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精神病人杀人


警惕:精神病人杀人

背景资料

河南泌阳县敬老院发生精神病人杀人案件 5名人员致死

            2010年2月19日晚9点左右,泌阳县板桥镇敬老院五保供养人员胡丙旺(男,现年60岁)精神病发作,手持菜刀等凶器,先后将5名供养人员杀害致死。

 

  泌阳县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出击精神病人杀死5人,现已将犯罪嫌疑人胡丙旺抓获归案。

  据了解,案件发生后,市、县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2.19”案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案件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泌阳外宣办供稿)

              精神病人杀人,近年偶有所闻。而一次杀5人,当属特大案件。令人震惊,给人警示,促人反思。

        精神病人杀人,是社会的一大公害,其危害程度甚至超过了“酒驾”和绑架(“酒驾”和绑架均可教育和处罚)。而精神病人杀人的特点是更难预料、更难控制,杀人以无目标者居多,且事后无法追究,值得精神病人家庭、社会相关方面重视,尤其是集中管理精神病人的机构和团体。

         从本案的情况来看,事件发生在敬老院,病人“手持菜刀等凶器,先后将5名供养人员杀害致死。” 这里,“凶器”成为防范之重点,敬老院应该汲取教训,“凶器”要远离精神病人。还有,服务人员对病人致病原因、当前情绪要有所预测,尽早采取隔离医治等防范措施。

          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降低这类事件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