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举报了马晶晶之父“养情妇”?
近期有关宁夏吴忠市“跨省追捕”案,成为媒体的热议。这起由“兰州人”举报“银川人”在公务员考试中作弊而引发的一起个人纠纷,却因为被举报人马晶晶的父母均为高官,尤其是其母为吴忠市政协主席的身份,而促使吴忠市警方主动请缨,并将原本一个自诉案件,魔术般地变成了公诉案件,将远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王鹏拘留,后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才不得不放人。
日前,吴忠市公安局决定给予王鹏刑事赔偿1003.44元。但王鹏及其代理律师还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的请求。
笔者支持王鹏的诉求。因为于12月1日实施的新《国家赔偿法》,已经将精神赔偿纳入其中。但笔者以为,这样的赔偿款,应该由有过错的当事人个人赔偿,否则纳税人岂不成了“冤大头”?
而笔者通过今天的观察,有关马晶晶父亲是否“养情妇”的问题,应该是本案的焦点。据12月2日《新京报》发表的一篇题为《宁夏吴忠警方谈刑拘王鹏理由称为维护公民权益》的文章介绍,马晶晶认为“王鹏有七项违法行为”,因此报案。可他不是向王鹏所在地兰州警方报案,也不是向自己工作所在地银川警方报案,而是向其母亲任职的吴忠市警方报案。吴忠警方管了无权管辖的事情,并表现出了少有的“给力”,在内部存在极大争议的情况之下,不惜采用遭社会痛批的“跨省追捕”方式抓捕举报人。案件被曝光后,即使吴忠警方一再声明“跨省刑拘系独立办案,无公权滥用”,但恐怕难以服众。
有意思的是,马晶晶认为“王鹏有七项违法行为”中,最引起马晶晶愤恨的就有一条有关他父亲“养情妇”的内容。该文介绍:令马晶晶最为难以容忍的是“王鹏不择手段地搜集我们家的信息”,“诬告侮辱我的父母”。某警官告诉记者,王鹏还两次写匿名信给马晶晶母亲丁兰玉,“使用极其下流不堪入目的流氓言语侮辱”,并以“知情人”的身份开出了其父亲的“情人名单”。
有意思的是,针对马晶晶抑或某警官“王鹏举报马晶晶之父‘养情妇’说,王鹏在承认9月份曾写信辱骂马晶晶之母,指责其没有教育好马晶晶之外,矢口否认自己曾写信给马晶晶母亲,说他父亲有情妇。
那么,举报马晶晶父亲有情妇的就或许另有其人。
马晶晶之父马崇林,曾任宁夏固原市泾源县委副书记、县长,现任宁夏区扶贫办副主任。
作为一名党员的干部,现在遭到别人举报“养情人”。那么,宁夏纪检监察部门就有必要主动介入了。首先得查一查这封举报信究竟是不是王鹏所写,然后再深查这封信的内容是否属实。
如果该举报信不是王鹏所写,马晶晶“王鹏有七项违法行为”的结论就不能成立,而吴忠警方凭借这“莫须有”的罪名立案,则是无视法制;如果该举报信确实是王鹏所写,且内容完全为捏造,那马崇林就完全应该为维护自己的名誉权,而状告王鹏诽谤,以还自己一个清白,也顺带给儿子王鹏报“一箭之仇”;而如果该举报信内容属实,那马崇林也一定是个贪官,否则官员凭正常的收入,肯定没有能力“养情妇”。
有鉴于此,呼吁宁夏区的纪检监察部门,尽快从马崇林是否有情妇查起,以维护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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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跨省拘人系错案 被举报者称遭诽谤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