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32大关键点(四)


25、创业板非同一控制下[营业收入、总资产、总利润]

(1)         大于50%,需要运行24个月才能申报。

(2)         20%-50%,要运行1个会计年度才能申报;

(3)         20%以下,提供最近1期报表。

26、非同一控制下业务整合计算口径

1)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会计年度与拟发行主体存在交易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不扣除计算(同一控制下可以扣除);

2)发行申请前一年及一期内多次发生重组行为,累计计算。

27、关联交易

1)价格公允、未据此操纵利润;

2)如:提供关联方与其他企业的合同,判断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3)客户可信度

28、申请延期

1)如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满三年,可以申请延期,到期安排上会,通过率不受影响;

2)如业绩下滑则不建议申请延期,建议撤回后择机再报;如能说明业绩下滑的理由,可以上会;

3)诉讼问题应看诉讼的性质、标的进行判断,如对发行条件无实质影响,披露即可;如涉及核心产品、技术、金额大的,需要申请延期;诉讼必须披露,否则涉及虚假信息披露。

29、首次执行日

1)以200711作为申报会计报表“新准则”的首次执行日。即:07年需要按照新准则做报表。

2)政策依据为证监会(2006136号文、证监会(200710号文;

3)申报期不包括2007年的,首次执行日不晚于申报期期初即可。

30、评估和验资是否需要复核的问题

1)申报期内的:3年内的评估/验资需要复核、申报期外的可不复核;

2)业务性质:资本项下,增资/出资等行为需要复核,经营项下(如购买二手汽车)的不用复核,子公司的也不一定需要复核;

3)重要性:涉及金额大需要复核;

4)申报期外,涉及金额大、资本项下的需要复核。

31、外商投资企业补缴以前年度减免所得税

1)需要在补缴时记入会计当期,不能做追溯调整,所以需要关注当期利润是否可承受纳税额;

2)以“保证比较报表可比性”为由对此项所得税补缴进行追溯调整的做法较为牵强,会计处理不宜采用。

32、专利审查

1)需要到专利局登记部查权属情况,不能仅根据证书做判断。

2)对于职务成果可能带来的权属纠纷,律师要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