21日再度在市场上惹出事端。本来,涪陵榨菜21日的表现一直到收盘前还算正常,下午收盘集合竞价前最后一笔交易成交于29.26元,当时涨幅仅1.4%。然而,在最后的集合竞价时段,该股平地起惊雷,一笔8638手的买单瞬间将涪陵榨菜从29.26元拉升至31.75元,距离涨停板仅差一分钱,瞬间振幅超过8%。

    这显然是中国股市上演的又一场价格操纵案,是“山煤国际案”的又一次重演。今年6月1日,山煤国际也上演过这样一场“秒停”秀。当天交易的最后一分钟,山煤国际的股价为21元,跌幅为3.3%。然而14点59分01秒的时候,一笔3000手买单将山煤国际从21.01元直接拉升至23.89元,瞬间涨幅13.7%;随后又跟进一笔9887手的买单,该股最后以23.87元报收,当天涨幅达到9.9%。比较涪陵榨菜与山煤国际股价操纵时的走势,二者如出一辙,都是集中资金优势利用尾盘来拉高股价。山煤国际当天尾盘两笔大单的成交量占当天该股总成交量的40.79%,涪陵榨菜尾盘的大单也占到当天该股总成交量的22.56%。

    这是一种明目张胆的价格操纵行为,是对市场监管的藐视与挑战。回想当初,“山煤国际案”的发生,监管部门予以了高度重视。面对媒体对“山煤国际案”的报道,6月2日上交所即回复《每日经济新闻》:正在密切关注山煤国际股价操纵事件。6月7日,证监会对该案立案稽查,并于7月29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山煤国际股价操纵案的处理结果,认定价格操纵者林忠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的规定,并对其处以60万元罚款。由于“山煤国际案”从案发到结案仅用了40多天时间,因此,该案被认为是证监会快速反应、严厉打击短线市场操纵的典范。然而,面对“山煤国际案”的前车之鉴,涪陵榨菜的操纵者仍然我行我素,继续公然操纵涪陵榨菜股价,完全没有把市场监管放在眼里。

    涪陵榨菜的操纵者如此放肆,显然是有原因的。这实际上正是“山煤国际案”所留下的后遗症。“山煤国际案”是证监会快速打击市场操纵行为的得意之作。但这一得意之作并没有给市场留下正面影响,更没有对违法违规者起到震慑作用,其作用其实是负面的。因为“山煤国际案”是一种顶风作案,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简称《立案标准》),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操纵证券、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等86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作为《立案标准》发布后的股价操纵第一案,证监会只是对操纵者林忠作出60万元罚款的处罚,并没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皮鞭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做法,无疑是对股价操纵者的放纵,也鼓舞着涪陵榨菜这样的后来者。

    “涪陵榨菜操纵案”的出现表明,监管部门目前实现的这种“温柔监管”已经不适应中国股市发展的需要了。对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从严处理,从重处理,让违法违规者伤筋伤骨。如果股市监管继续实行“温柔政策”,那么“山煤国际案”不只是会在涪陵榨菜身上上演,还会在每只股票身上上演,维护“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只会沦为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