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构建大国资运营大国资发展大国资之路


强化双三架构 整合国有资产 助推县域经济
--大冶市构建大国资运营大国资发展大国资之路
 
湖北省黄石市国资委(公司) 李国芳(435000,13387107278)
 
 
在推进县级国资监管过程中,大冶市积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以深化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为抓手,强化国资“双三”架构,整合国有资产资源,坚持监管与运营并重,走出了一条全方位监管国有资产,高效率运营国有资本,大手笔助推县域经济的新路子。
一、确保“两不”,建立完善大国资新格局
构建“双三”架构模式,建立完善大国资监管格局。2006年9月,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国资体制改革需要,大冶市决定,把国资职能从财政局分离出来,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局(简称国资局),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特设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管理。组建市国资公司,市国资局与市国资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从而形成了具有大冶特色的国资“双三”架构模式,即“国资局+国资公司+出资企业”和“政府—国资局—主管部门”的模式。2008年,省国资委在大冶召开了全省市州国资委主任现场交流会,推介大冶国资“双三”架构模式。近年来,根据现场会精神,大冶市又不断创新、不断丰富“双三”架构内涵。
1、在机构上,不断档。在2010年的机构改革中,大冶市从编制上正规明确国资局为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与国资公司合署办公,原有职能职责不变,继续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监管运营授权国有资产。
2、在制度上,不缺口。2008年5月,大冶市印发了《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管理等作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2009年,针对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行为,防止产生由分散腐败变为集中腐败现象的产生,又出台了《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对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范,规定凡到期的经营性资产,必须进行公开招、拍,从制度上杜绝了各种“人情招呼”。2010年,又出台了《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配置管理办法》,统一全市通用设备配置标准,这些制度对国有资产配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实行“两集中”,成功实现大国资新跨越
鉴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比重大、企业国有资产存量小的现实,大冶在继续抓好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
1、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在全市17.65亿国有资产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12.65亿,占到了总数的71.67%,规模很大。前些年,单位国有资产都被各部门视为“自己的财产”,资产收益大都成了部门单位的“小金库”,造成了国有资产的贬值和流失。同时,由于国有资产分布上的不均衡,使部门间苦乐不均,部分单位怨声载道,严重影响了部门的积极性。为此,大冶市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实行了“四统一”的管理方法。
一是统一产权管理国资局代表政府行使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能,把原登记在各行政事业单位名下的所有国有资产变更至国资局名下,由国资局代表市政府拥有市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国有资产的产权,杜绝和防止因所有权不明而引发的各种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目前,全市已移交“两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158份,核发《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93份,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签订了国有资产移交协议。
二是统一购建预算管理。将国资网络与财政网络进行对接,并和财政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相结合,实行了行政事业资产占用编制制度和资产购置预算制度。出台了《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配备管理办法》,统一了通用设备的配置标准。国资局每年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按《管理办法》核定其标准、质量、数量的编制定额,按编制核定其当前资产购置及更新改造的预算方案。对于超编、无编资产和未按预算购置的资产视同非法占用国有资产,由国资局予以无偿没收调剂使用。截止目前,全市共收缴超编超标公车153部,成功拍卖84辆,每年节约支出420万元。
三是统一公开资产处置。在组织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大冶市切实把好资产评估、公开处置、收入管理三个关口,纠正了原来单位分散占有、自行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位“小金库”的滋生蔓延。对处置交易的国有资产严格委托社会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资部门审核确认后报政府确定作为交易转让底价。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拍卖机构采用市场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拍卖,达到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已成功拍卖法院办公楼、检察院办公楼等10处行政单位资产和大冶大酒店、冶金储运公司等11宗改制企业资产,这些资产评估价10115.69万元,通过招租、拍卖后收益达11398.3万元,增加1282.61万元。
四是统一行政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由于历史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不尽合理,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甚至出现资产闲置浪费,流失严重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大冶市积极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对部分单位现有办公用房、未处置公房、食堂、车库等附属设施进行了摸底调查,提交了《关于整合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调查分析报告》,提出了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地产资源进行整合的意见。根据《大冶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提出了整体规划、整合场所、合理布局、集中办公的建议方案。通过改革,优化办公资源、整合富余资产,实现合理配置,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共调剂办公场所17处27401平方米,使工业经济中心、信仿接待中心等5个单位的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革。
2、对全市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运营。一是对全市经营性资产统一经营。为了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收益征管办公室,专门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由国资局统一从原经营户手中收回,交国资公司对外统一实行公开出租、拍租,合同未到期的仍按原合同期限执行,但原承租户要与国资局变更合同主体,租金也要参照现行市场标准或逐年递增。通过公开出租、拍租等形式对外租赁房屋27644.55平方米,三年来上交财政收益累计达924万元。
二是对国资收益实行统一收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后,对外公开招拍租,三年实现收入1200万元,比原来单位自行出租增加租金100多万元。改变了由原来单位分散占有、自行对外出租国有资产的行为,实现资产统一经营,收益集中收取,有效预防了各种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达到国有资产经营效益最大化,同时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今年又将汉办资产收归国资局管理。目前大冶市又在思索下一步如何将乡镇国有资产实行监管运营的课题。
三、拓展“两大”,不断探索大国资新路径
通过多年的改革改制,县域经济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格局,国有企业少了。但是,大冶市由财政局管钱、由国资局管资产,相互制衡,相得益彰的思路一直很清晰。企业国有资产比重少,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大,将这部分资产授权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以整合国有资产资源,助推县域经济。
1、做大做强国资公司平台。大冶市以国资公司为载体,盘活10余亿存量资产,先后成立了城投公司、交通投资开发公司、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和森农水投资开发公司四个子公司,注册总资本达到4.8亿元,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近年来,大冶市做大国资公司融资平台,支持大冶未来新的经济增长极——大冶城北新区建设,先后融资近30亿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目前,新区“四纵四横”的路网全面建成,配套完善了基础设施;建成标准厂房80万平方米;入园项目44个,总投资108亿元。2009年,在全省113个开发区考核评比中,大冶城北新区排名第一。
2、不断扩大资本运营空间。大冶市在稳妥推进企业改制,做强做大国资公司平台的同时,结合发展需要,大胆摸索,通过多种新途径发挥国有资产“孵化器”的作用。一是注资黄石担保公司。国资公司投资3000万元黄石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占有37%的股权。该担保公司已定向为大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近4亿元,促进了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二是筑巢引凤促招商。2009年,在城北新区征地88亩,投资6500多万元,建设六栋55000多平方米的标准厂房,成功引进了香港汇星公司、浙江爱丽芬公司等大项目,每年可创造外汇收入3000万元,增加近亿元税收。三是建设机械专业市场。征地100亩,投资近1200万元,将全市分散经营40多家机械公司集中起来,建成了50个商业门店的鄂东南最大的机械专业市场,不仅优化了城市环境,更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了很好的平台。四是入股有潜力企业。10年前入股湖北三鑫公司,占有10.21%的股份,累计分红8894万元。2010年又出资2.03亿元入股大冶有色,支持省属企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