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非典型腐败


也谈非典型腐败
 
所谓非典型腐败,这个概念不是我创造的,想必我也没有这样的才华和智商,这是当下正如日中天的易中天易大侠制造的,但是这个欺世盗名的家伙讲的全盘都是古 人的掌故与今日之腐败毫无相干,如果是借古讽今的话,也用不到他这样的大侠了,再者说这样的大侠还要脱了裤子放屁也实在是没意思,不听他的也罢。一个学者 不能把学识为世人所用只能博得一时之虚名实在不足称道,那样的话还不如去学赵本山博得全国人民一笑或者干脆点就当个婊子博得别人舒服自己也得到了刺激和金 钱的收益为好。
 
说了半天都说了易中天了,我们还是言归正传,谈谈非典型腐败,所谓非典型腐败就人们已经司空见惯了的甚至并没有人认为这也是腐败的腐败,这样的腐败不仅公然盛行而且几乎都已经成为明文规定或者是写进法律法规的,让人们很难识别,当然这也是制度性腐败的一个缩影。
 
比如我们国家的有些垄断行业,他们在享受着暴利和高福利的同时还享有非常人所有的特权,铁路的员工可以乘车不花钱,电力的员工可以用点不花钱,公交的做公 交不花钱等等,这些行业可都是国家的公共产业是全民所有的,而非这些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所有的,他们凭什么享有这些特权,这不是腐败又会是什么?
 
比如医疗和教育行业应该是公益的非盈利性产业,但是大家都应该知道,这两个行业在当下的中国已经成了暴利行业这是谁也不会否认的,虽然我们的国家政府在不 断地对其进行着各种各样的从各种途径进入的改革,但是十几年过去了改革的成效似乎只是在铸造其成为暴利行业的推动力一样,让这两个行业的口碑和影响越来越 大,当然是坏的影响而非好的影响,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改革没有改变其暴利的本质等于没有改,这样伤害的是大众,而得益的仅仅只是这个行业从业者而已。这 样的暴利不是腐败是什么,当然在这样的暴利的腐败的事实的基础上还会形成更为可耻的典型腐败的滋生。
 
再则就如一些地方政府不知道是财政困难还是另有原因而把一些如派出所城管等的经费是一半财政支出一半自主创收,这样以一个国家公器自主创收的政策实在是匪 夷所思,利用国家公器创收的结果是什么?只能是非典型腐败的滋生,更有甚者不惜以草菅人命为代价,那个孙志刚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这样不仅损害国家形象也 让少数人从中非法获益的制度难道不是腐败又是什么?
 

还有就是以前的收容遣送制度也不知道滋生出多少腐败的事情,这个制度现在已经取消了,但是暂住证还是要办的。就如北京市大概有两百多万流动人口,办个暂住 证最初要一百多元,如果都办的话这是几个亿的收入呀,我就弄不明白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自己的国土为什么还要暂住?有比这还要荒唐的事情吗?同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却要有城乡两种户籍制度,难道这还不是腐败滋生的又一个温床吗?前些天看到一个这样的报道,车祸死了人的赔偿城里人差不多是20万而一个 乡下人差不多是几万而已。对此让我们说什么呢?最近的第二代身份证的办理出了一些让人无法理解的政策,名字不能有生僻字,照相必须到指定的地方照等等暗藏 玄机的陷阱,难道这些还不是非典型能够腐败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