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再多想李庄案的事,但是近些天来李庄庭审的惊天逆转让我产生了诸多的想不明白,有种不吐不快的冲动。
第一个想不明白:李庄是事务所给他的案源,不是自己接的案子,2009年12月12日,龚刚模案件并没有开庭,李庄已经在组织的指示下退出了对龚刚模案件的代理,但是还是遭到逮捕,可能我不是法律人不懂法律的规矩,只知道运动员没有正式进入比赛场地就退出比赛的时候,是谈不上比赛中犯规的。那时李庄的表现并没有给龚刚模的庭审带来不利的后果,退出也体现了“识大体、顾大局”的作风,为什么还要逮捕他呢?如果不逮捕李庄,我们普通百姓可能不会想到重庆有刑/讯/逼/供的的可能性,这么一逮捕,反而暴露出一些让人难以不相信的不人道的细节,使很多人对打黑产生质疑,这是何苦?公检法怎么自己给打黑找麻烦?
第二个想不明白:匆匆忙忙一审,赶时间的做法是为什么?导致证据、证人都没有完全到位,公诉人道德审判的骂街行为。。。让更多的人对李庄案产生质疑,也让更多人对重庆公检法的执法水平产生质疑,这是何苦?重庆速度是为了赶那趟车?
第三个想不明白:没有李庄犯罪后果被判2年6个月,是否太重了?司法解释对伪证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都没搞清楚,就对李庄判实刑2年6个月,他有那么大的危害吗?这是在警示其他律师呢?还是警示给李庄案源的上级组织?为什么要做这种警示?是警示律师不要妨碍打黑审判的进程吗?
第四个想不明白:二审李庄惊天逆转的缘由,我不认为是因为证人出庭导致行为败落所至,因为一审时,李庄是呼唤证人出庭的。二审刚开庭就彻底全面认罪,尚未与证人对质就大包大揽,还称早已有悔过书并认罪,他辩护的律师怎么事先不知道?导致李庄这个强硬者认罪的原因是什么?是他所言的“各级领导和组织的教诲”让他幡然悔悟,并主动揭发自己藏有偷录的证明自己有罪的罪证?他二审的表现哪里像个罪犯,到更像个识大体、顾大局、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并甘受委屈的优秀共产党员。重庆那个红色之都真的陶冶人啊!
第五个想不明白:李庄案即便是二审上李庄承认的那个事实,其犯案过程也是“询问并眨眼——回答——授意”,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场面是龚刚模自述的,不是李庄编造的,即便是伪证,也是在龚刚模自述的基础上授意,谁的责任更大一些呢?
第六个想不明白:我一直以为李庄案本是个小案子,但是中青报、华龙网为什么造舆论将这个案子放大,是找到了打黑的新方向还是想掀起新的打黑高潮,为什么把一个小案子放大到轰轰烈烈,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京城刑辩律师这个群体,这是和谐社会需要还是反腐打黑的需要?我真想不明白。
我是个愚钝的人,也不是共产党员,可能还达不到李庄所说的那种境界,或许我应该更好地学习和思考,如李庄最后陈述说的那样——进一步加强学习,识大体、顾大局,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今天起,我不再谈论李庄案,不管给他严判还是缓刑,那不是我这种即非搞法律又非搞政治的普通老百姓能看懂的。但是我还是真诚祝愿李庄能平安健康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真诚祝愿李庄的家人能平静地度过今后的岁月。
今后,再想到李庄这个名字,我可能会遗忘这一个多月来吸引我关住过的大起大落的案情,但会一直记得他作为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庭审后说的那句话:时间会让真相暴露在阳光之下。