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研 工 作 考 评 办 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投身新一轮课程改革,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的兴趣,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素养,从而大面积、全方位地提高各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小学教科研工作考评办法。
二、考评组织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考评内容
1. 课题研究
2. 课堂教学
3. 论文发表
4. 教学讲座
5 .读书心得
6. 集体备课
7. 辅导学生作品发表
四、考评细则
1. 能主持一项课题研究,积极开展研究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积分15分、30分、60分。能积极配合主持人开展研究活动的课题组成员分别积分5分、8分、12分。
2. 能积极参加课堂教学研究,主动承担公开课教学任务,并取得显著教学效果的,按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积分2分、4分、8分、16分、32分。
3. 能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并积极投稿,在正规刊物发表,在教育部门获奖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积分8分、16分、32分。
4. 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培训任务、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的,或作为先进代表发言的,按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分别积分2分、4分、8分、16分。
5. 能积极申报教育博客,并能坚持更新、撰写教学反思、教学论文、能积极阅读教育教学论著、刊物并撰写心得,能积极与博友交流教育教学体会的,每发表一篇博文积分0.5分。
6. 能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并能完成组长布置的主讲任务,每完成一次积5分。
7. 能积极辅导学生写作、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每发表一篇习作积分2分,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每人次分别积分2分、4分、8分、16分.
五、考评办法
1. 期末时,各位老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送交中心校,每人一个档案袋,写清各个项目的名称、主办单位、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不提供资料的作无效处理。
2.由考评小组对教师提供的资料进行考核积分,按积分的多少排序,对排在前列的教师授予“学校教研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