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權的邏輯》:一本好書
宋 圭 武
賀雪峰教授專著《地權的邏輯:中國農村土地制度向何處去》是一本嚴肅認真的好書,該書對中國農村發展中的一些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和思考,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觀點,對深化我們對農村問題的認識有重要啟發作用。
中國農民本質是善分不善合的,原因是中國人文結構中缺乏誠信這樣一個合作的粘合劑。因為誠信本質就是遵守承諾,有承諾就有契約精神,有契約精神就合作成本小,就容易合作。由於沒有誠信,所以,客觀也就增大了合作的成本。
由於缺乏合作精神,所以,農民也就缺乏公共意識,所以,在中國農村,主張土地私有化就會面臨一個合作的困境。因為土地私有化雖然維護了農民的土地權利,但由於農民天然缺乏公共意識,這就客觀增大了公共產品的提供成本,同時,也就客觀導致農民缺乏獲取長期或更大收益的基礎。
但存在的另外一個問題是,雖然農民缺乏公共意識,也就是缺乏集體行動的積極性,但農村在公共產品的提供上,如何保證政府或組織負責人也具有良好的公共意識,這也是一個問題。因為不管是農民,還是組織的負責人,都脫離不了中國文化的熏陶。所以,在中國,由於總體性的缺乏誠信,缺乏公共精神,這就必然導致土地私有化有問題,土地公有制也有問題。
任何制度的有效性,最終取決於執行制度的主體的有效性,土地制度也是如此。有公共精神的人,不管是土地公有,還是土地私有,都可能導致土地利用的效率化;若缺乏公共精神,不管是土地私有,還是土地公有,客觀都缺乏導向土地利用效率的內在機理。
賀雪峰教授在書中提出的一些觀點,包括對土地私有化問題的一些觀點,我也是贊成的,其中的一些情況也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而我本人以前的觀點是更多傾向於給農民完整的土地所有權,而賀教授對土地私有化提出了質疑。這裡賀教授主要是從農村公共產品提供等不同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的,這是對的,而我主要是從另外一個角度看的。我的理由是目前土地問題已不是農民問題的主要問題,農民問題更多是一個技術和資金問題,國家可以通過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化解來自土地的壓力。但賀教授的觀點也給了我許多啟發,所以,我覺得可能提中國農村土地漸進私有化更為合適,這裡前提條件有兩個:一個是農民公共意識的增強;一個是經濟的客觀需要。
從長期看,中國農村的發展最終需要合作,其中土地制度的選擇筆者認為也要以合作為前提進行。否則,單純提土地私有,還是公有,都不符合要素配置要有效率這個基本要求。而且這個效率應是長期的,整體的,而不是局部的和短期的。
甘肅省委黨校經濟學部教授 宋圭武
2010年12月8日
来源:三农中国 http://www.snz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