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琪:为什么小职员总最惨?——“金庸门”员工事件


那天微博上爆出“金庸离世”的假消息,一时之间转发满屏,绝大多数人都在求证,等待可靠信源。与此同时,《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发布了这个消息,顿时成为二次传播的热点。这条微博存在了几分钟后,被证明是虚假新闻而删除,但影响力已经存在。

结合之前《中国新闻周刊》微博出现过的一系列问题,不少人对其公信力提出了质疑。而《中国新闻周刊》的回应是将当天晚上负责发微薄的小职员邓丽虹辞退。

而那天晚上,邓丽虹是无偿加班,完全处于对工作的热情和领导的要求,才会做这个没有收入的工作。在被辞退之后,《中国新闻周刊》几乎把之前犯过的错误,都推到了这个小职员身上。

没错,这就是小人物的命运,你是没有地位的,你是没有功劳甚至苦劳的,你是得不到应得报酬的,甚至,最后出事的时候,总是你要先去死的。

我为什么要替邓丽虹愤怒呢?

她的确是犯了错误,一个可以说并不小的错误,但是在整个事件中,她是唯一的犯错人么?应该由她来承担全部的责任么?

《中国新闻周刊》的官方微博,几十万粉丝,做为有公信力的媒体。在发布信息的时候,难道不应该有审核机制么?为什么一个小编辑就可以随便发送内容,这难道不是一个体系和流程上的大漏洞么?

回想之前,这个官方微博屡屡出现虚假新闻,为什么不弥补这个体系和流程的漏洞,而任由邓丽虹出错呢?难道官方的责任,不比个人更大么?

做为一个媒体,在内部流程出错的时候,不反省自己而把所有责任推在一个义务加班的小职员身上,开除了事,再泼脏水,其行为令人叹息。

更令人叹息的是,这种现象,并不是一家媒体的事情,而是中国很多企业内都切实存在着的。

中国很多媒体、企业对员工依旧是压榨式的使用,采取不负责、不培养、不保护的三不原则。也就是说,他们需要有工作经验的员工,不负责培养和训练,只负责压榨。他们对员工所有的行为不负责任,需要员工自己承担。而一旦出了事情,企业不保护员工,甚至是迅速送员工去死,栽赃嫁祸,以逃脱责任。

在这种企业里,加班是免费的,功劳是大家的,好处是领导的,出了事责任却是员工的。正所谓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

我一直说,中国的企业是榨汁机式的企业,把员工当成水果,狠狠的榨出果汁,果汁都是企业留下的,而榨干的员工就被一脚踢走。

中国有一些好企业,但榨汁机式企业的数量居高不下,无数小职员成为其中的受害者。

那么,如何面对这一类企业呢?

对这种狗屁单位,我也有三不原则:不主动,不出头,不加班。

你做的越多错的越多,所以不要主动去做事;你出头干活可能会担责任,而不出头照样分功劳,所以不出头。你加班没有好处,出了事却有责任,那干嘛还要加班呢?别傻兮兮的替不值当的单位卖命,命是你的,好却处都是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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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琪:励志作家、畅销书作家、编剧;著有《潜伏在办公室》、《上班奴》等; 
陆琪说什么?说职场是“老板公敌”;说情感是“男人公敌”;说成功是“所有成功者的公敌”。在任何时候,都只为小人物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