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的核心是收入分配失衡




社会矛盾的核心是收入分配失衡

2010年12月23日/董秀成

 

    目前,中国社会已经步入中等收入阶段,这是一个国家由贫穷走向富裕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社会矛盾日益凸现的不惑阶段,诸多经济问题逐渐转化成为社会问题,客观上需要在深层次方面进行社会体制改革,否则就可能陷入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

    从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看,一个国家人均收入突破1000美元以后,基本上摆脱贫困进而快速进入经济起飞阶段,向人均收入1000-3000美元迈进。然而,人均收入达到3000美元以后,这个国家就会进入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阶段,一系列社会矛盾会迅速出现并且难以克服,尤其是原有的社会体制和机制就会难以适应形势变化,客观上需要从根本上进行创新。

    目前,中国已经完成解决温饱问题阶段,但长期以往国家只注重财富增长,而对财富分配问题重视不够,进而使得公民收入差距迅速扩大,两极分化严重,社会矛盾曾出不穷,国家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本和代价越来越大。

  因此,中国在继续大力推进经济改革的同时,必须大力推进社会改革,由关注经济发展转向更加关注民生,由关注社会财富积累转向关注财富分配,由“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转向“共同富裕”,让人民普遍享受改革开放的好处和利益。

    当然,社会改革比起经济改革更加复杂和艰巨,因为这会触及原有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是一次社会利益再分配的系统工程,更是一场深层次的重大革命和社会变革。

  这场革命涉及范围广泛,相关利益群体多元,主要是涉及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和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说到底是财富如何通过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而做到公平合理。一次分配涉及工资、保险和福利,这与企业和员工个人关系密切,处理劳资关系十分复杂和艰难,牺牲任何一方利益都将使社会变得不稳定。二次分配涉及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内容,这需要国家又足够的实力和科学合理的制度建设和政策保证,尤其是需要制定公平合理的税收政策。

  从本质上讲,社会收入体系改革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尤其是要加大将社会财富流向个人的政策倾向,避免财富过度流向政府和企业,切实调整资本要素所得和劳动要素所得之间的比例关系,提高个人劳动报酬,增加个人再分配力度。

  对于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国家必须加大力度加以解决,因为广大的农民收入过低问题是长期制约我国消费需求不足的根本原因,更是社会矛盾如一凸现的主要根源之一,没有全国农民的富裕,就没有现代化国家目标的真正实现。

  对于那些城市低收入阶层,国家必须加以扶持,通过再分配过程来解决这些居民的基本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