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来临的物管矛盾


     如果你是物管行业的从业人士,并且只要你在认真思考,你就会明显感觉到:物业管理的问题正从表层次向深层次发展。物业管理企业自身的不成熟,服务提供不到位,没有树立品牌企业的意识;业主不成熟,对住房商品化消费的认识不足;政府部门也不成熟,诸多方面还在探索之中。由于物业管理牵涉和面广点多,上述每个问题又都可以扩展出更多更深更细的问题!
    其中特别的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和权利义务关系!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它并非真正的业主组织,而是由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策划和监控的、几个业主组成的、以维护业主利益为目标的、业主群体中的一个委员会,一个“小组”。可惜和致命的是现在的“小组”是自我筹集运转所需预算资金或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资金,故其生存活动(维持运转所需资金)就成了其第一重要的事情,而看尽现在有关物管的法规都找不都其运转资金的具体的明确的筹集和使用方面的可以作为依据的法规!l因此大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中业主利益就成了第二业务。早期这种业主的组织,或多或少都向金钱低头,向金钱的提供者低头,也就是屈从于开发商或者是物管公司。或者是干脆完全不作为!
     这样的结果就必然千万了现在的局面!这也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