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风云(二) 第10章 (5)日本关东军“516”部队


 

           抗日风云(二)

                     王先金 编著

 

       第十章 侵华日军进行细菌战和毒气战

             日军细菌、化武仍在坑害中国人 (5)

 

                      日本关东军“516”部队

 

    2003年8月4日,在中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建筑工地,在施工中发现了5个金属桶。桶中的液体和气体导致有居民和施工人员43人出现中毒症状。这是侵华日军二战时遗弃的化学武器仍在伤害中国人民,到8月21日,已有一人死亡。

    “8.4”事件的发生,激直了中国人民极大的愤慨。在网站上更有了巨大的反响。

    爱国者同盟网和其他几家网站一起,组织请愿活动,要求就赔偿受害者的问题向日本政府施加压力。发起在网上征集100万人的签名,并定于9月18日日本侵华72周年这一天向日本驻北京大使馆递交请愿书。

    “8.4”事件发生后,日本外务省发言人对这一事件作了两次书面发言,日本政府派遣的6名专家在中国有关人员陪同下,对储存在富拉尔基特种物品仓库的毒气桶进行了铅封包装处理。

    自日本政府承认“8.4”毒剂伤人事件系日军遗弃化学武器所致后,根据中毒受害者及受损害单位的强烈要求,中国方面已经通过日本政府派到当地的调查团正式向日本政府提出四点要求,日本政府却一直还未对中国方面提出的四点要求作出答复。

    在1931年以后,齐齐哈尔市的的东郊八里岗,曾经驻扎着一支与“731”部队肩负同样任务的防化部队,这就是侵华日军关东军陆军化学研究所,代号“516”。这支部队当年极其隐蔽,打着科学研究的旗号,从事化学武器的研究、试验和制造,用中国老百姓活身体做试验,犯下的罪行遗留到今天。

    由于“516”部队藏匿较深,目前记载它的史料甚少。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这支部队的许多机密资料被带回日本,而大部分装备和毒气弹遗留在了中国。

    臭名昭著的日本关东军“516”部队逃离齐齐哈尔时,大部分设备和毒气弹被分散埋在地下或投到了河流里。日军在中国到底遗弃了多少毒气弹?据我军防化部队多次勘察认定:齐齐哈尔地下至少有侵华日军遗留下的20万枚炮弹!其中毒气弹难以估定数量。

    日本“支持中国战争受害者协会”成员山边悠喜子经过长期调查,收集的大量资料证明,侵华日军遗弃在中国各地的化学武器达200万枚,日本政府不得不承认的也有70万枚。

    从1945年到2003年,中国已有2000多人因日军遗弃的毒剂受到伤害或死亡。

    侵华日军在战争中用来毒害人畜、毁灭生态的有毒物质叫军用毒剂,装有军用毒剂的炮弹、火箭弹、导弹、地雷等,则统称为化学武器。化学武器以毒气为主,也包括装填了烟幕剂和燃烧剂的各种化学武器。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治疗毒剂或化学武器对人的伤害的有效方法和药剂。正因为化学武器的危害极大,所以,它与核武器、生物武器并列,成为当代国际社会有关条约中规定禁止使用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早在1925年国际社会在日内瓦通过《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它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的同时,日本政府却为了扩大对外侵略战争,秘令本国军队在广岛县大久野岛着手制造化学武器。1927年日本陆军将大久野岛上的居民全部迁走,用了两年时间,将整个海岛建成规模庞大的化学毒剂和化学武器生产工厂,并从1929年开始制造各种化学武器。后来,日本海军从1943年开始在神奈川县寒川的相模海军兵工厂生产化学武器。

    日军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以呕吐性和糜烂性毒剂为主,而这两类毒剂都很难分解,并且含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的砷。已经发现的日军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大多是非储藏型的,外表没有保护层,锈蚀已经相当严重无法使用机械进行自动处理。由于这些化武已经埋藏在地下半个多世纪了,不仅严重腐蚀,而且部分已在缓慢泄漏,其中的炸药仍有爆炸的危险。然而,至今仍有部分被日军秘密埋藏或丢弃的化学开口未被发现,而那些已经发现的毒弹,因缺乏有效的处置手段,仍是个巨大的隐患。一旦发生泄漏,必将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堪设想的危害。

    “8.4”事件后,中国政府重视事态的发展,并向日本政府提出了严正抗议。

    日本政府向当地派遣了调查团、医疗和专家小组。日方确认遗弃的化学武器是旧日本军队的。在8月22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官方长官福田康夫承诺将采取对策,并向死者表示“哀悼”。但是,他没有表明答应受害者赔偿要求的姿态。

    迫于国际压力,日本政府1991年终于承认遗弃化学武器这一事实的存在。1999年日本政府在日中两国政府有关处理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上签字。日本政府在备忘录中明确表示,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要诚恳地履行国际义务,为处理和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备及其它物资。同时承诺,要在2007年之前完成处理工作。

    可是处理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之事,至今却一直未见动静。

 

 

                     一位中国律师的“八年抗战”

 

    1995年8月30日的《哈尔滨日报》第一版刊出了一篇文章:《50年前的日军炸弹爆炸》。文章中写道:“双城市周家镇东前村、东兴村民刘远国、齐广春、齐广越在拆除旧日军遗留炸弹时,突然爆炸,齐广越当场死亡,刘远国、齐广春重伤......”题图中,刘远国全身95%烧伤,用惊恐的双眼询问着这个和平世界。

    苏向祥看了这份报纸,坐不住了,“不行,我要帮他们!我要让整个日本看到真相!”

    两天后,苏向祥冒着雨赶到医院,对刘远国说:“我是律师,如果你愿意让我帮助你,就签个字。”16天后,刘远国去世,留下了两个辍学的孩子和7万元债务。

    三天后,苏向祥拿出了一套方案,以一个旁通中国人的角度和立场,与日本外交部交涉。接着,一张函发往日本驻华使馆。上书:“目前,日军遗留的炮弹随处可见,严重威胁当地居民生命......受一位受伤者及两位遇难者家属的委托,我们全权处理有关善后赔偿问题......”

    1995年12月28日,在发出询问函的三个多月后,苏向祥终于收到了日本大使馆的回复。回函写道:“中日间有关战争请求权的问题,自从972年发表中日联合声明以后不存在。因此,假如此次事件是由于旧日本军所遗弃的武器而发生,中国也没有国际法上的权利主张要求日本回复原状(处理炮弹、赔偿损害等)……”

    接到日本大使馆复一,苏向祥想到了一个词诉讼!就在这时,他读到了一条消息:山东刘连仁老人劳工案即将在日本开庭。苏向祥当即通过日本媒体驻华机构寻找到刘连仁案的日方代理律师。1996年1月20日,对方通知他:我们愿意提供帮助,3月21日中国沈阳见。

    3月21日,苏向祥接到了中国人战争受害索赔要求日本律师团的委托书。上写:“请苏向祥律师作为此次诉讼的‘代理人’。由苏向祥负责日本在中国遗留化学武器及炮弹情况的全面调查,形成文件,备于呈堂证供。”苏向祥郑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从此,他背负起2000余名受害者的命运,以及一份沉重的历史公道。

    苏向祥开始了漫长而又孤独的调查取证。八年来,他共搜集证据1000余份。

    李臣,哈尔滨道外区居民,1974年10月20日被装有芥子气的化学武器感染,从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心俱受重创。

    司明贵,河北景县民工。无意中坐在渗入毒液的水沟里,臀部完全溃烂,大小便全部失禁。

    1996年12月,第一批诉讼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立案。1997年6月,第二批诉讼立案。至此,18位原告人、7起案件所构成的两批诉讼全部在日本立案!

    2001年12月12日,苏向祥赴日本,以一个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他带去了从千余份证据中精选出来的103份证据。

    这103份证据永久地进历史,再也不能有人回避对中国人民的伤害。

    三个半小时的当庭陈述后,在类似案件中从未发问过的日本法官竟破天荒地询问起他来:受害人收入多少……被何种化学武器加害……受伤程度等。

    2002年3月,他陪同受害人代表出庭。这一次出庭与以往不同的是,终于有人代表日本政府坐在了被告席上。103份证据全部被认定。

    2003年5月15日,第二批诉讼判决的日子。

 

 

                日本政府不同的对待,毫无人性的做法

 

    2003年5月15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驳回了因毒剂受害的五名中国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五名家住黑龙江省的中国原告提出,二战后侵华日军遗弃的毒气等化学武器损害了他们的健康,要求日本政府赔偿共计8000万日元的损失。审判长斋藤隆一方面认定五人确实是因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受到伤害,并且承认“遗弃是违法的行为”,另一方面又说:“虽然可以预料到受害者,但在主权之外的中国,回收毒气等化学武器非常困难。不能承认遗弃的违法性。”

    这种水平低下的判决令人震怒!山边说,每当她到内阁遗弃化学武器处理办公室就中国受害者赔偿和道歉问题进行交涉时,她总明确地通知日本政府方面侵华日军在中国遗弃化学武器的地点,要求政府救济中国受害者,日本政府方面的回答总是什么“条约中没有写救济人命”,什么“旧军队与自卫队的管辖不同”之类。

    日本政府没有对中国受害人给予任何赔偿。但是,与在中国发生的受害者事件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2003年4月,在日本茨城县神栖町的井水中检验出了同原日军使用过的毒气成分相同的有机砷化合物。喝了井水的居民出现手脚麻痹、不能走路的健康问题。

    对此,日本政府环境省除了为受害者提供医疗费和疗养津贴外,还向喝了特定的井水而住院的人每人支付70万日元“健康管理调查基金”。此外,因战时在毒气工厂劳动而健康受到损害的约4400人的医疗费也将全部由日本政府支付。

    日本政府对中日两国受害人的截然不同的做法,“从受害人的角度上看,原因相同却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这完全是一种毫无人性的态度。”

 

 

                        毒剂之王芥子气

 

    芥子气是糜烂性毒剂中的一种,也是用得最多、最为普遍和伤害较大的糜烂性毒剂,因此被称作“毒剂之王”。

    芥子气首先由德国人在1886年制得纯品,德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首先在比利时的伊普尔地区对英法联军使用。芥子气学名为二氯二乙基硫醚。纯芥子气为无色油状液体,工业芥子气为黄色至深褐色,因其有芥末和大蒜味而得名。

    芥子气可以装填于炮弹、炸弹和地雷内以爆炸方法分散布毒,也可以直接用器材喷洒至地面、空气、水源和物体染毒。芥子气主要经皮肤或呼吸道侵入肌体,引起中毒。在潜伏期212小时过后,皮肤就会出现红肿、水泡,同时眼睛出现模糊、红肿甚至失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希特勒作为参战士兵就曾遭到芥子气袭击而眼睛暂时失明。

    芥子气伤害途径较多,作战时,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穿戴防护服才能进行防护。

 

 

 

 

                   日军化武祸害中国何时休

 

    据有关部门统计表明,发现或怀疑有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地区包括安徽、河北、黑龙江、江苏、吉林、辽宁、山西、浙江和内蒙古等十几个省区,其中以东北地区最为集中。日本在中国遗弃的毒气弹总数约200万发。日本政府承认有70万发,在哈尔巴岭埋有大约67万发,日本专家从2002年开始在该地区用磁探测装置调查结果确定有30万至40万发。

    早在1925年,国际社会在日内瓦就通过了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它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几乎与此同时,日本政府为了扩大侵略战争,密令在广岛县大久野岛制造化学武器,并在地图上抹去该岛,通过该岛附近的火车按规定要放低窗帘,不让观看,这就是大久岛变成了有名的“毒气岛”的由来。1943年开始,日本又在神奈川县寒川相模海军工厂生产化学武器。据日本有关材料,日本在世界各地共配备用迫击炮发射的190多万发毒气弹,此外日本还配备了“放射筒”564万枚(把毒气装在筒里放射伤人)。日本人认为中国统计的200万发毒气弹可能包括“放射筒”。

    毒气弹从大久岛运到中国,主要装备驻在齐齐哈尔的日本化学部队516部队,这一支部队和731部队是一对恶魔兄弟。1937年日本成立关东技术军,两年后发展成为关东军化学部,包括516部队和731部队两支化学部队。516部队以化学武器为主,主要使用芥子气、路易氏气等毒气,731部队以细菌战为主。

    日本投降后,日本军国主义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把大批毒气弹掩埋起来,有的沉入水底,有的和普通武器放在一起。战后日本政府一直否认使用化学武器,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以及迫于国际压力,于1991年才承认这一问题的存在。中日两国政府于1999年7月30日共同签署了关于销毁在中国遗弃化学武器备忘录,日本政府表示“诚恳地”履行国际义务,为处理和销毁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原则上在2007年4月之前处理完毕。可是直到2005年,日本却只在哈尔巴岭以外的地区发掘和销毁37000发毒气弹,处理速度过于缓慢。那40万发毒气弹何年何日才能销毁?

    遗弃的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犯下滔天罪行的铁证。那场把中国推入灾难的深渊,给人们造成的心灵伤害远没有恢复的战争虽然已经过去60年,但日本化学武器仍在摧残中国人民的肉体和心灵。战后毒气弹已经伤害2000多名中国人,最近的一次是2003年8月4日齐齐哈尔日军毒气弹伤人事件,共43人受伤。

    日本导演海南友子拍摄一部名为《来自苦泪盈眶的大地》的纪录片,2004年在日本引起震撼,该片以受毒气弹伤害的李国强等四名中国人作为主人公,讲述了日军侵华的历史真相和遗弃化学武器至今仍在对中国人造成伤害的事实。

    受毒气弹伤害者有咳嗽不止、心肺功能不全、失眠、视力下降、脱发等症状,有的人不能坚持工作,不仅自己痛苦难耐,同时也给家人带来无尽的苦难。战争结束半个多世纪后,仍有这么多人继续受害,让很多日本人也感到震惊。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日本毒气弹还可能继续伤人。日本有义务尽快处理好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对此深表忧虑,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于2005年12月1日对来访的日本公明党众议员远藤乙彦说,到2012年,希望这一问题一定要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