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欲志乐之四不


傲欲志乐之四不

喻建国

 

 

在古书中有一本《曲礼》,这本书是《礼记》中的一部分,这本书搜集了一些具体细小的事例来阐明做人的行为规范。“曲”字意指细小的琐事,礼则为行为准则。今天读到这样一则:“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细细嚼来,其味如出“运谐”

骄傲是万万不可助长的,邪欲是切切不能相从的,志向是绝绝不可满弓的,快乐是彻彻不能至极的。此间的满弓和至极都映现了到达极点的状态,凡达到极点的状态一般都是非平和的状态。无峰无壑,无凸无凹,没有起伏,平也;不硬不软,柔柔坦坦,无所棘手,和也。在平和的状态和过程中,没有极大值出现,也没有极小值会出现。满弓是至极的一种状态,至极是满弓的普遍显影。满弓呈现了极大值凸现的的状况,至极是极大值或极小值显影的陈述。

骄傲是个体自持妄尊的状态,眼中没有他人,唯有他自己,自以为自己最了不起,别人都不在话下。基督教把骄傲列为人类七种最严重的罪恶之一,我国《管子·禁藏》曰:骄傲侈泰,离度绝理,其唯无祸,福亦不至矣。,把骄傲的弊端生动地呈现在万人面前。骄傲只在为他人的光彩或作为以及为群体、民族和国家的光彩或作为而燃起之时,方才是一种非恶的心理状态。

邪欲是主流社会所不容的个体的欲念,一般地说主流社会所不容的欲念基本上是道德范畴和健全人格范畴所不容的行止主导。个体如若跟着邪欲而行,势必越出道德范畴,势必践踏健全人格,也定然会被主流社会所不容。越出道德范畴,就会靠近道德低下,甚至临近道德沦丧,还可能跌入道德败坏的深渊。践踏健全人格,将使个体做人的基本规格满身溅污,臭气熏天,众皆不耻。这些是十分可怕的情况,抗压邪欲,容正气引导,当是个体应遵行止的主导。

人当立大志,但不可立满弓之志,立大志是确立一种伟大憧憬或理想,那是终生追求的目标,常常是永远企求趋近,但又永远不可及的目标。个体可以有大志,但更需阶段性的小志,小志或称阶段性的目标,通过个体的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小志必为非满弓之志,因而小志是经常通过个体的努力可以实现的阶段性憧憬或理想。人们常说现实一些,也就是告诫自己或他人,常立小志,切末妄立什么满弓之志。

至极的快乐必定会演变成乐极生悲,这是古来经常印证的现象。乐极,必忘乎所以,必随意而行,也就会违规而行,也就会无视客观规律,无视群体戒律,招致群体戒律的惩处,引来客观规律的嘲弄,让原本的快乐嘎然而止,面前呈现一片悲凉。柔柔地乐,悠悠地乐,潜潜地乐,溪水汨汨,长流不止,这才是最为优美的快乐。

平和、渐趋、圆润的 “运谐”是不是透彻地内阐了这一切的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