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批准微软雅虎合作为借刀杀人


欧盟批准微软雅虎合作为借刀杀人

文/陈永东

 

  近日,欧盟继美国之后批准了微软与雅虎在搜索业务上的合作,虽然谷歌对此反应是较高的姿态,但明显可以看出,欧盟实际上是借刀杀人,毕竟在欧盟谷歌的市场占有率要比美国更高。

  一、欧盟如期批准微软雅虎的搜索合作

  2月18日,欧洲联盟委员会继美国司法部之后批准美国微软公司和雅虎公司的互联网搜索业务合作协议。这的确是互联网领域比较重大的一件事,不过不知为什么新华社布鲁塞尔的记者王晓郡及刘晓燕要将此事说成“微软并购雅虎网络搜索引擎业务以及相关广告业务的计划”。

  要知道,这“并购”与“合作”应该不是一回事,因为之前雅虎拒绝了微软446亿的收购缴约,又放弃了微软对其搜索业务的直接收购,最后才在去年7月与微软达成了为期十年的“合作”协议,现在只是该合作协议在世界各地的一个批准过程。

  据了解,该协议先后要经过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欧盟、美国、韩国、台湾及日本等国家及地区的管理方的批准,其中当然以欧盟与美国的批准难度最大。

  按协议的规定,微软公司搜索引擎“必应”(Bing)将负责处理雅虎网站上的在线搜索,雅虎则负责两家公司在线广告销售。两家公司希望,今年年底前在雅虎美国网站上采用微软搜索技术,而整个整合过程要到2012年才能全部完成。

  二、欧盟批准微软雅虎合作为借刀杀人

  其实,欧盟之所以如期批准微软与雅虎的搜索合作,目的就是想借刀杀人,借微软与雅虎的联合之力来削弱谷歌在欧盟互联网搜索领域的垄断地位,因为在欧盟谷歌的市场占有率要比美国更高。

  在美国,根据市场研究公司comScore提供的数据,去年12月美国共147亿的核心搜索中有66%是使用谷歌进行的,而雅虎和微软的必应总和才28%。而在欧洲地区,微软和雅虎在网络搜索市场所占份额有限,低于10%,而谷歌则占据了90%的市场份额。

  显然,谷歌在欧洲的垄断程度比在美国更高。所以欧盟委员会才说,此项合作不会对欧洲地区的竞争局面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市场参与者认为微软和雅虎公司之间的交易不仅不会给互联网搜索引擎领域的竞争带来负面影响,而且还会有利于该领域的竞争。

  明眼人立即可以看出,欧盟这是借刀杀人,因为如果不批准微软与雅虎的搜索合作,则谷歌在欧洲的垄断程度会更高。如果微软与雅虎合作后的竞争对手不是谷歌而是欧洲哪个公司,那情况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估计欧盟也想对微软在大棒之后给点胡萝卜吃,毕竟微软之前在欧盟被罚巨款,最近微软的Windows又被规定不能默认使用IE浏览器。一顿大棒之后,适当地得给微软一点好处,所以就批准了其与雅虎的搜索合作。

  三、谷歌的高姿态至少为表现镇定自若

  在听到欧盟与美国相继批准微软与雅虎的搜索合作后,直接的竞争对手谷歌当然心中不爽,但这已经比之前微软直接收购雅虎这种结果发好多了,否则那个敌人可就更大了。

  有人问,为什么谷歌此时能表现出较高的姿态,为什么不指责微软与雅虎的合作有垄断之嫌?这主要是谷歌已经在搜索领域几乎到了“一家独大”的地步,指责别人的理由不充分。

  这与谷歌指责“微软全额收购雅虎”时不同。如果微软全额收购雅虎,谷歌可以说微软与雅虎在电子邮件及IM领域已经非常领先,微软收购雅虎会在这两方面形成更大的垄断;而微软与雅虎只在搜索与广告领域合作,谷歌则无法找出充分的理由指责。与其理屈词穷,不如表现出高姿态。

  这就象三国演义中,刘权与孙权联合抗击曹操,曹操要怎么表态?曹操只能说:来吧,谅你们联合也无法与我曹操抗衡。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出镇定自若以及对竞争对手的藐视,否则其他表态都会显得底气不足或者“长他人士气,灭自己威风”。

  更何况,即使微软与雅虎在搜索领域进行合作,也不是一时半会就对将谷歌的巨大领先地区造成较大的威胁。所以,微软与雅虎的协议时间是十年,而且对于十年的合作美国及欧盟都给予了批准。

  当然,世界多数人可能还是愿意看到微软与雅虎的合作,毕竟这样可以尽可能削弱谷歌的垄断程度,毕竟这样可以让广大用户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对于谷歌,即使有高姿态,也应该居安思危,毕竟“十年河西,十年河东”,难保十年后微软与雅虎的合作不会超越谷歌。在中国大陆,一个百度就让谷歌难以超越,那么实力雄厚的微软与雅虎联手后,在互联网搜索与广告领域对谷歌将是今后若干年的一个最主要的敌人。(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永东评雅虎收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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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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