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经济区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国家总体规划或省级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规划是为实现一定地区范围的开发和建设目标而进行的总体部署。区域规划是战略性、空间性和有约束力的规划,不是纯粹的指导性和预测性规划。
规划通常兼有两层含义:一是描绘未来,根据现在的认识对未来目标和发展状态的构想;二是行为决策,即实现未来目标或达到未来发展状态的行动顺序和步骤的决策。区域规划就是要在多种方案的比较和选择中确定适合规划区域未来的发展目标和经济建设的总体蓝图。它的作用是划定主要功能区的“红线”,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地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编制区域规划,要着眼于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发挥区域的整体优势,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能力,达到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促使区域社会经济快速、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自50年代中起,结合新工业基地和新工业城市的规划建设,广泛开展此项工作。6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工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过程的加速,区域规划受到经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普遍重视。在国家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工作中,国家将把区域规划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明确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空间布局以及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长期以来,区域规划一直是我国规划体系中一个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区域调控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区域规划是区域调控的重要依据。我国已开始将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十一五”期间,将着重对一些经济联系紧密的城镇密集地区、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都市经济圈地区、重点开发地区等进行规划。根据中国的地域及其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相当大,形成了现有的以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板块”为主体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我们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鼓励局部地区发展,对每个大板块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发展原则,都作出了一些规定,但是这个空间尺度还是很大的。 贯彻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还要在这个地域空间、尺度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如果这个地域单元过大的话,现有政策对区域的差异性仍然估计不够。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政策的框架下,实事求是地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出台一些更富有针对性的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区域的比较优势,实际上也是宏观政策的根本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区域政策是宏观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宏观政策的延伸和细化。
近两三年,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保持经济较快平稳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国务院先后批准发布了10多个区域规划或指导性意见。特别是去年以来,审批数量之多、时间之密集、影响范围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还有《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横琴发展总体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规划》、《图们江区域合作规划纲要》,最近还印发了《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规划和政策性文件已经都相继印发实施。,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区域性规划和区域性政策文件也正在研究制定当中,比如,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规划、京津冀都市圈发展规划和成渝经济区的发展规划,这些规划都是跨省区的。这标志着我们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正在各个方面得到逐步落实。
区域规划的突出特点;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明确规划需要解决的问题);前瞻性(突出规划的超前性,加强规划的指导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综合性;战略性;地域性(地方特色);
区域规划是战略性的规划:(1)规划时间跨度长。一般而言,区域规划的期限都在20年以上,可以展望到3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由于规划期限长,必然要求规划方案有明显的超前性,但又要有近期建设重点项目的规划,使规划方案既能指导近期的国民经济建设,又可保持远近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2)规划关注的问题是宏观的、全局性的、地区与地区之间需要协调的关键性的重大问题。因此,区域规划总是从长远着眼,从宏观着想,讲求区域的整体效益。规划的重点应是区域宏观性的、全局性的、关键性的重大项目。(3)规划指标具有较大的弹性。由于区域规划是长远性的规划,而区域未来的发展往往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对于未来的预测难于完全准确,所以规划中对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目标、结构、布局与土地利用安排只能勾画大体的轮廓,规划中提出的发展指标不需要是一个定值,可以有一定的幅度,具有较大的弹性。(4)规划的实施将对区域各方发生深远的影响。区域规划是对国民经济各种建设的战略部署,因此,规划方案制定时,既要从区域的整体利益出发,又要兼顾各个地方、各个部门的利益;既要考虑区域的长远利益,又要考虑近期的利益,以使区域获得持久发展的动力。
这些区域规划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区域:
一是有利于培育经济增长极和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区域,比如长江三角洲的指导性意见、珠江三角洲的规划纲要、江苏和辽宁沿海地区的区域规划等等。
二是有利于推进国际区域合作和提升对外开放能力的区域。比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对东盟合作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都亲临视察,作了具体的指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发挥南、北、钦、防这四个城市也就是北部湾经济区在推进国际区域合作中的作用,发挥“桥头堡”和前沿阵地的作用。因此,这一地区规划问题,应该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加以研究和推进。为此,编制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规划经过一年多的实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还有吉林长吉图地区,这都是国际区域合作的前沿阵地、重要地域。
三是有利于破解特殊困难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的地区,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们国家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地区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自然、经济、历史各方面的原因,这个地方的发展水平从全国比较来看还比较低,遇到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比较多,光搞一个北部湾的规划,还不足以带动全区的全面发展,还不足以全面地解决广西发展的问题。因此,为了解决广西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中的一些特殊矛盾和问题,国务院决定要在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再搞一个覆盖全区的促进广西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外,新疆、西藏、宁夏、青海等地区,我们也先后搞了一些促进这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
四是有利于探索区域发展、区域管理先进模式的地区。比如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两型社会”的试验区等等。改革到了关键时期,一些局部的、单项的改革相互掣肘,难以破解发展中的一些难题。所以,综合配套改革显得至关重要,必须选择一些适当的地区,就如何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来加以试验和示范。
第五类地区就是选择一些重点地区,像上海浦东、深圳、天津滨海新区,中部、西部的一些典型地区,就不同内容,研究探索它的综合配套改革问题,为全国的改革开放提供经验、提供示范。
基于不同的目的搞的这些区域规划和政策性文件,我们认为,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并贯彻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然,与大规模项目投资不一样,区域规划和政策性文件在短期内未必能完全体现其效益,规划时间都比较长。但是把国家的战略意图与地方实际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了特定区域发展的功能定位和总体思路,明确了这些地域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有利于统一思想,有利于凝聚人心,对于在较长时期内指导这个区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出台的区域规划和政策性文件,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区域规划和区域性政策文件将进一步发挥对重点区域发展的促进作用。
我国的区域经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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