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才能兵强,这是一个世人皆知的道理。但是,到底怎么才算富有,什么才是真正的“财富”,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在两千多年前的秦国,其眼中的“财富”,并不是我们今天意义上的金钱,而是粮食。而唯有农耕,才能生产出粮食。这也正是商鞅如此极端地强调农业的初衷。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实实在在的财富,因为它是延续生命所必需的物质。毛主席不就说过吗?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著名哲学家李泽厚先生更是风趣地说:“我不知道什么是真理,但我知道人不吃饭会饿死。”当吃饱穿暖的时候,我们也许体会不到粮食的重要。正如我们身体没有出现病症的时候,我们体会不到身体的健康对我们如此重要一样。可是,一旦没有了食物,不管你有多么高贵,最终也逃不出“吹灯拔蜡”的命运。国家也是如此,一旦出现所谓的“粮荒”,人心马上就会发生动摇,进而影响国家政权。因此,在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体系中,农业永远都是占第一位的。今天如此,古代更是如此。而所不同的是,今天的生产力提高了,科技发达了,粮食增产了,所以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有所下降,最起码不用“全民皆农”了。但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古代,要想获得充足的粮食,唯一的办法就是大量地投入人力,让占整个国家90%的人都去种地,才能勉强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何况,战国时代,连年征战,人吃马喂,粮食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不仅如此,粮食还是“生产”、激发劳动力的唯一物质。只有粮食丰收了,才能养活更多的人。而人多了,才会有可遣之兵,可驱之民,做到“兵出、粮给而财有余”。如果农业不兴,国力就会不足,而没有国力,“自恃”都成问题,更别说与各路诸侯争天下了。因此,在商鞅这里,务农这件事情已经不再是吃饱穿暖这么简单了,它完全就是一场战争——农战。所以说,“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国家的实力即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尽来自于农战。
粮食一旦成为了国家兴衰的关键,就已经不再是我们今天意义上的商品了。因为它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财富,有着其他物质无法比拟的使用价值。它的奇特之处在于:它能够现实直接地“生产”出劳动力。用现在的话来说,它作为一种物质资本,能够转换成人力资本。而人的劳动力,作为一种介于物质和精神之间的力量,使用价值是漫无边际的,它可以用来上战场砍敌人的脑袋,也可以用来在农田里继续种粮食。甚至为了达到目地而扭曲变形。所以说,人力资本的价值是递增的。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劳动力是特殊的商品,一旦用以交换,就成了资本家发财致富的取款机。而黄金就不一样了,它仅仅是物质资本,很难转换成人力资本,所以难以增值。所以说,对一个国家而言,积聚实物而不是金钱,才是最大的财富积累;通过粮食等实物来投资人口才是最大的投资。
现在国内很多所谓的经济学家,其学术境界甚至还达不到2000多年前商鞅的高度。他们整天嚷嚷着出口实物换取外汇储备。岂不知,外汇储备不断增加的同时,我们的粮食等实物也在不断地输出。结果,国计民生也就越来越艰难。如果遭遇经济危机、金融风暴这类的事件,我们遭受到的重创可想而知。原因很简单:如果你用十块钱去交换一碗米饭,那么,你获得的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金钱,而失去了却是实实在在的米饭。等到第二天,货币贬值了,你再想用十元钱去换回一碗米饭,已经不可能了。这就好比说,你用白花花的米饭换来的不过是一张纸。即使别人用黄金去交换你手里的米饭,也照样存在着风险。因为到了关键时刻,黄金是不能充饥的。
站在了国富民强的高度,商鞅是坚决反对把粮食当作商品去交换金钱的。正如他所说的:“有了金子,粮食就没有了;粮食有了,金钱就不愁得不到。粮食价格低贱,钱就值钱,农民穷而商人富,如果这样兵力就弱,国家的实力一定会被削弱直到灭亡。一两黄金输入到国境内,十二石的粮食就会运到国境外;十二石粮食输入到国境内,黄金一两运到国境外。国家喜欢在境内积聚黄金,那么黄金和粮食都会丧失,粮仓和金库都会空虚,国家会弱小;国家喜欢在境内囤积粮食,那么粮食和黄金都能产生,粮仓、金库都会充实,国家就强大。”
商鞅不仅注重农业,主张多积粮,而且还主张节约。粮食仅用于延续劳动力就足够了,但绝不能浪费,我们下面会讲到,秦国的粮食都是统一定量分配的,吃饱有力气就行了,绝不是吃自助餐,让人撑得翻白眼。商鞅之所以把全国人口分列出壮男、壮女、老弱、官士、言谈、利民等不同的类别,可能就是因这几种人的口粮供给标准是不同的。不仅如此,即使是同一类别中的人,从事的劳动工种不同,口粮的供应也是不同的。比如,在修筑城墙的工事中,那些搬砖和泥的下工,劳动强度比较大,每天的口粮就多,约为0.8斗。早饭半斗,晚饭0.3斗。而从事署守和其它杂务的人员,因为劳动强度小,则是每天0.6斗,早饭0.3斗,晚饭0.3斗。如果一个工人病倒了,他的口粮标准则要经过评议供给,由“令”一级官吏主持批准。总之,商鞅在口粮分配上彻底贯彻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分配原则。这里面没有猫腻,更没有特权,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
秦国的粮食绝不能用于奢靡的生活。朱熹就曾经说过:“温饱,天理也,美味,人欲也。” 人必须吃饱,否则就会饿死。所以,对人来说,吃饱饭是不折不扣的 “天理”。但是,如果吃馒头能吃饱,你非要去吃大鱼大肉,就是“人欲”了。当然,朱熹上一个哲学家,关心的是如何遏制人的贪欲。而商鞅是一个政治家,关心的是如何富国强兵。但是,二人在思考问题的方式上还是有共通之处的。在商鞅看来,必须要人吃饱。否则,饥肠辘辘,是没有力气干活的。但是,对于劳动力的延续和保持而言,仅仅吃饱就可以了,绝不能追求美味。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适度消费,严禁铺张浪费。比如,酒肉在当时就是奢侈品,需要耗费大量粮食。酿酒需要粮食作原材料,而猪牛羊也要吃粮食才能长的膘满肉肥。如果大量生产酒肉的话,势必就会影响很多人的口粮,导致人口无法增殖,劳动力无法维持。于是,商鞅就大大提高酒肉的价格,使之上涨十几倍。这样,农民就买不起酒肉,自然就不会过度地饮酒作乐。官吏们也不会沉醉于吃喝玩乐之中。而对那些倒卖酒肉的商人,则是重重地收税,让他们无利可图。双管齐下,酒肉这样的奢侈品自然就没有人愿意消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