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精神怎样才能代代相传


如何使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
——在上海温州籍企业家会议上的讲话之十三(30-13)
(王在安 2010年8月8日)
十三、如何使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
但是,经过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步入中年和老年的第一代温州企业家,现在面临着这样一个难题:企业家精神并非是可以遗传的生理基因,你们这一代人具有强烈的企业家精神,创业成功了,但是这并不能保证你们的孩子也具有同样的企业家精神,能够持续创业并取得成功。
面对这样一个现实问题,你们如何做到使自己的子女继续保持强烈的企业家精神呢?怎样才能使自己孩子继续保持这种企业家所必须具备的创新精神、冒险精神、承担风险责任的企业家精神呢?如何避免自己的子女成为败家子,毁掉自己所创立的基业呢?中国有一个古训:“富不过三代”。它所要表达的,就是你们现在面临的这个问题。
对于取得了重大成功的创业企业家来说,子女的生活环境改变了,家庭的经济状况改变了,必然导致子女的企业家精神衰退。那么作为第一代成功的创业企业家你们应当怎么办呢?台塑老板王永庆的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孩子下基层当工人,而且要到最脏最累的工作岗位上去干。只有你干好了,我才会一级一级提拔你,最后当你取得了这些台阶经验,事实证明你具有企业家精神和能力时,我再把公司的权力交给你。我觉得王永庆的办法很好,这是一种培育子女获得企业家精神和能力的好办法。
日本一些成功的创业企业家也是这样,当他们的小孩子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让他们到最艰苦的地方独立生活,小孩子经历了这种艰苦的独立生活环境的锻炼,就会产生企业家精神。在优越的生活环境中是很难产生企业家精神的,只有在艰苦的生活环境中才能培育出企业家精神,这就叫“存在决定意识”。
通过安排子女从基层做起或到艰苦的地方独立生活,培育其企业家精神,使创业老板所具有的企业家精神得以传承,并最终成功地将基业移交给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子女,确实有许多成功的案例。
但是,现代社会是价值观多元化的社会,创业企业家并不一定非要把基业移交给自己的子女,同时并非创业企业家的子女都偏好选择企业家这种职业,我们也应当尊重子女的职业自由和人生选择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更多的创业企业家,完全可以不考虑是不是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给子女,而是选择将个人的公司或个人控股公司改造成为股份公司和社会公众公司,使公司的股份社会化,由社会化的公众股东最终决定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决定由谁来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这样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管理权力交接机制,就是现代股份制公司的主要特征。其主要优点是更利于公司避免在权力更替移交过程中发生人事风险和经营管理决策风险,更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经营发展的目标。
比如,美国GE公司就是这样公司。它最早是由伟大的发明家和企业家爱迪生创办的公司,通过公司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就由私人公司转变成为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了,100多年来,公司领导人的每次更替,均由股东选举决定,由此确保了公司的可持续稳定成长和发展。创业企业家的家族后代所持有的股份,或者被稀释了,或者早已转让了,并不存在继承公司控制权的问题,也不会发生公司控制权更替风险问题。
但是,无论企业的控制权是传承给自己的子女,还是由社会公众股东决定企业控制权的变更,对于企业的可持续生存发展来说,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是如何保持创业企业家精神的传承问题。也就是无论是将企业的控制权传承给子女,还是由社会公众股东选举决定公司领导人的更替,作为传家宝,伟大的企业家精神都必须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
这种伟大的企业家精神,其核心就是永无止境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勇于承担风险的冒险意识和冒险精神,以及责任永远高于权力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承担精神。只有这种企业家精神基因能够在企业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企业才能获得永续经营、持续发展的生命源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